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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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简介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简介(1995 年第 1 版)FIDIC“桔皮书”被推荐在国际招标的工程设计和施工项目中使用。国际上对“设计 建造”(Design-Build)与“交钥匙(Turnkey)尚无公认的定义。一般是指承包商按照业主 的要求,负责设计和实施,可能包括规划设计以及建造工程,对“交钥匙”合同还要求提供 一套配备完整的设施,有时还可能提出试运行和运行的要求。有时可能要求由承包商融资。 这一切要求都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具体明确地规定。我国常提到的“总承包”合同并没有一 个确切的定义,但至少“设计建造”是总承包的一个类型,因而“桔

2、皮书”稍加修改也适 用于国内该类型的总承包合同。 FIDIC“桔皮书”适用于总价合同。 FIDIC“桔皮书”第一部分为通用条件,包括 20 节、20 条、160 款, 20 节的内容包括: 合同,业主,业主代表,承包商,设计,职员与劳工,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开工、延误 和暂停,竣工检验,业主的接受,竣工后的检验,缺陷责任,合同价格与支付,变更,承包 商的违约,业主的违约,风险和责任,保险,不可抗力,索赔、争端与仲裁。 第二部分为专用条件编制指南, 附件中包括履约保函, 履约担保书以及预付款保函的范 例格式。之后是投标书,投标书附件和协议书的范例格式。 下面将对通用条件中的 20 个问题进行简

3、要的介绍和分析讨论。 一、合同 (一)定义(1.1) “桔皮书”对文件,人员,日期,时间以及期限,检验和竣工,款项与支付,其他定义 这六个方面的 45 个专用名词下了定义。请仔细阅读原文。“桔皮书”中没有“工程师”这 一角色,而是由业主代表来进行合同管理。 (二)文件的提供、保管和版权(1.71.12) 1、现场的文件 承包商应在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 施工、 以及变更等文件, 供业主方人员使用。 2、施工文件 (1)施工文件应由承包商保存和照管。并提供 6 份复制件供业主代表及助理使用。 (2)由承包商编制或负责编制的施工文件或其他设计文件的版权,(在双方之间)应 属于承包商的财产。

4、业主可为了工程的需要自费复制使用和传送任何此类文件, 没有承包商 的同意,不得为了其他目的使用和复制承包商的文件或将之传送给第三方。 3、业主的文件 由业主或业主代表发布给承包商的业主的要求和其他文件的版权, (在双方之间) 应属 于业主的财产。 承包商可为了合同目的自费复制、 使用和传送任何此类文件。 除合同需要外,没有业主的同意,承包商不得使用、复制业主的文件或将之传送给第三方。144019278.doc14、保密事项 承包商不应被要求向业主或业主代表泄露投标书附录中列出的保密事项。 (三)联营体成员共同的与各自的责任(1.14) 如果承包商为一个联营体(Joint Ventue)(或联合

5、集团 Consortium)时,所有人员在 完成合同时对业主均负有共同的与各自的责任。 联营体应指定一人作为负责人,有权管辖联营体(或联合集团)及其每位成员。没有业 主的事先同意,联营体(或联合集团)的组合或构成不得改变。 (四)有关“法律和语言”(1.4)“合同协议书”(1.5)“文件的优先顺序”(1.6) “遵守法规,规章与法律”(1.13)等款内容与“红皮书”基本相同。 二、业主 (一)业主的一般义务(2.1) 业主应提供现场并应按照规定向承包商支付。 (二)业主终止合同的权利(2.4) 在业主认为适宜时,他可提前 56 天向承包商发出通知(复制件给业主代表),并将履 约保证退还承包商之

6、后,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合同。此时,承包商应按照业主违约时他可提 出的要求执行,并应按照不可抗力情况下有关条款的规定从业主处得到支付。 在此类合同终止后,没有承包商的同意,在 6 年时间内工程不得重新开始实施。 (三)有关“现场的进入与占有”(2.2)以及协助承包商办理设备,材料的各种手续 的规定(2.3)与“红皮书”基本相同。 三、业主代表 (一)业主代表的职责与权力(3.1、3.4) 业主代表指为了合同的目的被业主任命作为业主代表工作, 并在投标书附录中指定的当 事人。他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业主代表无权修改合同。 业主代表可行使合同中明文规定的或必然隐含的权力。 如果业主要求业主代表在

7、行某些 权力之前需获得业主的具体批准时,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注明。否则,业主代表行使的任何上 述权力均被认为已从业主处得到必要的批准。 业主代表无权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职责、 义务和责任。 业主代表的任何建议、 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准或类似行动(包括不否定),不能解除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除非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承包商应遵守业主代表按照合同发出的指示。 (二)对业主代表的要求(3.2) 业主代表应当是具备本条要求的经验与能力的一名合格的工程师或其他适宜的专业人 员,或业主代表应雇用此类合格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让他们为完成合同服务。 (三)业主代表权力的委托(3.3) 业主代表可以

8、随时将他的任何职责委托给助理, 并可在任何时间撤回此委托。 任何此类 委托或撤回均应为书面的,并且在复制件送达业主和承包商之前不能生效。 由业主代表的助理按照委托内容作出的任何决定、指示、检查、审核、检验、同意、批 准或类似行动,应与业主代表作出的具有同等效力。但:144019278.doc 21、如果助理未对任何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提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业主代表 拒绝该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的权利; 2、如果承包商对助理的任何决定或指示提出质疑,可提交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应对决 定或指示加以确认、否定或更改。 (四)业主代表应尽力与承包商达成一致(3.5) 当要求业主代表对价值、 费

9、用或延期作出决定时, 业主代表应与承包商协商并尽力达成 一致。如未能达成一致,业主代表应公正、合理地按照合同对之作出决定。 四、承包商 (一)承包商的一般义务(4.1) 与“红皮书”第 8.1 款规定基本相同,但要求开始设计之前,承包商应完全理解业主的 要求(包括设计标准和计算书等)及放线参照数据。承包商应将他发现的业主的要求中出现 的任何错误、失误或其他缺陷通知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决定是否变更。 (二)履约保证(4.2) 与“红皮书”第 10 条规定基本相同,要求履约保证在合同生效日期后 28 天内交付给业 主,在履约证书签发后 14 天内退还给承包商。在专用条件中附有有条件履约保函和履约担

10、 保范例格式。 (三)承包商代表(4.3) 承包商应在合同生效日期后 14 天内将其准备任命的代表(即承包商的工地施工经理) 的姓名及详细情况提交业主代表以取得同意。而撤消任命时也需业主代表事先同意。 承包商代表应以其全部时间指导施工文件的编制和工程的实施。 承包商代表还应受理合 同范围内的所有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它通讯联络。 承包商代表可将其权力与职责书面委托给任何胜任的人员, (并可随时撤销) 在业主代 表事先收到有关委托或撤销的通知之前, 不应产生效力。 承包商代表及其委托人应能流利地 使用进行日常交流的规定的语言,或派一名胜任的翻译协助工作。 (四)质量保证(Qual

11、ity Assurance)(4.8)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 该体系应符合合同中规定的细节。 在 每一设计和实施阶段开始之前均应将所有程序的细节和执行文件附有经签字的质量说明提 交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应有权审查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权要求对其进行修正。 (五)进度计划管理(4.14) 1、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应向业主代表提交一份进度计划,包括下列 内容: (1)承包商计划实施工程的次序(包括设计、采购、货物运达现场、施工、安装、检 验和试运行等各个阶段), (2)施工文件编制中包含的所有主要事件与活动, (3)施工前审查的期限以及在业主的要求中规定的其他提交、批准

12、和同意的期限,以 及 (4)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检验的次序。 此类进度计划的编制应采用前导网络技术(precedence networking techniques),标出最 早开始、最迟开始、最早结束、最迟结束的日期。144019278.doc 3承包商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一份为实施工程承包商计划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总体说明, 供其参考。如有重大更改,应通知业主代表,必要时业主代表可通知承包商修改进度计划。 2、月进度报告(4.15) 承包商应编制月进度报告,并在每月开始的 14 天内将一式 6 份报告提交给业主代表。 每一份报告应包括:(1)设计、采购、制造、货物运达现场、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13、的每一阶段进展 情况的照片与详细说明; (2)表明施工文件、采购订单、制造和施工状况的图表; (3)制造商名称、制造地点、进度百分比,以及开始制造、承包商的检查,检验与运 达的实际日期或期望日期; (4)在现场的人员及承包商的设备的记录; (5)若干份质量保证文件、材料的检验结果及证书; (6)安全统计,包括环境和公共关系方面的任何事件与活动,以及 (7)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正在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六)电、水、气(4.19) 为工程之目的承包商有权享用现场上供应的电、水、及其他设施,其详细规定在业主的 要求中给出。承包商应按业主的要求中规定的价格向业主付费。 (七)业主提供的机

14、械和材料(4.20) 业主应按照业主的要求中规定的细节负责提供各类机械和材料(如有时)。业主应自担 风险和自付费用,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此类机械和材料运交承包商。 在收到机械和材料后,承包商应在原地目测检查,并应将任何短缺、缺陷或损坏通知业 主和业主代表。随后,业主应立即进行弥补或作为一项变更由承包商进行此类弥补。在目测 检查后, 此类机械和材料将归承包商照管, 但不解除业主对此类机械和材料中任何未发现的 短缺、缺陷或损坏所负有的责任。 (八)承包商的一般义务中所包含的以下内容与“红皮书”中的要求和规定基本相同。 1、工程协调(4.4 ) 应为各种有关人员提供合理的机会和场所。 2、分包商

15、(4.5,4.6) 关于分包的规定以及分包商义务的转让。 3、放线(4.7) 4、现场数据(4.9) 有关现场水文及地表以下的数据的提供和解释等。 5、影响工程实施事宜(4.10) 对合同价格的合宜性、充分性和包含内容的理解。 6、不可预见的地表以下条件(4.11) 7、进场路线、道路通行权与设施(4.12,4.13) 8、承包商的设备(4.16) 有关入场、出场的手续。 9、安全措施和现场治安(4.17,4.22)144019278.doc 4承包商的安全职责和工作。 10、现场保护(4.18)。 11、现场清理(4.21)。12、承包商的现场作业(4.23) 有关区域划定等。 13、化石(

16、4.24)。 五、设计 (一)一般义务(5.1) 承包商负责并进行工程的设计。设计应由符合业主的要求中规定的合格的设计人员进 行。如果设计人员或设计分包者未在合同中指定,则必须事先征得业主代表的同意。设计人 员或设计分包者与业主之间不产生任何合同关系或专业义务。 承包商应保证其设计人员在合同期间能随时参与同业主代表的讨论。 (二)施工文件(Construction documents)(5.2) 1、施工文件:施工文件包含由承包商递交的全部图纸、计算书、计算机软件(程序)、 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手册或资料。 2、施工文件的编制、审核和修改 承包商应编制足够详细的合格的施工文件, 用以指导供应商和施工人员实施工程和运行 工程。业主代表应有权对施工文件的编制进行检查与审阅。 当施工文件的每部分已编制完毕可供使用时, 该部分应立即提交业主代表供其进行施工 前的审核。“审核期”(Review Period)一般不应超过 21 天。如果业主代表在审核期限内 通知承包商施工文件不符合业主的要求中规定的标准, 则该文件应由承包商自费修正,重新 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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