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核安全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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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外核安全法规体系介绍,招电力专业人才,上电力英才网,2,目 录,中国核安全法规体系 我国主要的法律法规 美国核安全法规体系 法国核安全法规体系 俄罗斯核安全法规体系 IAEA法规体系 各国家核安全法规体系比较,3,1、中国核安全法规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核安全局开始对核安全与辐射安全进行监管。基本建立了一套与国际接轨的监督管理体制和相关法规体系。纵向上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导则、技术文件等不同层次;横向上由通用系列(HAF0)、核动力厂系列(HAF1)、研究堆系列(HAF2)、核燃料循环设施系列(HAF3)、放射性废物管理系列(HAF4)、核材料管制系列(H

2、AF5)、民用核承压设备监督管理系列(HAF6)等法规体系。,4,1 中国核安全法规体系,法律1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发布 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行政法规5项: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6年10月29日国务院发布 2、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1993年8月4日国务院发布,5,1 中国核安全法规体系,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1987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 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 5、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2007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3、,6,1 中国核安全法规体系,核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发布的规章20多项,相关的导则70多项,法规技术文件、综合报告和核安全法规译文等200多项。,7,1 中国核安全法规体系,核安全法规层次,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放射性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 安全监管条例,电磁辐射污染控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条例,9,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动力厂址选 安全规定,核动力

4、厂设计安全规定,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规定,研究堆设计和运行安全规定,实施细则之一 核电厂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核电厂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和内容,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的标准格式和内容,民用核设施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实施细则之二 核设施的安全监督,实施细则之三 研究堆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10,1.条例的实施细则,2.原生材料开采和加工中工人的辐射防护,3.射线和电子辐照装置的取证和辐射安全要求,4.辐射源持有的取证和辐射安全要求,5.放射性同位素测井作业取证及辐射安全要求,6.射线装置的取证及运行中的辐射安全,辐射防护方面导则,1.运行辐射防护:最优化导则,2.职业辐射

5、防护,3.医疗照射中的辐射防护,4.由于吸入放射性核素引起的职业照射的评价,5.由于外部辐射源引起的职业照射的评价,6.放射性材料非法运输的防止、探测和响应,7.辐射安全和防护的培训,8.辐射源的安全,9.消费产品中包容的放射性物质,10.工业射线照相用密封源和装置许可证申请的准备导则,11.含有副产品材料密封源的辐射安全估算与登记的准备导则,12.非医用密封源的安装安全标准,13.对免检和非特批含有副产品物项的可接受取样程序,14.为申请放射性核素产物豁免提供证据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写要求,15.短距离运输放射性源的泄漏检查,16.不可恢复性测井源的标志,17.辐射监测管理实施导则,11,核电厂

6、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有关导则,1.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2.地方政府对核动力厂应急准备,3.研究堆应急计划和准备,4.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计划,5.核事故辐射应急时对公众防护的干预原则和水平,6.核事故辐射应急时对公众防护的导出干预水平,7.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和响应,8.核事故的分级导则,12,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核材料衡算导则,核材料实物保护导则,1.核动力堆核燃料衡算管理,2.低浓铀转换及元件制造厂核材料衡算管理,3.研究单位设施核材料衡算管理,4.核动力堆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管理,1.核材料就地盘存指南,2.保

7、护区、要害区与核材料通道的进、出口控制,3.核材料进出区的目视监督,4.警卫和看守人员的培训、装备和考核,5.核动力厂核材料控制系统,6.铀和钚燃料制造厂材料保护的应急措施,7.厂区保安部队的职责,8.周界报警系统,9.核动力厂应急保安计划的标准格式和内容,10.运输核材料的应急保安计划的标准格式和内容,11.核燃料循环设施应急保安计划的标准格式和内容,12.许可证持有者对具有中、低等战略意义特种核材料制定实物保护计划所采用的标准格式和内容,13.安全保卫设施的事件报告,14.短途运输核材料的实物保护,15.要害区进出口的控制、实物保护设备及锁和钥匙的管理,16.电视监视系统,13,放射性废物

8、管理条例,放射性废物向环境排放的安全规定,1.低中放射性废物的处置前管理,2.高放射性废物的处置前管理,3.小用户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置前管理,4.核电站及研究堆的退役,5.核燃料循环设施的退役,6.医用、工业及研究用设施的退役,7.放射性废物的贮存,8.处置前废物管理的安全评价,放射性废物处置前的安全规定,在干预状态下被事故及过去活动沾污的区域的恢复,沾污区恢复 的安全规定,1.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2.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设计、建造运行及关闭,3.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的安全评价,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安全规定,4.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的环境报告标准格式和内容,1.放射性废物地质

9、处置设施的选址,2.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库的设计、建造、运行及关闭,3.地质处置的安全评价,4.铀/钍矿物采矿及冶炼中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的安全规定,5.放射性废物库场区特性鉴定报告的标准格式和内容,14,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条例,条例的实施细则,1.检测和接收含有放射性物质包装物的程序,2.装运放射性物质时对包装的泄漏检验,3.放射性物质运输获得免检的管理导则,4.验证符合放射性物质运输包装要求的管理导则,5.申请批准B型、大批量和易裂变物质包装的标准格式和内容,6.放射性物质运输用的包装质量保证大纲制度的规定,15,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4.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

10、理规定 HAF604,5.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 (第一批),6,实施细则,1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HAF601,2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HAF602,3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 HAF603,7,8,16,行业标准,环保局参与,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第18号局令),无线电广播电磁环境辐射防护导则,微波通讯电磁环境辐射防护导则,电视电磁辐射防护导则,雷达电磁环境辐射防护导则,工科医应用电磁环境辐射防护导则,高压输电电磁环境辐射防护导则,电磁辐射污染控制管理条例,2.对不同时间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暴露限值的规定,3.微波和超短波通讯设备

11、辐射安全要求,5.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4.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与仪器,6.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7.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8.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1.电磁辐射防护规定,17,2 我国主要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 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 核动力厂安全评价与验证 核动力厂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设计 核动力厂基于计算机的安全重要系统软件 核动力厂运行防火安全 核动力厂运行限值和条件及规程 核动力厂定期安全审查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组织和安全运行管理 核设施周界入侵报警系统 核动力厂

12、的维修、监督和在役检查,18,2 我国主要的法律法规,核动力厂的修改 核动力厂调试 核动力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系统 核动力厂堆芯管理和燃料装卸 核动力厂抗震设计和鉴定 核动力厂设计中内部火灾和爆炸的防护 核动力厂设计中火灾和爆炸以外内部灾害的防护 核动力厂反应堆冷却剂系统及关联系统的设计 核动力厂反应堆安全壳系统的设计,19,2 我国主要的法律法规,核动力厂厂址安全规定 核动力厂地震危害性评价 核动力厂滨海与滨河厂址的洪水危害分析 核动力厂厂址评价的岩土问题与地基基础 核动力厂厂址评价的气象事件 核动力厂厂址评价的外部人为事件 核动力厂厂址评价中放射性物质在大气和水中的弥散和人口分布问题,20

13、,3 美国的核安全法规体系,目前,核电发达的国家核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已经比较系统和完善:美国有原子能法,联邦管理法规10CFR系列,核管理导则RG系列,有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美国核学会(ANS)、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美国材料和试验学会(ASTM)、和电气与工程师学会(IEEE)等制定的工业技术标准。同时,美国国家标准学会对其它各学会和协会制定的标准进行协调,经它研究后批准的标准给予编号,冠以ANSI名义。,21,3 美国的核安全法规体系,美国原子能法于1954年由国会制定和颁布。其次是联邦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 )的第10部分能源,内容

14、包括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原则要求与准则,具有法律效力,与核能事业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这些法规至少每年要修订一次,定期公布。与核电厂设计有关的主要是 10CFR20 放射性防护 10CFR50 生产及应用设施的执照发放 10CFR55 运行者执照 10CFR70 特殊核材料 10CFR71 放射性材料运输与包装 10CFR100 反应堆选址准则 这些法规除正文外还有附录,在附录中进一步作出了详细规定。如10CFR50 就有编号从AQ的15个附录,规定了核电厂在设计、建造和运行时的指导政策、方法和要求。,22,3 美国的核安全法规体系,美国核电法规标准体系的第3层次是,NRC(美国核管会)制定了一套的

15、管理导则(R.G),它提供了符合法规要求的指导和可行的解决办法,作为核设施执照申请者的指导文件,同时也阐述了对核能事故或事件采取的评价方法。这些导则按照内容不同被划分为10个部分,专门涉及核电厂的内容编为第一部分,即R.G.1。其它的部分为研究和试验反应堆、核燃料和物料设备,环境及厂址,职业保健等。这些导则不断进行修改和补充。在NRC下设的反应堆管理局(NUREG)也编制过许多文件,大部分是建议性的参考文件,但也有与R.G具有同样的作用的,如NUREG一0800“标准审查大纲”,就是对申请者按照R.G.1.70“核电厂标准安全分析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写的报告进行审查的指导书。,23,3 美

16、国的核安全法规体系,第4个层次就是数量大、品种多的各类核电标准。是经过试验和工程实践考验过的规范,是具体贯彻法规和导则的文件。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通过其核标准管理委员会领导,进行核标准的研究和编制的。例如通过美国核学会(ANS)下设的标准委员(按照不同的专业内容,设置了16个分委员会,分委员会下又分成更多的工作组)进行核标准的研究、编制并经ANSI审查认可,作为国家标准。其次就是美国工业界行业协会或学会制定的标准,如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美国电子电气工程师学会(IEEE)、美国试验及材料学(ASTM)、美国混凝土学会(ACI)等编制的核电标准。除此之外还引用了大量的工业标准,它们也是上述核电标准的基础,支持着核电标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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