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MP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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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附录1: 无 菌 药 品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 和原料药,包括无菌制剂和无菌原料药。 第二条本附录适用于无菌制剂生产全过程以及无菌原料药的灭 菌和无菌生产过程。 第二章原则 第三条无菌药品的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定用途的要求,应当 最大限度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生产人员的技能、所 接受的培训及其工作态度是达到上述目标的关键因素,无菌药品的生 产必须严格按照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法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 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于任何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包括 无菌检查)。 第四条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的为

2、最终灭菌产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最终灭菌产品。 第五条无菌药品生产的人员、设备和物料应通过气锁间进入洁 净区,采用机械连续传输物料的,应当用正压气流保护并监测压差。 第六条物料准备、产品配制和灌装或分装等操作必须在洁净区 内分区域(室)进行。 第七条应当根据产品特性、工艺和设备等因素,确定无菌药品生 产用洁净区的级别。每一步生产操作的环境都应当达到适当的动态洁净 2 度标准,尽可能降低产品或所处理的物料被微粒或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第三章洁净度级别及监测 第八条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 态”和“动态”的标准。 第九条无菌药品生产所需的洁净区可分为以下4

3、 个级别: A级:高风险操作区, 如灌装区、 放臵胶塞桶和与无菌制剂直接接 触的敞口包装容器的区域及无菌装配或连接操作的区域,应当用单向 流操作台(罩)维持该区的环境状态。单向流系统在其工作区域必须 均匀送风, 风速为 0.36-0.54m/s (指导值)。应当有数据证明单向流的 状态并经过验证。 在密闭的隔离操作器或手套箱内,可使用较低的风速。 B级:指无菌配制和灌装等高风险操作A级洁净区所处的背景区域。 C级和 D级: 指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重要程度较低操作步骤的洁净区。 以上各级别空气悬浮粒子的标准规定如下表: 洁净度级别 悬浮粒子最大允许数 / 立方米 静态动态 (3) 0.5 m 5.

4、0 m (2) 0.5 m 5.0 m A级 (1) 3520 20 3520 20 B级3520 29 352000 2900 C级352000 2900 3520000 29000 D级3520000 29000 不作规定不作规定 注: (1)为确认 A级洁净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1立方米。 A级洁 净区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 ISO 4.8 ,以5.0m 的悬浮粒子为限度标准。 B级洁净 区(静态)的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 ISO 5,同时包括表中两种粒径的悬浮粒子。对 3 于C级洁净区(静态和动态)而言,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分别为ISO 7和ISO 8。对于 D 级洁净区(静态

5、)空气悬浮粒子的级别为ISO 8。测试方法可参照 ISO14644-1。 (2)在确认级别时,应当使用采样管较短的便携式尘埃粒子计数器,避免 5.0 m 悬浮粒子在远程采样系统的长采样管中沉降。在单向流系统中,应当采用 等动力学的取样头。 (3)动态测试可在常规操作、培养基模拟灌装过程中进行,证明达到动态的 洁净度级别,但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要求在“最差状况”下进行动态测试。 第十条应当按以下要求对洁净区的悬浮粒子进行动态监测: (一)根据洁净度级别和空气净化系统确认的结果及风险评估, 确定取样点的位臵并进行日常动态监控。 (二)在关键操作的全过程中,包括设备组装操作,应当对A 级 洁净区进行悬

6、浮粒子监测。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如活生物、放射危害) 可能损坏尘埃粒子计数器时,应当在设备调试操作和模拟操作期间进 行测试。A级洁净区监测的频率及取样量, 应能及时发现所有人为干预、 偶发事件及任何系统的损坏。灌装或分装时,由于产品本身产生粒子 或液滴,允许灌装点 5.0 m的悬浮粒子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三)在 B级洁净区可采用与A 级洁净区相似的监测系统。可根 据 B级洁净区对相邻 A级洁净区的影响程度, 调整采样频率和采样量。 (四)悬浮粒子的监测系统应当考虑采样管的长度和弯管的半径 对测试结果的影响。 (五)日常监测的采样量可与洁净度级别和空气净化系统确认时 的空气采样量不同。 (六

7、)在 A级洁净区和 B 级洁净区,连续或有规律地出现少量 5.0 m的悬浮粒子时,应当进行调查。 (七)生产操作全部结束、操作人员撤出生产现场并经1520 分 4 钟(指导值)自净后,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应当达到表中的 “静态”标准。 (八)应当按照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对C 级洁净区和 D级洁净区 (必要时)进行动态监测。监控要求以及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可根据 操作的性质确定,但自净时间应当达到规定要求。 (九)应当根据产品及操作的性质制定温度、相对湿度等参数, 这些参数不应对规定的洁净度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一条应当对微生物进行动态监测,评估无菌生产的微生物 状况。监测方法有沉降菌法、 定量空气浮游菌

8、采样法和表面取样法(如 棉签擦拭法和接触碟法)等。动态取样应当避免对洁净区造成不良影 响。成品批记录的审核应当包括环境监测的结果。 对表面和操作人员的监测,应当在关键操作完成后进行。在正常 的生产操作监测外,可在系统验证、清洁或消毒等操作完成后增加微 生物监测。 洁净区微生物监测的动态标准 (1) 如下: 洁净度 级别 浮游菌 cfu/m 3 沉降菌(90mm ) cfu /4小时 (2) 表面微生物 接触(55mm ) cfu / 碟 5 指手套 cfu /手套 A级1 1 1 1 B级10 5 5 5 C级100 50 25 D级200 100 50 注: (1)表中各数值均为平均值。 (

9、2)单个沉降碟的暴露时间可以少于4小时,同一位臵可使用多个沉降碟连 续进行监测并累积计数。 第十二条应当制定适当的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监测警戒限度和纠 偏限度。操作规程中应当详细说明结果超标时需采取的纠偏措施。 5 第十三条 无菌药品的生产操作环境可参照表格中的示例进行选择。 洁净度级别最终灭菌产品生产操作示例 C 级背景下的 局部 A级 高污染风险 (1) 的产品灌装(或灌封) C级 1. 产品灌装(或灌封) ; 2. 高污染风险 (2) 产品的配制和过滤; 3. 眼用制剂、无菌软膏剂、无菌混悬剂等的配制、灌装(或 灌封); 4.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最终清洗后的处理。 D级 1. 轧盖

10、; 2. 灌装前物料的准备; 3. 产品配制(指浓配或采用密闭系统的配制)和过滤直接接 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器具的最终清洗。 注: (1)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灌装速度慢、灌装用容器为广 口瓶、容器须暴露数秒后方可密封等状况; (2)此处的高污染风险是指产品容易长菌、配制后需等待较长时间方可灭菌 或不在密闭系统中配制等状况。 洁净度级别非最终灭菌产品的无菌生产操作示例 B级背景下的 A级 1. 处于未完全密封 (1) 状态下产品的操作和转运,如产品灌装(或灌封)、 分装、压塞、轧盖 (2) 等; 2. 灌装前无法除菌过滤的药液或产品的配制; 3.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 器具灭菌后

11、的装配以及处于未完全密封状 态下的转运和存放; 4. 无菌原料药的粉碎、过筛、混合、分装。 B级 1. 处于未完全密封 (1) 状态下的产品臵于完全密封容器内的转运; 2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 器具灭菌后处于密闭容器内的转运和存放。 C级 1. 灌装前可除菌过滤的药液或产品的配制; 2. 产品的过滤。 D级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器具的最终清洗、装配或包装、灭菌。 注: (1)轧盖前产品视为处于未完全密封状态。 (2)根据已压塞产品的密封性、轧盖设备的设计、铝盖的特性等因素,轧盖 操作可选择在 C级或 D级背景下的 A级送风环境中进行。 A级送风环境应当至少符 6 合 A级区的静态要求。

12、 第四章隔离操作技术 第十四条高污染风险的操作宜在隔离操作器中完成。隔离操作 器及其所处环境的设计,应当能够保证相应区域空气的质量达到设定 标准。传输装臵可设计成单门或双门,也可是同灭菌设备相连的全密 封系统。 物品进出隔离操作器应当特别注意防止污染。 隔离操作器所处环境取决于其设计及应用,无菌生产的隔离操作 器所处的环境至少应为D级洁净区。 第十五条隔离操作器只有经过适当的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确 认时应当考虑隔离技术的所有关键因素,如隔离系统内部和外部所处 环境的空气质量、隔离操作器的消毒、传递操作以及隔离系统的完整 性。 第十六条隔离操作器和隔离用袖管或手套系统应当进行常规监 测,包括经常

13、进行必要的检漏试验。 第五章吹灌封技术 第十七条用于生产非最终灭菌产品的吹灌封设备自身应装有A 级空气风淋装臵,人员着装应当符合A/B 级洁净区的式样,该设备至 少应当安装在C 级洁净区环境中。在静态条件下,此环境的悬浮粒子 和微生物均应当达到标准,在动态条件下,此环境的微生物应当达到 标准。 用于生产最终灭菌产品的吹灌封设备至少应当安装在D 级洁净区 7 环境中。 第十八条因吹灌封技术的特殊性,应当特别注意设备的设计和确 认、在线清洁和在线灭菌的验证及结果的重现性、设备所处的洁净区 环境、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着装,以及设备关键区域内的操作,包括灌 装开始前设备的无菌装配。 第六章人员 第十九条洁

14、净区内的人数应当严加控制,检查和监督应当尽可 能在无菌生产的洁净区外进行。 第二十条凡在洁净区工作的人员(包括清洁工和设备维修工) 应当定期培训,使无菌药品的操作符合要求。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卫 生和微生物方面的基础知识。未受培训的外部人员(如外部施工人员 或维修人员)在生产期间需进入洁净区时,应当对他们进行特别详细 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从事动物组织加工处理的人员或者从事与当前生产 无关的微生物培养的工作人员通常不得进入无菌药品生产区,不可避 免时,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的人员净化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从事无菌药品生产的员工应当随时报告任何可能导 致污染的异常情况,包括污染的类型和程度。当员工由

15、于健康状况可 能导致微生物污染风险增大时,应当由指定的人员采取适当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更衣和洗手,尽可能减少对洁净 区的污染或将污染物带入洁净区。 第二十四条工作服及其质量应当与生产操作的要求及操作区的 洁净度级别相适应,其式样和穿着方式应当能够满足保护产品和人员 8 的要求。各洁净区的着装要求规定如下: D级洁净区:应当将头发、 胡须等相关部位遮盖。 应当穿合适的工 作服和鞋子或鞋套。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带入洁净区外的污染 物。 C级洁净区:应当将头发、胡须等相关部位遮盖,应当戴口罩。应 当穿手腕处可收紧的连体服或衣裤分开的工作服,并穿适当的鞋子或 鞋套。工作服应当不脱落

16、纤维或微粒。 A/B 级洁净区:应当用头罩将所有头发以及胡须等相关部位全部遮 盖,头罩应当塞进衣领内,应当戴口罩以防散发飞沫,必要时戴防护 目镜。应当戴经灭菌且无颗粒物(如滑石粉)散发的橡胶或塑料手套, 穿经灭菌或消毒的脚套,裤腿应当塞进脚套内,袖口应当塞进手套内。 工作服应为灭菌的连体工作服,不脱落纤维或微粒,并能滞留身体散 发的微粒。 第二十五条个人外衣不得带入通向B级或 C级洁净区的更衣室。 每位员工每次进入A/B 级洁净区,应当更换无菌工作服;或每班至少 更换一次,但应当用监测结果证明这种方法的可行性。操作期间应当 经常消毒手套,并在必要时更换口罩和手套。 第二十六条洁净区所用工作服的清洗和处理方式应当能够保证 其不携带有污染物,不会污染洁净区。应当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工 作服的清洗、灭菌,洗衣间最好单独设臵。 第七章厂房 第二十七条洁净厂房的设计,应当尽可能避免管理或监控人员 不必要的进入。B级洁净区的设计应当能够使管理或监控人员从外部观 9 察到内部的操作。 第二十八条为减少尘埃积聚并便于清洁,洁净区内货架、柜子、 设备等不得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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