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雨季防治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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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露天煤矿雨季防治水措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防治水规定,为了保证露天煤矿在雨季生产安全不受水害威胁,露天煤矿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了雨季防治水措施。一、 进行雨季水情、水害分析露天煤矿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境内,地处内陆干旱、半干旱地区,矿区年平均降水量247.7mm ,且多集中在7、8、9 三个月内,年蒸发量3132.1mm 3919.3mm ,平均3486.1mm 。矿区含水层含水贫弱,地下水流动滞缓,地下水以静储量为主,矿井主要补给水源为大气降水。矿区地表无水体,仅在雨季有短暂地表径流。矿井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与井工开采。由于露采坑遍布井工矿井周边,煤层露头隔水煤柱大多被回采,露采坑破坏了

2、地表行洪通道,增大了矿井渗漏面积, 再加上井工开采采动裂隙、采空区积水等原因,尽管矿区降水量较小,但由于降雨集中,一旦洪水进入露采坑、矿井,有可能威胁矿井生产安全。二、 雨季防治水措施为了防止露天煤矿顺利度过汛期,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措施进行雨季水害防治:(一)、露天开采防治水措施1、疏通泄洪通道雨季来临前组织人员对露采坑周边及上游泄洪通道进行巡查,发现通道阻塞及时进行疏通,在可能发生阻塞地段进行加坝引流。2、构筑拦水坝为了防止雨季大气降水沿露采坑周边直接进入采坑,淹没露采工作面, 威胁露采坑生产安全、加大露采坑排水负担,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沿露采坑周边构筑拦水坝,坝高不低于1.5m,坝宽不

3、低于2m ,坝体材料为露采剥离物,坝体外部覆黄土。3、进行露采坑、排土场边坡稳定观测雨季必须加强露采坑、排土场边坡稳定性观测,防止由于降雨诱发滑坡灾害。4、建立雨季预警机制为了防止雨季露采坑发生事故,及时掌握暴雨与洪水预警信息,在暴雨预警信息发布后应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及设备。5、完善露采坑排水系统雨季来临前对露采坑排水设备进行检修,保证雨季排水工作正常。(二)、井工开采防治水措施1、地面防治水措施加坝引流、疏通地表排泄通道在露采坑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坝引流,保证雨季降水沿地表顺利排泄至矿井以外,减小大气降水渗入补给井下。填漏堵缝安排人员对地表裂缝及塌陷进行填埋,特别在雨季来临前,对地表裂缝、塌陷进

4、行彻底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地段重新进行填埋。封闭废旧井口雨季来临前,对井田范围内所有废旧井口填埋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填埋质量达不到要求及可能导水的井口,必须重新进行封闭。抽排露采坑、低洼积水区积水对露采坑、低洼积水区积水及时设泵抽排,防止渗入补给井下。2、井下防治水措施健全完善排水系统水泵、水管、配电设备、供电系统、泵房等主要排水设备在雨季来临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确保运行正常。矿井水仓在雨季来临前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清仓,确保雨季正常使用。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特别是矿井每次降大到暴雨

5、时和降雨后,要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发现水量变化异常,必须及时撤出人员进行处置。严格执行雨季24 小时巡查制度在暴雨灾害期间,要严格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当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确保安全编制防洪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编制防洪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对预案进行学习并组织演练。加强对职工防范暴雨洪水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互救、自救能力。成立应急救援抢险队伍成立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对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进行系统培训,保证抢险队伍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发挥作用。储备应急救援抢险物资储备雨季防洪应急救援抢险物资,保障供给。各产

6、煤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当前,全省正值雨季,极端天气频繁,煤矿淹井、透水事故发生的危险性较高。为进一步加强雨季煤矿防治水工作,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雨季煤矿防治水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对煤矿防治水工作进行再部署、 再安排,特别是区域性水害比较严重的地区(黄石辖区阳新县、大冶市及黄石工矿集团,咸宁辖区赤壁市,宜昌辖区宜都市,荆门、襄樊辖区漳河水库沿线,恩施辖区利川市、来凤县、咸丰县岩溶发育地区等)要将此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落实。一是 认真分析辖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对曾经发生的透水、淹井事故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主

7、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突出问题,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 二是 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与气象、水利、防汛等相关部门建立预报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和通报制度,向煤矿企业及时通报暴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可能引发洪水的情况。 三是 结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对雨季防治水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消除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的各类隐患,有效防范水害事故和暴雨洪水引发淹井事故的发生。二、认真落实雨季各项防治水措施。煤矿企业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防治水工作组织管理。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防治水领导机构;编制雨季防淹井工作方案;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

8、,掌握可能危及煤矿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及时主动采取措施;做好水文地质调查,掌握井田范围内老窑分布、周边煤矿(包括已关闭煤矿)对矿井的影响,掌握井下岩溶分布、积水情况及对矿井的影响;落实雨季防治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加强对职工防范暴雨洪水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互救、自救能力。2落实地面防治水措施。井口和工业广场受地表洪水威胁的,必须修筑保护堤坝和其它保护设施;井田范围内有废弃老窑和关闭矿井的,井口要封闭填实;井田范围内有低洼积水区、裂缝、塌陷漏水区、河溪渗漏区或井口受山洪、滑坡、泥石流威胁的矿井,要采取“防、堵、截、排、疏”的综合措施,防止地表洪水倒灌井下。3落实井下防治水措施。一是 健全

9、完善排水系统。水泵、水管、配电设备、供电系统、泵房等主要排水设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运行正常。 二是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配备探放水设备,严禁使用煤电钻进行探放水;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井下发现有突水征兆,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至安全地点。三是 加强井下水位观测,建立台帐,做好预测预报,特别是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要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发现水位变化异常,必须及时撤出人员进行处置。四是 凡开采区域上部采空区有积水水患的矿井,要先排除积水,方可进行采掘活动,严禁顶水作业

10、;相邻矿井之间必须按设计规定留设防水煤柱。已经被破坏的防隔水煤柱,必须注浆加固并建立隔水闸墙等设施,保障隔水安全。4、严格雨季巡视和停产撤人制度。要安排专人负责对井田范围内和周边的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暴雨灾害期间,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确保安全。三、加强对煤矿雨季防治水工作的监管。各地要加强对雨季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煤矿重大水害隐患要登记建档,制定“一矿一策”的防范措施。要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制度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煤矿企业防治水工作责任制不落实、没有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采取探放水措施的,以及没有建立水害隐患排查制度和制定应急预案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要加强汛期的应急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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