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古建筑保护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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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玉林市古城建筑的保护措施玉林市历史悠久, 传统文化积垫深厚、 人文景观丰富, 素有岭南美玉的雅称。城区内有大成殿、 粤东会馆等多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郊硃砂垌客家围垅屋等具有相当价值的文物保护点,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玉林历史、文化、政治、经济以及古代岭南文化艺术、民俗民情,是祖辈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更是我市历史古城的见证。古建筑是一个城市的历史象征,是一个城市文化和内涵的外在表现。在社会转型时期,如何使得古建筑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和城市建设的和谐统一,这不仅仅是历史文化方面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和谐会发展重大课题。目前,在玉林城区范围内还广泛散布着各个历史时期遗留下来的古建筑

2、,这些古建筑承载着百年风雨, 演绎着世代人情, 饱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 是玉林人民生活、 文化传统的见证, 也是玉林这座千年古州城市发展的见证。充分保护和挖掘这些古建筑文化资源并对其进行一步保护与利用则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玉林的重要途径。一、玉林古建筑文化概况、意义与现状分析(一)概况。 玉林自古是广西东南部的重镇,是桂东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先秦时期,属百越地,有骆越、西瓯等部族居住。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 年),进入中央版图,分属桂林、象二郡。宋至道二年(公元996 年),鬱林州治设于南流县(今玉林市),建州于今玉林市区中心,迄今已1011年,故人称玉林为 “千年鬱林 ”。新中国成

3、立后,设鬱林专区,专署驻鬱林县,1958年 7 月设玉林专区,辖玉林、贵县、桂平、平南、容县、陆川、北流、博白等八县,专署驻玉林县。 1995年 12月,经国务院批准,玉林地区一分为二,分设玉林地区、地级贵港市, 1997年,地级玉林市正式成立。历代桂东南行政中心驻地玉林城区历史悠久, 具有代表性的古建筑有大成殿、 地藏堂、玉皇堂、普庵堂、粤东会馆等。1、古宗祠普庵堂,明代建筑,位于玉林城区大南路中段朱紫里。2、古庙宇大成殿,元代建筑,位于玉林城区解放路西段玉林镇古定小学内。地藏堂,清代建筑,位于玉林城区民主路西段旺齐村。玉皇堂,明代建筑,玉林市民主路中段玉皇里。其中,大成殿为歇山重檐抬梁式砖

4、木结构,历代重修仍保存元代风格, 是玉林现存最古老的建筑,在广西也极其罕见。3、古民居玉林粤东会馆,清代建筑,位于玉林城区大北路东南段玉林镇大北小学内。新民村进士居民群,清代建筑,位于玉林城区民主路南侧新民社区内。九曲巷居民群,清代建筑,位于玉林城区解放路九巷内。等等。4、古桥梁云龙桥,清代建筑,位于玉林城区大南路与沿江北路交会处,南北横跨南流江。5、近代建筑中共郁林中心县委旧址,民国建筑,玉林城区鬱州路新地121号。群生书店旧址,民国建筑,玉林城区鬱州路73 号。蝴蝶楼,民国建筑,位于玉林城区鬱州路玉州区政府大院内。(二)意义与特点分析1、古建筑文化是玉林地域文明发展的标志。玉林城区古建筑经

5、历了千百年的风雨飘摇, 延续了历史文脉, 是玉林各个历史时期审美价值与政治伦理价值的统一,表现出鲜明的历史人文主义精神,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玉林中具有重要意义。玉林城区位于广西最大的盆地玉林盆地,位于北回归线以南, 属于南亚热带向热带过渡地区, 气候温暖、 降雨充沛、 土地肥沃, 境内有北流河连通珠江水系、南流江直通北部湾,交通便利,是内陆与海洋、岭南与中原的交通要冲。自古便有少数民族在此生息,秦代以后, 不断有中原汉族先民南迁玉林,代表不同时代、不同文化的汉族中原移民广府人、 客家人、闽南人等等族群, 带来了不同时代的中原文化, 形成了玉林强烈的汉族地域文化特征并带有少数民族色彩的玉林地方文

6、化, 而玉林地方文化则主要集中体现在玉林城区的文化上。玉林城区的古建筑就是玉林城市的“生命印记 ”的亮点,每个亮点都代表着这个城市的一段历史, 用建筑的语言讲述着城市引人入胜的历史片断。如在南流江边原南江一中校址的妈祖庙 (已拆毁) ,就是闽南移民来玉的一个见证;而现存的粤东会馆,则是明清时代移民玉林, 后形成玉林城区居民主体的广东移民来玉的历史印记。充分保护、挖掘和利用玉林城区古建筑,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 更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2、古建筑有着普遍的历史文化价值。(1)社会学价值。城区目前仍保存着大量明清时代的民居, 大部分并未列入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权属还是属于居民,并且多有原

7、住民居住, 延续着传统的、 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生活聚居模式和人居环境, 可以作为研究玉林民俗历史文化的实物例证。如九曲巷民居群体, 原为清代以及民国的玉林城区商业性娱乐场所,内有赌局、 妓院遗址, 对于研究玉林民俗有极高的价值。(2)艺术价值。正如歌德所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因为建筑传达给人的心情与音乐的效果相似”。在现代,建筑艺术已与绘画、 雕刻、音乐、诗歌等相提并论,且各种艺术形式均在古建筑上有所体现。(3)科学价值。古建筑在城市规划、建筑群、园林、建筑空间处理、建筑艺术与材料结构的和谐统一、 设计方法、 施工技术等方面都有卓越的创造与贡献,这些都为今后玉林城市建设提供了参考和借鉴。(4

8、)旅游价值与品牌价值。因为古建筑文化资源具有独特风貌和无法再生的历史文化价值使其具备了作为景观的特定意蕴,可以被旅游业充分利用,因此具有旅游价值。(三)玉林城区古建筑保护现状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 各级党委、 政府越来越重视历史文物保护,其中,也加大了对玉林城区古建筑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下发了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核定并公布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玉政发 199966号),将大成殿等多处玉林城区古建筑列入市级保护文物范围。近年来,在南流江河道整治、旧城改造中,都充分保护了云龙桥、地藏堂、粤东会馆等市级重点文物建筑。但是,由于经费不足、管理不到位、文物保护

9、范围不够广等原因, 在经济社会高度发展的今天, 在处于社会转型阶段的玉林城区,古建筑保护面临巨大困难和危机:1、经费不足,部分古建筑年久失修。如普庵堂、大成殿、玉皇堂等建设,已经多年没有维修与维护, 年久失修, 存在安全隐患。 特别是普庵堂, 已经处于非常破败中, 多年前已经被群众用牌子写了“危房勿近 ”的牌子置于门口, 以示警告,但无论是占有文物单位或文物部门都没有进行有效维修,已经面临坍塌危险。2、管理不到位,部分古建筑处境危险。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对一些占有文物单位管理不到位。 如市级重点保护单位 明代建筑普庵堂, 已经玉政发199966 号明确权属为国家所有,但其占用文物单位玉林城区南观小

10、学仍然将其出租给个体户作为制品加工工场,工场条件简陋, 容易造成火灾, 对砖木结构的古建筑本身造成重大安全隐患。3、对没有列入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保护仍然处于空白状态。如九曲巷的清代民居群、新民社区的进士民居群,都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是玉林民俗的活化石, 但是,仍然没有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对象,还是处于完全的无保护状态, 权属仍然为当地居民及所在单位所有,多处已经被居民、 单位拆毁建新房,如果不及时加以保护, 几年内就会面临消失。 另外,这一类古建筑还面临治安隐患。据玉林晚报报道,2006 年就发生了偷盗新民社区进士居民刻着“进士第 ”牌匾(清代)的案件。4、玉林城区古建筑资源利用力

11、度不够。城区古建筑旅游资源并不丰富,但有极高的历史研究价值以及教育价值,而其所蕴含丰富的教育以及研究价值都没有利用起来。目前,玉林城区古建筑充其量只有一个“玉林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子,对于其建筑背景、 价值和意义都没有介绍,又多处于单位内部、小巷深处,市民难以接触。 以至相当市民对于身边的古建筑知之甚少,对玉林城市发展历史也了解不深。三、建议目前,如何更好、更有效地把保护古建筑文化已是当务之急。1、进一步重视玉林城区古建筑保护工作。古建筑是不可再生资源,要充分认识保护古建设的重要意义。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 我市在保护城区古建筑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仍然面临许多困难, 需要解决问题还很多

12、。 要由市委、 市政府统一领导,文物主管部门以及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责,形成保护古建筑的合力。社会各界也积极行动起来,提高市民保护身边古建筑和本土文化的意识。2、切实加强古建筑的管理力度。市、区两级文物保护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现在已经列入市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单位的管理力度。要对现有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普查,发现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特别是要对现有占有文物单位进行审查清理,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以及市人民政府玉政发199966 号文件,对保护文物不力的单位,一律收回占用权。3、进一步加大投入保护好古建筑。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每年投入足够资金,专款专用,用于古建筑

13、的保护与研究。4、适当扩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根据建筑蕴含的社会、历史、文化等方面价值, 适当扩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范围。要将民居类建筑, 特别是九曲巷的清代民居群、 新民社区的进士民居群列入保护对象,防止出现古建筑保护空白。5、坚持 “修旧如旧 ”原则维修文物。 就是要保存现状和恢复原状,保证历史信息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在玉林城区今后的古建筑维修中,要坚持“修旧如旧”,保护原真性和完整性, 真实还原及保护古建设所体现的历史空间感和厚重感。6、充分发挥玉林城区古建筑在建设文化玉林中的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市民宣传玉林城区的古建筑所蕴含的丰富历史、社会及人文价值,要在各古建筑附近设立永久性的宣传牌,详细记载古建设的背景及价值。同时,鼓励古建筑所在单位、居民向市民开放,方便市民参观。通过挖掘古建筑意义,充分激发广大市民爱玉林,建玉林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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