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代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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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用油代理合同范本食用油代理合同范本篇一:食用油经销商合同经 销 合 同合同编号: 合同签署:河南郑州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生产的食用油系列产品,授权乙方在其辖区域市场经销本产品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为经销“食用油” 省 (市) (区、县)经销商,负责甲方“食用油”在上述规定的区域内进行产品销售、市场开发及品牌推广等工作。第二条第三条经销期限经销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如果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续约。经销约

2、定关系未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承诺及签署各种文件,如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第四条 第五条 经销产品及价格 结算方式经销产品及价格(见附件,不含税)1、现金 2、其它方式 款到发货:以乙方货款进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为准。第六条 合同前提条件1、乙方须随首批货款交纳市场信用金 万元,作为信用保障金。2、乙方首批进货款不低于 万元整。签订本合同之日须向甲方交纳定金 万,该定金可冲抵首批货款。第七条 销售目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回款不低于 万元,且乙方完成或遵守双方约定的销售考核目标(其中年度销售回款目标分解见销售回款分解表)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3、:(1) 甲方有权制定统一的价格体系,并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市场营销计划和方案,乙方应积极配合。(2) 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货物流向等有权实施监督管理。(3) 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4)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经甲方查证属实后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5) 甲、乙双方自签订年度计划分解目标后,乙方经销权的考核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未能完成年度分解目标(月度分解目标可累计考核,如市场存在特殊情况,甲方可考虑延长期限,但最长不能

4、超过六个月) ,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2、义务: (1) 甲方提供的食用油体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用油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并保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 配合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 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给乙方的各种支持,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及时发货(货款到甲方帐户后) 。 (4) 为乙方所在区域市场提供合理的电视、报纸等媒体广告支持和其他的市场支持。具体支持的力度和范围由甲方整体的市场布局和营销策略综合评估决定。乙方为扩大终端销售而需要甲方直接的市场支持时,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述明事实和理由,由甲方进行评估、审定后进行投入支持。上款所述的市场支持,包括促销活动、促销品、营销

5、人员、现场宣传、现场广告(招牌、广告牌、车身、路牌、灯箱等) 、门店补贴以及其他推广活动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告知所在区域市场或影响市场的媒体广告投入以及其他投入的具体情况。任何未经甲方评估并审核同意的市场投入均由投入人自行承担,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和处理。根据乙方所在市场的销售进度和销售规模为乙方配备相应的营销人员。营销人员的名单由甲方审定,其基本工资由甲方根据其各自的月销量及考勤等情况确定和发放,营销人员的奖励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营销人员,应填写费用人申请表 ,报甲方审批、备案后方可增加;所有新到岗的营销员考核期为 7 天,如未被录用则不计薪酬。乙方未按规定程序申请的人员,甲方不予认可。

6、 (5) 因国家政策或市场需求变化而调整产品价格时,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1) 有权提出对市场推广有益的经营主张和建议。 (2) 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可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换货,如给乙方造成较大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 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2、义务: (1) 乙方接授权时,应出示营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 、 流通食品许可证 、 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 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 (2) 销售产品应在双方合同规定的经销区域内销售,不得越区窜货,扰乱市场,如违反约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

7、 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渠道价格,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行文为准,尤其是对商场最低供应价的控制。 (4) 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社会关系营销工作。 (5) 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甲方的商标、专利的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市场有假冒伪劣的类同甲方产品出现,应第一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6) 乙方应按月提供真实的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其它对乙方考核所需要的资料。 (7) 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即进行所属区域门店的铺货工作。乙方承诺并保证做到:收到货物之日起 天内完成终端卖场门店 家的铺货及促销;本合同期内,完成有效店建设 家,达到覆盖率 %的市场有效点建设目标;收

8、到货物之日起 天内完成特通渠道门店 家的铺货及促销;本合同期内,完成有效点建设 家,达到覆盖率 %市场有效点建设目标。 甲方经考核认定认为适合甲方产品销售的点或通路,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进入。乙方应按月完成进货和销售计划,并确保 万元以上的合理库存,保证其所属区域的各终端门店、指定市场、通路和渠道不发生断货现象。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和统计分析乙方的实际库存和实际销售情况,对此,乙方应给予充分的配合。乙方应遵守并维护甲方的整体营销规划原则、市场监控政策及相关规定,不得超越本合同指定的销售区域和违反甲方对指定产品的指定经销渠道和方式进行销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市场活动,协助甲方掌握准确的市场信息

9、、了解市场动向;乙方应保证在每月 28 日前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进卖场、门店、特通以及各个终端的准确数量,对此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查证;为打击假冒产品和防止、处理窜货行为,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装备和使用甲方统一的防伪防窜系统。乙方保证本合同所列产品的进货物出货详情都进入启用系统,便于甲方对全国范围内的货物流动进行实时监控。乙方应严格遵守报价单中规定的价格,严格按照甲方的产品价格体系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作出适当调整的,应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乙方应保证拥有 人以上的市场营销人员或直销队伍专职从事本合同约定产品的销售,确保终端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开发二级销售商后,须提报甲方备案。乙

10、方对二级经销商的价格须执行甲方的价格体系和价格政策,批发价格谈定后报甲方批准,然后方可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正本)一份报甲方备案。乙方有义务保证并监督二级经销商遵守甲方的所有政策和各项规定。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产品的销售渠道经营假冒、伪劣、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形成竞争的同类产品。第十条 订单与发货 1、乙方应根据其订货情况填写食用油系列订货单,订货单注明产品品种、规格、数量等;并加盖乙方公章或法人签名,否则甲方有权视为乙方订货未完成。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订货单及货款后,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以订货单与货款到达后的日期为计算起始日期)将乙方订购的货物

11、发出,若遇国家法定假期(如五一、十一、春节等)或遇不可抗拒性因素,可顺延发货日期。3、若采用铁路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在乙方所在地的火车站,甲方承担全部铁路运输费用;短途运输费用、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4、若采用公路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在乙方所辖市设立的仓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 3%(含百分之三)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 3%(百分之三) ,应凭铁路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汽 运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运单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协助乙方向投保单位理赔。超过三日视为乙方无异议。6、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

12、传真)给甲方,乙方自收(提)货之日起 7 天内没向甲方提出质量、数量等其它方面的书面异议,视甲方所交货物全部合格且符合双方约定。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须明确在双方合作期内双方业务人员均无权自行承诺和签订有法律效力的任何文件,不得将购货款、欠款以现金付给甲方业务人员。甲方对甲方的员工私自向乙方借款、借贷、调货等个人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二条 市场保证管理1、乙方承诺按本同第六条第 1 条款交纳市场信用金。2、市场信用金扣除的条件:(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和渠道以外的市场,原则上,超过 10 件以上的篇二:粮油总代理合同书总代理合同书甲方: 乙方:为使甲方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取得良

13、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双方信守。一、 代理产品,区域、期限:1、代理产品名称:2、代理区域:。3、代理期限: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二、 双方责任、权利:(一)甲方: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市场销售合法总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总代理商。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代理区域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营销推广工作。3、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 12 小时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 ,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4、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和

14、文件资料等。5、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实行三个月内包换,三年质保承诺。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7、甲方授于乙方“代理授权书”并享受调价时的库存差价补偿与其它优惠措施。(二)乙方责任、权利:1、乙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做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必须贯彻,融汇甲方营销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建立自己的销售络,与甲方同时进行络化经营,并经常性,

15、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的促销宣传活动。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传。6、乙方负责在代理区域内本产品的广告宣传及费用,设计光盘由甲方提供,依法办理产品有关宣传手续,做到合法经营。三、 总代理商从事的业务范围:1、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建立。2、区域内零售市场的建设,以及产品的批发,终端销售。3、经常进行宣传促销活动。四、 代理条件: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络。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销售许可证)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对其区域规定的首批进货额,季度进货额。4、签约后,乙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50%以

16、上)区域内的市场营销络建设。5、乙方与区域内代理商,二级经销商等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经销方三方共同签订,或乙方签订后报甲方备案。6、乙方在区域销售运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经销价格体系进行络销售,乙方供给二级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按限定供货价的规定执行,乙方区域内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 XX 年全国统一零售价,最低可以下浮 %,如需超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授权方可执行,否则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同时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各种损失。但对于食用油的批量供货可由总代理根据实际情况自定。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业务培训及营销指导内容:(1)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的贯彻。(2)市场络建设、规划及销售人员队伍建设。(3)通过多渠道开拓终端销售业务。8、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档次品牌的同类产品,不然代理权自动取消。五、 代理数量及价格:1、乙方首先支付万元货物订金,并可在订货金额内进行货物订购(三个月内) ,乙方每季度必须完成 万元的进货额,全年必须完成万元进货额。 (具体产品价格及品种见附件)2、乙方承诺本协议签字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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