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秭归县精神病患的调查与思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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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对秭归县精神病患的调查与思考黄再慈 当前,秭归县精神病患者不断增多,因得不到及时治疗造成的突发肇事肇祸事件,不仅给患者家庭带来更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而且给社会造成了诸多不稳定。尤其是部分俗称“武邪子”的精神病患者,危害性 较大,极易 导致家庭悲剧、人心恐慌、治安紊乱,严重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精神病患者的救治问题,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和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一大难题。一、秭归县精神疾病普查登记情况2008 年 7 月下旬至 8 月上旬,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精神疾病普查登记活动,其结果为:全县 193 个村(居)中,有 167 个村(居)普查出精神病患者总人数 95

2、5 人,占全县总人口的 2.6,其中梅家河乡共有 12 个村 47 户 47 人患病,仅有水田垭村尚未发现精神病人。其发病症状主要表现为:破坏性发泄、损 害他人(家人) 身体及 财物、小偷小摸、异常游荡等。全 县精神病患者中,轻度患病者 171 人,占总患者数的 17.9%,中度患病者 480 人,占总数的 50.3,重度病患者 304 人,占总数的 31.8%;神志不清、对社会构成严重危害的 218 人;患病 10 年以上的达 387 人,5-10 年的达 253 人, 5 年以下的 99 人;五保对- 2 -象 111 人,低保对象 457 人,其他对象 387 人,因病致贫率达60%以上

3、。曾经送往医院治疗过的 215 人,治疗率达 22.6%。产生精神疾病的原因主要是先天遗传因素和后天自身因素,后天因素一般包括家庭环境、工作环境及性格影响等,患者发病前多具性格内向、自尊心强、心胸狭窄、神经敏感等特征,由于压力过大、负担过重、承受能力差所致。据调查,全县因遗传患病的 106 人,因婚姻患病的 152 人,因子女患病的 27 人,因就业和经济压力患病的 77 人,其他原因患病的 593 人。二、秭归县精神病患者的现实状况1、生活贫穷。精神病患者在农村居多,由于条件限制,家庭经济来源缺乏,一般家庭只要出现一个精神病患者,用不了几年就耗穷了。有“ 武疯子” 的家庭更为困难 ,由于其危

4、害性大,不仅需要专人监护,而且容易伤及家人身体、损毁家庭财产,还有赔偿他人财物的可能,家庭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被打乱,几经折腾,便可能变成特困户。可谓“精神病人十病九 穷” ,大部分患者家庭一贫如洗。2、地位卑劣。人们像躲避瘟疫一样,对精神病人敬而远之,有的患者被家人锁在房内,暗无天日;有的被家人遗弃,居无定所,衣不蔽体,食不裹腹,过着非人的生活。由于精神病患者的特殊性,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要求得不到认可,甚至成为社会遗忘的对象。- 3 -3、病情反复。一方面,精神病患者受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治疗趋于简单化、节约化,难以得到系统、全面、有效的治疗,导致病情反反复复,甚至加重。得到住院医治的少

5、数患者,往往迫于经济压力提前出院或出院后无法坚持康复性药物治疗,从而前功尽弃,旧病复发。另一方面,患者监护人或家属对患者亲情关爱不够,耐心不够,致使患者心理郁闷、精神压抑而复发,增加了医治的难度。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危害社会程度深。精神病人发病症状各不相同,无规律、无时间,打、 砸、 烧、 杀、毁等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安全隐患较大。如梅家河乡鲁家湾村精神病患者鲁峰经常闯入机关和单位偷窃东西;谭家岭村谭士琴经常脱光衣服露宿在街头和公路上,并多次毁坏他人庄稼,伤害周边人畜;王家坡村郑学平将自家的财产全部损毁,并经常手持刀具,打骂父母,致使父母不敢在家居住;1998 年, 鲁家湾村还出现了一起精神病

6、人打死三名小学生的案件。在症状比较严重的精神病人所在地,农户感到既同情又为难,既可恶又可怕,甚至小孩不敢出门,大人不敢离家。少数病人家属和周围农户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找到村干部和乡政府,牵扯了地方领导大量的工作精力。2、监护工作难度大。以梅家河乡为例,全乡 47 户精神病患者家庭中有 27 户属于低保户和五保户,占病患总数的 57.4%,- 4 -因经济极度困难,难以承担监护责任。同时,在 47 人的监护人中有 27.7%是父母监护,这些监护人大多年老体迈,既无体力、也无能力、更无财力对其进行监护和医治。少数精神病人没有父母子女和兄弟姊妹监护,而近亲属没有法定监管义务,大多不愿也无力承担监护责任

7、,对于必须出钱治疗更是无能为力。对于病人有多个亲属的情况,大多相互推诿,精神病患者经常处于无监护的失管状态。对此,有的村做了大量工作,落实了相应监管人员,但由于无资金落实监管工资,加之监护难度本身很大,监护工作难以到位。这些失管的精神病患者一旦对他人造成伤害或财产损失,因监护主体不明确和经济困难,无法对受害者予以补偿,又将增添一些不稳定因素。3、医疗救治保障低。目前我县范围内尚无治疗精神疾病的专门医疗机构,而且对精神疾病的治疗缺乏相关扶持政策及专项经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救治工作异常艰难。患者住院医治必须到宜昌市精神病医院,经调查了解,在宜昌精神病医院平均住院医治一名精神病患者约一个半月时间,

8、医药费、生活费、护 理费人均约需 6000 元左右,出院后还需后续药物,这对于普通患者家庭而言难以承受。而现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对在市级住院治疗的门槛费用较高,报销比例较低;按照现行社会救助体系,对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仅限于民政部门的大病医疗救助,而且要待出院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 5 -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面窄、滞后,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多数精神病患者尤其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和年龄较大的患者,因经济拮据、费用过高、治疗不方便等因素的影响无法得到有效医治。4、封建迷信再抬头。由于人们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与偏见性,精神病患者受到传统的歧视。有的精神病患者家属怕影响声誉,不愿声

9、张,不上医院治疗,认为精神疾病是“ 阴魂不散 ”、“阴阳倒置”等所致,请道士在家 烧香、化弧、念 经,不但疾病没有得到治疗,而且家庭债台高筑,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四、实施防治救助管理的对策建议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对精神疾病的防治与救助是一项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工作,需要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领导督导协调及相关单位职责,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检查督办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系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贫困重度精神病患者救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2、广泛宣传,强化教育监管。把精神疾病的防治宣传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的健康知识,教育广大群众及早预防、自我疏导,有

10、效扼制精神疾病的发生,促进社会理解,共同预防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同时,加强对精神病患者影响社会治安的防范管理,及时处置精神病人肇事事件;惩治侮辱精神病人的不法分子,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6 -3、多方联手,建立贫困重度精神病人救治工作长效机制。一是明确救助资金来源及结算办法。对重度精神疾病尤其是对社会构成严重危害的贫困患者实行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统筹资金的办法予以治疗救助。其资金来源为“五个一点” ,即财政预算一点、残疾人主管部门补助一点、民政部门救助一点、合管办或医保局报销一点、患者或家属承担一点。具体管理结算办法为:县政府确定精神病治疗定点医院,按平均每位患者所花医药治疗费与医院签

11、订好协议;政府按“五个一点 ”的办法向涉及到的部门和个人分摊患者治疗费,每半年各部门将应承担救助费核对后通过财政专户划往定点医院;患者病情好转后由县公安局、民政局督促其家属和定点医院办理出院相关手续;出院后由残疾人主管部门建立台帐跟踪回访。二是细化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公安部门:健全强制救助治疗精神病人的相关档案资料,明确患者各阶段的监护人;对涉案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入院前进行精神病人司法鉴定,对“三无” 人员(无法定 抚养人或 赡养人、无生活来源、无固定住所) 备齐相貌、指纹等身份鉴定资料。财政部门:将精神病人救治经费部分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提供的数据情况,及时核拨经费。

12、民政部门:配合公安部门确定好强制救助治疗的精神病人的身份,负责办理相关的入院、出院等手续,建立好入院、出院台帐,担负起“三无”病人临时监护人的角色,并及- 7 -时与定点医院核对治疗费用。卫生部门:负责检查患者在定点医院治疗期间药物使用情况及病情好转后督导及时办理出院手续,督导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及时足额划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患者应报销治疗费用的核拨。残疾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重度精神病的调查摸底、分类排队,建立精神病患者台帐,落实后续治疗免费药物发放,担当起跟踪回访监护人,及时核拨相关补助治疗经费。医保局:负责城镇居民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应报销治疗费的核拨。三是妥善衔接各个环节。其模式建议

13、为:公安部门确定强制救助治疗的精神病患者,登记造册,提供相关证明。民政部门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对病情稳定的患者,可先由医院向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病情鉴定书,再由公安部门出具意见,民政部门为其办理出院等相关手续,进 行院外监护治疗。 财政部门根据卫生部门提供的患者治疗情况、民政部门核对的治疗费用及时向定点医院核拨治疗经费。 在院外监护 治疗期间,患者一旦出 现病情波动对社会再次构成危害,需要二次住院治疗者,由监护人或县残联向公安、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再次办理入院手续。4、优化环境,营造全社会关爱精神病人的良好氛围。做好精神病患者亲属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大亲情关爱、感染力度,杜

14、绝遗弃病人的现象。残联、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积- 8 -极动员社会各界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精神病患者家庭提供生活必需品等物质上的帮助,树立全社会共同关爱精神病人、支持精神病防治事业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注重和加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修养,增强青少年承受压力、经受打击的能力。加快我县精神病治疗康复机构建设步伐,并纳入全县社会发展规划,建议将县内现有的两家大型医院选其一增容分区,设置精神病治疗、康复病区。同时加强对精神疾病防治人才队伍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救治精神疾病的能力。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专门人员定期对精神病人进行检查;劳动人事部门要做好精神病康复患者的职业培训,帮助解决就业问题,最大限度地为他们排忧解难。(作者单位:湖北省秭归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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