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

上传人:g**** 文档编号:53431593 上传时间:2018-08-31 格式:PPT 页数:34 大小:3.0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制教育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法制教育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法制教育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法制教育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法制教育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制教育》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制教育(3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即墨一中法制教育课件,想一想:苹果为什么会腐烂?你认为它是一天的时间就可以由一个完整的苹果变成这个样子吗?苹果的腐烂需要一个过程吗?,触目惊心: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法律词典,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家谈,问题1.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

2、为? 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寻衅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毒、注射毒品; (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部分不良行为,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

3、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吸烟、酗酒; (十)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青少年的部分不良行为,旷课、 夜不归宿,委屈的长城,可怜的课桌,小烟民,小赌徒,打架斗殴,欺负同学,小网民,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

4、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 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排位分,喝血酒,干坏事。 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 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 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都是违法行为 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都应承担法律责任,对社会危害 程度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处罚的 机关不同,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 违犯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社会危害较大, 触犯了刑法,承担民事责任或受行政制裁,刑罚处罚,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法律词典,吸毒,贩毒 抢劫,(犯罪),

5、打架,(一般违法),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情节时,聚众斗殴,(犯罪),偷窃,或盗窃金融机构、文物情节严重的,盗窃,(犯罪),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相互转化,案例一:,王晨是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因为过生日没钱,就和两个要好的同学商量去偷自行车换钱,那两个同学竟痛快地答应:“行,这样来钱快。”三人实施盗窃,共盗窃七辆自行车,以三百元的价钱卖给了废品收购站 。,第二天,派出所民警到学校带走了王晨和那两个同学。 这三名同学的行为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的不良行为,触犯了法律构成犯罪。这种行为不管对自己对他们的家庭还是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

6、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案例二:,张某,16岁,昌吉市某校学生。2010年1月15日,张某因与同学刘某发生口角并对刘某进行殴打,后张某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刘某的肚子上捅了一刀致刘某脾脏破裂,经法医鉴定

7、,刘某的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因被告人张某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系在校学生。法院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8、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案例三:,这是一个我自己亲自办理的案件。刘某、王某、张某等九个青少年(他们

9、最小的15周岁、最大的17周岁)均为在校学生。刚开始,他们只是拦劫校内同学十元、二十元的零用钱,后来,这些零用钱不能满足他们的吃、喝、抽等消费时,他们就将稚嫩的双手伸向校外,结伙使用暴力、持刀对过路人进行抢劫。,他们连续实施抢劫作案十四起,造成重伤三人、轻伤2人、轻微伤3人,抢劫所得财物2500元。后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10、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同学们:审视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想应是4句话,12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讲正气、敢维权。,(一)慎交友。刘某、王某、张某等九个青少年系列抢劫案件是当年引起学校、家庭、社会广泛关注的青少年

11、犯罪的典型案件。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从本案的审理和走访监护人等途经可以看出有几个原因。本案多数被告人过早离开学校,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过早涉足社会,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良莠不辩,胆大妄为,以身试法,以致走上了犯罪道路。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二)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

12、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用道德、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相反地是用暴力或胁迫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满足自己好逸恶劳的生活,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三)讲正气。案例中的嫌疑人原本都是同学,平时的关系很好,但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面前,他们不但不制止,反而相互配合协助,直至共同走上犯罪道路,自毁前途。足见对自己的行为缺少正义和正气、缺乏自我约束能力、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 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四)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充满责任心,敢于与不良的行为、习气作斗争,在发现同学的不良行为时勇于指出、及时纠错,那就能创造一个良好、安宁的学习环境。,“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