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行为法律规制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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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投资行为法律规制合伙人、公司业务部主任 朱金龙 律师2015/10/29华 邦 律 师 事 务 所 HUABANG LAW FIRM第一章 概述2015/10/29概念理解 股权投资,是一种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的 投资行为。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以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作为主要投 资对象,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企业。 创业投资企业,是指主要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 立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不含已在公开 市场上市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 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 的企业组织。股权投资的分类按照投资期限:长期、非长期。

2、 目标投资期限长即为长期股权投资反之则为 非长期。该两者的界限其实并不是很清晰, 法律实务区分该两种行为的意义也不大。 按照目标企业发展阶段:2015/10/29天使 投资风险 投资IPO前 投资IPO后 投资股权投资的分类(续)按照投资者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分类: 1. 控制。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 共有的控制。 3. 重大影响。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 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 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u以上分类也可简单分成两类:谋求控制、不谋求 控制 2015/

3、10/29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 股权投资企业应当遵照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设立。股东(管理人)股东1股东股东n股权投资企业委托管理投资人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合伙制1n股权投资企业普通合伙人委托管理有限合伙人合伙制下重点注意事项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国有股权合计未能达到或超过 50%的企业是可以的。合伙协议中不要作出有限合伙人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或变相参与投资企业管理与投资决策的约定。参与范围限于: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 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

4、. 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 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 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股权投资企业的管理模式、资本募集与投资领域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备案时均出具验资报告,所有投资者的认缴出资额合计应不低于 1 亿元或等值外 币,首期实缴出资额应不低于认缴出资的20%。管理模式。以公司形式设立的,可以通过组建内部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也可采取委托管理方式 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

5、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资本募集。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 格投资者募集,不得通过在媒体(包括各类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 向公众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 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等),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或非合格投资者进行 推介。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及可能的投资损失,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获得固定回报。 资本认缴。股权投资企业的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资本缴付可以采取承 诺制,即

6、投资者在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阶段签署认缴承诺书,在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运作实施阶段 ,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期缴付出资。 投资者人数限制。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投资 者为集合资金信托、合伙企业等非法人机构的,应打通核查最终的自然人和法人机构是否为合格投 资者,并打通计算投资者总数,但投资者为股权投资母基金的除外。 投资领域。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 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投资方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股权投资 企业所投资项目必须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规管理程序

7、。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应当依 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核准手续。合格投资者 创投: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底线为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2. 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 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 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 产证明的自然人 4. 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 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 人。 股权投资企业:单个投资者最低出资金额不低于1

8、000万元 通过资金管理公司转投: 1. 初始投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 客户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对高管要求1.在最近5年内没有违法记录或尚在处理的重 大经济纠纷诉讼案件 2.至少3名高管人员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 相关业务经验备案 时间:完成工商登记后的1个月内 申请主体:采取自我管理方式的,由股权投资企业负责申 请办理备案手续;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由其受托管理机 构负责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管理部门:资本规模(含投资者已实际出资及虽未实际出资但已承诺出资的资本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者 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资本规模不足5亿元人民币或者

9、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 业,在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备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 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例外: 1. 已经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为创业投资 企业 2. 由单个机构或单个自然人全额出资设立 3. 由同一机构与其全资子机构共同出资设立 4. 由同一机构的若干全资子机构出资设立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备案 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 备案申请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资本招募说明书 4. 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5. 所有投资者签署的资本认缴承诺书 6. 验资机构关于所有投资者实际出资的验资报告 7. 发起人关于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是否合法合规的情况说 明书 8. 股权投资企业高级管

10、理人员的简历证明材料 9. 委托托管协议。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应 当提供所有投资者联名签署的同意免于托管函 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案所涉文件与材料的法律意见书。股 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的,还应当提交股权投资企业与 受托管理机构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第二章 重要问题2015/10/29国有股转持 主要法规:1.国务院于 2001 年6 月12日颁布关于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国务院决定暂停实施,H股除外)2. 2009 年6 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的通知 (财企2009

11、94号,以下称转持办法)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施行有关问题的函4.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 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5.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08116号)转持主体的界定“国有股东”? u 转持办法:指经国务院和省级以上( 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 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特设机 构和负责监督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的 各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 确认的国有股东。 u转持办法并未明确国资监管机构判定 国有股东的标准。 认定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施行 有关问题的函 (下简称“8

12、0号文”)1. 政府机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或出资人 全部为国有独资企业的公司(以下简称“国有独资单位” ); 2. 某一国有独资单位单独持股比例超过(含本数)50% 、或数个国有独资单位共同持股比例超过(含本数) 50% 且第一大股东为国有独资单位的公司(以下简称“ 国有控股公司”);3. 国有控股公司连续保持绝对控股的各级子企业; 4. (1)-(3)所列单位或企业的所属单位或全资子企 业。 u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有股权比例不低于50%(含 50%)1.公司制基金中国有独资单位的总持股比例一旦超过 50% ,且其第一大股东也为国有 独资单位,则该公司制基金很可能被国有资产监管机

13、构认定为国有股东,从而需就其 在拟 A 股上市企业中持有的股份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 2.针对目前广泛运用的合伙制基金,在适用80 号文的判定标准时存在争议,各个国资 监管机构在把握上可能松紧不一。根据我们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如果有限合伙制中的 国有出资比例超过 50% ,则可能被认定为国有股东。3.目前已经存在合伙制基金转持的实际案例。 u 通源石油:国有独资、控股LP持股比例合计达到或超过50%,且第一大LP为国有独资、 控股企业,履行了国有股转持义务。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通源石油(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164)15.41%的股权,履行了国有股转持义务。联新

14、投资的出资结构为:上海联和投资有 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责任公司等国有股东合计持股67.61%,且第一 大股东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占比48.29%。u 安洁科技:即使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或超过50%,但第一大LP并非国有独资、控 股企业的,无需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安洁科技(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002635)9.24%的股权,未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君联创投的出资结构为:中科院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社保基金会、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国有股东合计持股 63%,但第一大股东联想控股有限公司的企业

15、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比31%。转持股数的计算与转持方式 根据转持办法,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须按照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 发行股份数量的 10%(但不超过国有股东实际持股数量)履行转持义 务。 上市公司的每一国有股东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转持股份数:每一国有 股东转持股份数 =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 x G% x (该国有股东上市前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 所有国有股东上市前在 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 x 国资主体在国有股东中的总出资比例 1. 如果上市前所有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大于或等于 10% ,则 G%=10% ; 2.如果上市前所有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小于 1

16、0% ,G%= 所有国有股东上市前在上市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转持的程序在转持办法发布后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转持程序 如下: 1. 第一大国有股东向国资监管机构申请确认国有股东身份和转持股份 数量,国资监管机构出具批复并抄送社保基金和中国结算公司; 2.国有股东应转持批复要求,向社保基金会作出转持承诺,并载明各 国有股东转持股份数量或上缴资金数量等内容; 3.中国结算公司在收到国有股转持批复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将各国有股东应转持股份,变更登记到社保基金会转持股票账 户。对于以上缴资金方式履行转持义务的,其国有出资人须按国有 股转持批复的要求,及时足额就地上缴到中央金库; 4. 国有股东在转持股份后将转持情况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并抄送财 政部和社保基金。与国资主管部门沟通 目前国有股东身份的认定(尤其是对于合伙制基金)仍没 有明确的标准,由国有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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