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评分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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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1 段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量化评分参考标准考核 内容扣分因素加分因素德20 分办事拖拉,互相推诿,延误工作扣2 分;服务态度差,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引起投诉,经查实的每件次扣3 分;工作态度生硬粗暴,不主动、不热情的每次扣1 分。在办事服务过程中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3 分。办公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或搞其它娱乐活动的,每次扣1 分;有影响团结的行为每次扣1 分。无正当理由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扣5 分;有违反职业道德的其它行为,每涉及一个方面扣2 分;因违反职业道德给予处分扣20 分;无故不参加段机关组织的义务劳动每次扣1 分;无故不参加各种政治、业务考试等活动,发现一次扣1 分;无故

2、不参加段机关组织的捐款、捐物等公益活动,发现一次扣2 分。获市级先进个人加5 分,获旗级先进个人加 3 分,获旗局、单位先进个人加1 分。服务对象来信、来电、来函表扬(或送来锦旗)表扬工作人员,或经段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突出的好人好事,每件加5 分。能20 分不熟悉本职业务,不能按时间、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扣2 分;不按工作程序办事扣2 分;股室队站工作制度不落实,职责不清、分工不明,造成工作延误,扣股室队站负责人2 分;工作出现问题,被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旗级扣3 分,市级扣 5 分,自治区级扣10 分,中央级扣20 分;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每次扣2 分;不能

3、熟练掌握有关公路养护管理政策、法规的扣2 分。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市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 分,三等奖加3 分,获旗级一等奖加 3 分,二等奖加2 分,三等奖加1分。勤 20 分请假 3 天以上, 5 天以内的扣0.5 ,累计事假超过5 日的(婚丧假、病假除外),超1 天扣 1 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 分;旷工一天扣 4 分(迟到、早退超过1 小时按旷工计) 。全年无迟到、 早退、旷工, 未请事(病)假,全勤加 5 分。正常工作日以外加班,每1 小时加 0.2 分。绩20 分未能完成年内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一项未完成扣3 分;被考核人发生各类案件、安全事故的扣责任人25 分,扣责任人所

4、在股室队站负责人10 分,扣分管领导5 分;对公共财物管理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扣责任人2 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会议、集体活动,或参加会议学习时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 分。工作成绩突出,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书面表扬:旗级加1 分,市级加 2 分,自治区级加 5 分,中央级加10 分。廉 20 分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扣100分;未经领导批准,公车私用的扣3 分;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或索要服务对象钱、物、报销票据的扣100 分;因工作失职或不依法办事,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0 分;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一般干部职工一次扣 3 分,股室队

5、站以上领导干部一次扣5 分。附件 2 路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量化评分参考标准考核 内容扣分因素加分因素德20 分服务态度差,故意刁难车主、服务对象,引起投诉,经查实的每件次扣3 分;在办事服务过程中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3分。值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或搞其它娱乐活动的,每次扣1 分;有影响团结的行为每次扣1 分。无正当理由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扣 5 分;有违反交通行政执法风纪行为,每涉及一个方面扣2 分;因违反职业道德给予处分扣20 分;无故不参加段机关及队站组织的义务劳动每次扣1 分;无故不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考试等活动,发现一次扣1 分;无故不参加段机关组织的捐款、捐物等公益活动,

6、发现一次扣2 分。获市级先进个人加5 分,获旗级先进个人加 3 分,获旗局、单位先进个人加1 分。服务对象来信、来电、来函表扬(或送来锦旗)表扬工作人员,或经段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突出的好人好事,每件加5 分。能20 分不能熟练掌握有关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扣2 分。适用法律法规条款错误、不按程序和期限办理路政案件每次扣3 分;路政执法文书填写不当每处扣1 分;路政票据填写错误每次扣1 分;路政执法过程中执行政策不当,出现差错, 每次扣 2 分。在路政业务考试中,不合格的每次扣5 分。队站工作制度不落实,职责不清、分工不明,造成工作延误,扣队站负责人2 分;工作出现问题,被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通报批

7、评的:旗级扣3 分,市级扣5 分,自治区级扣10 分,中央级扣20 分;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每次扣 2 分。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市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 分,三等奖加3 分,获旗级一等奖加 3 分,二等奖加2 分,三等奖加1分。勤 20 分请假 3 天以上, 5 天以内的扣0.5 ,累计事假超过5 日的(婚丧假、病假除外),超1 天扣 1 分;旷工一天扣4 分。不按时交接班的发现一次扣1 分;不按要求填写值班记录、检测记录的发现一次扣1 分;值班期间脱岗的发现一次扣4 分。路政管理人员请事假可与法定节假日加班相抵,全年平均每月可抵两天事假。全年无迟到、 早退、 旷工,未请事(

8、病)假,全勤加5 分。绩 20 分未能完成年内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一项未完成扣3 分;被考核人发生各类案件、安全事故的扣责任人25 分,扣责任人所在队站负责人10 分,扣大队长、指导员5 分;对公共财物管理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扣责任人2 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会议、集体活动,或参加会议学习时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 分;发生错案的,每发生一次扣10 分;学习不记录或笔记达不到要求者每次扣1 分。工作成绩突出,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书面表扬:旗级加1 分,市级加 2 分,自治区级加 5 分,中央级加10 分。廉20 分路政人员违反“九条禁令” 1、2、

9、3、4、5、8、9 条规定,每涉及一项扣10 分,违反“九条禁令”6、7 条规定,每涉及一项扣50 分,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扣100分;因工作失职或不依法办事,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0 分;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一般队员一次扣3 分,队站领导一次扣5 分;不按规定程序或违反规定办案,每发现一次扣10 分;违反路政执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每发现一次扣10分;被车主和服务对象举报查实的,扣100 分,查无实据的,扣5 分。附件 3 公路养护生产人员绩效考核量化评分参考标准考核 内容扣分因素加分因素德20 分工作不积极, 互相推诿, 延误养护生产工作扣2 分;有影响团结的行为

10、每次扣1 分。无正当理由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扣5 分;有违反职业道德的其它行为,每涉及一个方面扣2 分;因违反职业道德给予处分扣20 分;无故不参加段机关组织的义务劳动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各种政治、业务考试等活动,发现一次扣1 分;无故不参加段机关组织的捐款、捐物等公益活动,发现一次扣2 分。获市级先进个人加5 分,获旗级先进个人加3 分,获旗局、单位先进个人加1 分。服务对象来信、来电、来函表扬(或送来锦旗)表扬工作人员,或经段考核领导小组认定,突出的好人好事,每件加5 分。能20 分不能熟练掌握有关公路养护政策、法规的扣 2 分;不能全面掌握公路养护综合业务知扣2 分识;不了解管养公路

11、情况(管养里程,路线的名称、类型、技术等级及里程,路面类型及里程等)扣2 分;养护工作制度不落实,职责不清、分工不明,造成工作延误,扣队站负责人2 分;工作出现问题,被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旗级扣3 分,市级扣5 分,自治区级扣10分,中央级扣20分;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每次扣2 分;不落实公路养护日巡查制度或日巡查记录不完善的,扣2 分。参加各类比赛、竞赛获市级一等奖加5 分,二等奖加 4 分,三等奖加3 分,获旗级一等奖加 3 分,二等奖加2 分,三等奖加1 分。勤 20 分请假 3 天以上, 5 天以内的扣0.5 ,累计事假超过5 日的(婚丧假、病假除外),超1

12、天扣 1 分;不按规定填写行车记录或生产日记的发现一次扣1 分。养护生产人员正常工作日加班与冬闲放假相抵,不再计入加分项。全年无迟到、 早退、旷工, 未请事 (病)假,全勤加 5 分。绩20 分未能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公路养护各项工作任务,一项未完成扣3 分;因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养护不到位(出现水毁、坑槽未及时修补,给服务对象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扣10 分;被考核人发生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扣责任人25 分,扣责任人所在队站负责人10 分,扣分管领导5 分;上路作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每次扣3 分,未穿着养护标志服每次扣2 分;对公共财物管理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扣责任人2 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会议、集体活动,或参加会议学习时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 分;工作成绩突出,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书面表扬:旗级加1 分,市级加 2 分,自治区级加 5 分,中央级加10 分。廉 20 分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扣(100 分);未经领导批准,公车私用的扣(5 分);因工作失职,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0 分;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一般队员一次扣3 分,队站领导一次扣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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