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认证培训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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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 南 省 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培训班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内容提要l绿色食品基本知 识l绿色食品标准概 述l绿色食品认证及相关规 定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第一部份 绿色食品基本知 识一 绿色食品定义 二 绿色食品标志的含义 绿色食品标志是质量证明商标 注册形式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一 绿色食品定义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 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 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 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 食品。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二、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的含义太阳蓓蕾植物叶片图形呈正圆形,

2、 象征生命、健康、活力和环境保护。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三 绿色食品标志是质量证明商标 标志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注册范围: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第1、2、3、5、29、30、31、32、33九大 类产品。 1农业、园艺、肥料. 2着色剂. 3清洁、香料.5兽医用制剂,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 29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 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30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 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 食盐,芥末,醋,

3、,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31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 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32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 ,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33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四 注册形式1234注册国家和地区: 绿色食品标志在中国、日本、美国、俄 罗斯、英国、法国、葡萄牙、芬兰、澳 大利亚、中国香港十个国家和地区完成 注册。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小 结发展绿色食品对保护和改善生态 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绿色食 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

4、质量控 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绿色食品 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在市场上得到 了认可,品牌认知度达80%以上。 绿色食品标志是产品质量品牌的象 征,目前正朝着国际品牌化的方向 发展。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第二部份 绿色食品标准概述 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发展现状 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内容及主 要技术要求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一、标准体系发展现状 通过近二十年的努力绿色食品建 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标准体系,为我 国农业,特别是生态农业、可持续 农业奠定了基础。为维护绿色食品 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提供了技术和 法律依据。同时也为开展可持续农 产品及有机农产品平等贸易提供了 技

5、术保障依据。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目前共颁布标准164项有效使用标准:117项u通则类标准:15 项u产品类标准:102项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二、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内容及主要技术要求 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包括四个部份内容 (一)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三)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四)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主要技术要求: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一) 产地环境质量标准技术要 求 产地环境标准: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 391)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导则( NY/T 1054)

6、 1、绿色食品种植、养殖、加工产品产地环境执行 绿色食品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1)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调查、监测 与评价导则(NY/T 1054)标准。标准对绿色 食品产地的空气、农田灌溉水、渔业用水、畜禽 养殖用水、产品加工用水和土壤环境制定了具体 的项目指标及监测方法,只有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的才能作为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产品加工用 水在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导则(NY/T 1054) 的 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标准如下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绿色食品 加工用水质量要求: 执行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项

7、目 指 标(原) 指 标(现)PH值 6.5-8.5 6.5-8.5 汞,mg/L 0.001 0.001 镉,mg/L 0.01 0.005 铅,mg/L 0.05 0.01 砷,mg/L 0.05 0.01 铬(六价),mg/L 0.05 0.05 氰化物, mg/L 0.05 0.05 氟化物, mg/L 1.0 1.0 氯化物, mg/L 250 250 菌落总数, 100(个/mL) 100(CFU/mL) 总大肠菌群 3(个/L) 不得检出(MPN或CFU/100ml)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二)绿色食品标准主要生产技术 要求1、肥料使用准则 2、农药使用准则

8、 3、动物卫生准则 4、兽药使用准则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6、渔药使用准则 7、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肥料使用准则肥料使用技术要求: (1)、使用的有机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 ,质量达到国标要求才能使用; (2)、化学肥料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 无机氮与有机氮比例不超过1:1; (3)、鼓励秸秆还田、过腹还田、直接翻 压还田、覆盖还田等形式。 (4)、禁止在叶面肥料中喷施含有化学合 成的生长调节剂(激素类肥料)。 (5)、禁止使用硝态氮肥;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农药使用准则农药使用技术要求: 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减

9、少各类病虫草害所造成 的损失。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防治病虫害:(1)、选用抗病抗虫品种;(2)、非化学药剂种子处理;(3)、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秋 季深翻晒 土,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 防治病虫害。(4)、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产品)及制剂。 结合物理措施防治病虫害:(1)、灯光诱杀害虫;(2)、色彩诱杀害虫;(3)、人工捉虫,人工除草。 特殊情况下,才使用农药。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使用农药应遵守以下准则:(1)优先选用植物源、矿物源、生物源制剂农 药; (2)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在一种作物的生长期内 只允许使用一次; (3)菊酯类农药在作物生长期只允许

10、使用一次 ; (4)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农药使用说明书的要 求控制施药量与安全间隔期; (5)严禁使用附录A中所列的农药(汇编P36页 );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3、动物卫生 准则 畜禽饲养技术要求: (1)养殖场的建设应符合要求: 养殖场应选择地势较高、相对干燥、向 阳、水源充足、无污染和生态环境良好 的地区;距铁路、公路、城镇、居民区 和公共场所应在2公里以上,距垃圾处理 场和风景旅游区5公里以上。 养殖场应设有净道和污道两个出入通道 。净道口应设置能够满足运输工具、人 员的消毒设施。 畜禽厩舍门窗及进风口上应加装防蚊、 防蝇、防鼠设施,谨慎使用杀虫杀鼠剂 。云南省绿色

11、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繁育及引进畜禽的要求: 提倡“自繁自养”,自养的种畜禽应定期 检疫。 应从符合绿色食品畜禽养殖条件的繁育 场引进畜禽。引进的畜禽应持有产地检 疫、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特定动物疫 病证明。 引进的畜禽应隔离观察,在规定的时间 内没有发生疫病的才能进场饲养。 运输畜禽的车辆及用具应进行消毒。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3)饲养管理及防疫 要求 同一饲养场所内不得混养不同类畜禽; 禁止任何人员携带禽鸟、宠物或其他畜禽 产品进入饲养场内; 从事饲养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确保建康,禁止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 人员从事畜禽饲养管理与兽医防

12、疫工作。 每批畜禽出栏后应清洗、消毒,采取空舍 措施。宜坚持“全进全出”原则。 饲料使用应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 则(NY/T471-2010),不得使用泔水。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4)疫病 防治 饲养畜禽不得患有口蹄疫、结核病、布氏杆菌病 、炭疽、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鸡新城疫、高 致病性禽流感、鸭瘟、小鹅瘟、禽衣原体病疾病 (详见附录C)。 允许使用国家规定的疫苗对饲养畜禽进行免疫接 种,预防疾病。 当发生国家规定无须扑杀的疾病时,应积极进行 药物治疗,用药时,应按兽药使用准则( NY/T472-2006)要求正确使用治疗性用药。 (5)畜禽产品屠宰要求: 执行

13、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卫生规范附录D和附录E 。 畜禽屠宰允许进行委托屠宰加工,实行委托加工 的可按关于绿色食品加工产品原料的有关规定 执行。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4、兽药使用准则 兽药使用技术要求;1、允许使用的药物应遵守规定的作用与用途、使 用对象、使用途经、使用剂量、疗程和注意事项 ;2、停药期应按农业部发布的停药期规定严格 执行;3、最终残留应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 限量规定;4、禁止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5、禁止使用酚类消毒剂;6、产蛋期不得使用酚类的醛类消毒剂;7、禁止为了促进畜禽生长而使用抗生素、抗寄生 虫药、激素或其它生长促进剂;8、禁止使用未经国务院兽医行

14、政管理部门批准的 兽药;9、禁止使用附录A(汇编P51页)中所列的兽药。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5、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2010版 ) 饲料使用技术要求: 1、饲料原料可以是已经通过认定的绿色食品,也可 以是来源于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产品,或 经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认定、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方 式生产、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自建基地生产的产 品。2、不应使用转基因方法生产的饲料原料;3、不应使用以哺乳类动物为原料的动物性饲料产品 (不包括乳及乳制品)饲喂反刍动物;4、遵循不使用同源动物源性饲料的原则;5、不应使用工业合成的油脂做饲料;6、不应使用畜禽粪便做饲料。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饲料添加剂使用技术要求: 1、所选用的添加剂应是允许使用 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 中所列的饲料添加剂和允许进口的 饲料添加剂品种; 2、不应使用任何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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