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垮桥事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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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管理 -李成 0844023015沱江大桥简介沱江大桥位于湖南凤凰县至贵州铜仁地区大兴机场的 二级公路堤溪段,此桥桥身设计长328米,跨度为4孔 ,每孔65米,高42米,计划投资1200万元。项目业主 单位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大公司,桥梁施工单 位为湖南省路桥集团公司。凤凰县堤溪大桥于2004年 8月10日开工,2007年7月15日开始拆架,原计划8月底 通车。事故发生此前的九江大桥垮塌被认为是受外力撞击,美国的密 西西比河大桥垮塌被认为是年久失修,而凤凰堤溪沱 江大桥并不存在这些问题,它刚完工还未驶过一辆车 ,走过一只船,如此“出生即夭折”,无论如何都难以 让人相信,这仅仅是一个无法

2、避免的“天灾”。初步核 实123人涉险,22人生还,64人遇难。事故调查为了查清事故原因,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在组织专家 对号桥台、号墩作地质钻探,号桥墩则待清理 再开钻。专家们连日辛勤工作,使围绕技术原因的调 查有了新进展,发现了新疑点。认定了事故发生的直 接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事故调查组对堤溪沱江大桥进行了原设计和坍塌阶段结 构平行检算,结果表明,原设计的主拱圈和桥墩其强度 和刚度能满足规范要求,原设计的结构布置、结构尺寸 、选用材料较为合理,设计的施工工序基本可行,但营 运期间拱圈安全储备偏低。多种综合地质勘察表明,堤 溪沱江大桥桥墩、桥台未见位移发生,导致大桥坍塌的 直接原因是主拱圈砌筑

3、材料未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上 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拱圈砌体 的整体性和强度降低。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最薄弱部位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 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坍塌。主拱圈砌筑材料不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砌筑工艺不符合规范规定 拱圈砌筑质量差间接原因 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有关桥梁建设的法规标准,擅自变 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违规乱用料石,主拱圈施工不 符合规范要求,在主拱圈未达到设计强度的情况下就 开始落架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对发现的施工质量不合规范、施工材料不 合要求等问题未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未经设计单 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

4、 ,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越权指挥,甚至要求监理不 要上桥检查。 监理单位未能依法履行工程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擅 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未予以制止,在主拱圈施工 关键阶段投入监理力量不足,对发现的主拱圈施工质 量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在主拱圈砌筑完成但拱圈强度 资料尚未测出的情况下即签字验收合格。 勘察设计单位违规将地质勘察项目分包给个人,设计 深度不够,现场服务和设计交底不到位。 有关主管部 门和监管部门及地方政府未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监督 管理,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和 安全隐患问题等。事故处理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湖南省有关部门已将对事故发生 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的湘西自治

5、州公路局局长兼凤大公司 董事长胡东升、总工程师兼凤大公司总经理游兴富和湘西自治 州交通局副局长王伟波等2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湖南省交通厅、湘西自治州政府相关负 责人,省、州公路局和省路桥集团公司以及设计、监理、质监 等单位的32名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政纪、党纪处分。 另外,湘西自治州原州长、州委原副书记杜崇烟对事故发生负 有重要领导责任,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已被湖南省纪委立案, 将连同此案一并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给予了经济等其他方面的严厉处罚。 对于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湖南省正按照国务院要求深入开展 调查,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6、 事故背后的故事据调查存在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湖南省凤凰县堤溪 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已经初步查核湘西自治 州有关部门和凤大公司的相关责任人接受贿赂。为了营造政绩工程而漠视科学规律的做法,湖南 湘西自治州政府在沱江大桥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过 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州计委、州交通局补办、 倒签有关文件;要求赶工期,向“州庆”献礼。所以工 地“经常组织施工队伍进行劳动竞赛,在施工中掀起 赶、比、超的热潮”。而盲目赶工期的献礼工程,造 就了劣质工程和安全事故产生的温床。事故背后反应的问题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盲目追求政绩,全然不顾人民的生 命财产 官商勾结,只手遮天,显现腐败、利益熏心的局面 监理单位的玩忽职守,建设单位双方的不负责任 利益者漠视法律和生命的冷血无情反思?几乎所有的工程事故中为什么总有“人祸”的影子?建 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再加上政府监管部门,这从理 论上说是一个有效的权力制衡架构,可以确保工程的 质量,但在那些出现事故的工程中,为何这样的制衡 屡屡落空?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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