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资料(施工资料).pp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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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质量保证资料惠生工程徐矿宝鸡60万吨/年甲醇项目编制:卜华高简介 本规定主要是对施工过程中形 成的材质证书、试验报告、施 工记录等三大类质量保证资料 的收集、编制要求做统一的管 理规定。规定框图目的附件范围定义职责指导执行 的程 序文 件资料 的编 制依 据编制 要求编制 单位 责任材质 证明试验 报告施工 记录资料 等级 规定 1.0 目的PURPOSE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徐矿宝鸡60万吨/年甲醇项目竣工资料的完整性 、系统性及规范性,并能真实地反映工程项目各个阶段的质量,特制定 本规定。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系统 性、规范性、真实性 2.0范围SCOPE本规定适用于徐矿宝鸡60万吨/年甲

2、醇项目各级承包商质量保证资料的编制,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也均应遵守本规定。徐矿宝鸡60万吨/年甲醇项目EM+PC承包商各施工承包商 3.0 定义DEFINITIONS质量保证资料: 质量保证资料是在工程各阶段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它记载了工程项目从工程立项开始,包括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经中间施工到最终工程 质量评定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技术活动成果,并真实地反映工程项目的施 工质量及重要的技术记录。资料形成的时间段开工前中间施工竣工验收 4.0 职责 RESPONSIBILITIES EM+PC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质量经理(技术 负责人),施工单位质量经理(技术负责 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应紧密 沟通

3、,建立健全质量保证资料。 各个施工承包单位项目质量经 理(专业技术负责人)应负责审查 、汇集、整理各项施工资料、 并协调办理与惠生公司、监理 等单位之间的签字确认手续。 5.0 指导 5.1质量保证资料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其文 件格式、纸张大小,装订、组卷、验收均应参照 规范SH3503-200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 文件规定。 5.2交工资料应严格按照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 交工资料整编要点及长青能化公司的交工文件管 理规定文件执行。 5.2质量保证资料的编制要求 5.2.1 质量保证资料应真实地反映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活动过程及结果。 5.2.2 质量保证资料应及时形成,

4、收集、编制、确认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严禁事后伪 造、擅自更改,杜绝事后回忆填写等现象。 5.2.3 质量保证资料从收集、编制、整理、汇总直至归档的每个工作环节,应具备真实 性、完整性和系统性。 反映施工过程-各个环节-质 量控制活动过程及结果 资料应及时形成,收集、编制、确 认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严禁事后 伪造、擅自更改,杜绝事后回忆填 写5.2.4 质量保证资料必须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并能表明相应的科学合理的证 明依据。 5.2.5 必须保证质量保证资料的有效性。资料的填写人、见证人和授权的放行 人必须在对资料内容进行审查、核对后,及时签字认可,严禁伪造签字和无 权签字以及无书面授权情况下的

5、代替签字。 5.2.6 质量保证资料中,必须使用适当的工程/产品标识,保证其具有可追溯 性,使其能够方便地追溯到工程实施时的具体情况和被引证的相关文件、资 料。 必须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有效性-填写人、见证人和授 权的放行人-资料内容-审查、 核对-及时签字认可-严禁伪 造签字、无书面授权代替签字5.2.7 对已收集、建立起的质量保证资料,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并有专人负 责妥善保管,防止因保管不当造成原始资料丢失、损坏。 5.2.8质量保证资料中所附的各种文件、证书 、质量证明书 、报告及其他资料, 若无法 提供原件,须提供扫描件或数码照片、电子版以供审核。而提供的复印件, 必须注明原

6、件已审核, 原件的存放处, 印件人的签字, 印件日期,并加盖公章方可有效。(已重复强调 多次) 文件、证书 、质量证明书 、报 告及其他资料, 若无法提供原件 -扫描件 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已审核, 原件的存放处, 印件人的签字, 印件日期,并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5.3 质量保证资料收集、编制责 任规定 5.3.1 施工承包商应配备项目质量经理、专职质检 员及质量保证资料收集、编制人员。 5.3.2 施工承包商应在施工过程的各个阶段,在自 检的基础上,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相应的质量保 证资料,及时由专职质检员和项目技术人员签字 认 可,并及时上报相关的项目管理责任单位(设 计单位、监理单位、长青能

7、化)复检确认。5.3.3 施工承包商对复验不合格项目及资料应及时 整改报验确认。 5.3.4 施工承包单位应有专人负责质保资料的汇集、编制 、整理人员。 5.3.5凡未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要求提交质量保证资料, 或因文件资料内容不完备、不准确而使本期施工的建设工 程的记录造成损失的,应由负责编制的单位和相关人员承 担主要责任,质量技术负责人也应承担漏审的责任。 凡未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要求提交质量保证资 料,或因文件资料内容不完备、不准确而使本期 施工的建设工程的记录造成损失的,应由负责编 制的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审核单位及 其技术负责人也应承担漏审的责任。 EM+PC施工承包单位惠生

8、工程监理公司业主部门不合格不合格自检确认合格A级点合格 承包单位上报停监点 承包单位上报 5.4 质量保证资料的等级规定 5.4.1 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按齐全、不齐 全分为两级。齐全、不齐全的标准划分条 件是按工程设计、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 定标准和国家或行业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定的。 5.4.2 质量保证资料的齐全条件 5.4.2.1 项目齐全。 5.4.2.2 试验和检测数量、数据准确。 5.4.2.3 对不合格工程质量、数据等的处理 与实际无误。 5.4.2.4 材料的机械性能、化学成分、技术 参数、使用部位等记录齐全。 5.4.2.5 全部质量保证资料填写清楚,分类

9、排列程序正确,签章认证等手续齐备。 5.4.3 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及处理 5.4.3.1 工程主要结构材料、设计出厂合格 证及质量证明书、试验检测报告、隐蔽工 程记录、工程测试记录等主要项目缺少或 份数不符合要求。 5.4.3.2 试验检测标准或数据不正确,不符 合设计、规范等标准规定,检测及评定单 位的有关人员无签证。 5.4.3.3 施工后随意填补技术数据,有弄虚作假, 涂改行为等。 5.4.3.4 质保资料如有某一主要项目不合格时,应 由指定检测单位鉴定,出具证明,经质量监督 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核验认定合格后,将鉴定及 证明附于相应的主要项目后面,重新归档。 6.0 相关文件 陕西省石油

10、化工建设工程交工资料整编要点 附件1: 质量保证资料主要内容要点 1.0证书类质量保证资料 主要是施工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合格证及 产品、设备出厂质量证明书。证书类质保资料除 基本项目要齐全外,还应满足以下要点: 1.1 证书及其证明对象的标识、标志要齐全; 1.2 证书标识的识别,应与被证明对象一致,不 得有张冠李戴的现象; 1.3 证书证明的数量与实际接收的产品数量应吻 合 1.4 证明书中内容应齐全,产品应达到的标准要 有明示且有效,有关的检验项目应齐全,数据应 齐备,检验方法要正确,结论明了; 1.5 证明书的签发日期和产品的出厂日期应 一致; 1.6 证明书或合格证要有签发人的签

11、章及公 章; 1.7 材料的供方如不能提供证书的原件,而 提供的复印件或抄件必须将出厂的厂家名 称、公章及原经办人,产品名称、规格、 数量、原件编号、制造出厂的时间、规定 的指标性能等主要项目内容无遗漏地抄、 印清楚,注明原件的存放处,有抄、印件人 的签字日期,并加盖印制单位公章方为有 效。 2.0报告试验类质量保证资料 主要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承包商或所 委托的检测单位合法形成的,经有关方面 确认的书面文件(包括原材料复验报告、 无损检测报告、压力试验报告、检查报告 、焊工证及焊接工艺评定报告、验收报告 及各类检试验报告等)。此类文件除其基 本内容符合规定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 要点: 2

12、.1 报告本身的追溯性标识应正确(如编号 ,日期、发布单位、审核人等); 2.2 报告描述对象的名称、数量、规格、地 点等特征数据,应能准确追溯到实物本身 ; 2.3 报告的编制、发布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 格;检验、试验的项目应经过有关部门的 授权或得到许可;无越权、超范围发布报 告的现象; 2.4 报告的适用范围应包括或涵盖全部的描 述对象;其复验报告的代表数量与相应材 料的数量相符;抽查取样的数量应与材料 的批次、数量相对应; 2.5 报告中应反映出取样的比例、方法,抽 取的样本应具有代表性; 2.6 报告中检验、试验标准,委托的检验与 试验项目应齐全,并符合标准要求,检 验、试验得到的有关

13、数据应齐全、真实; 2.7 报告中应有明确的检验和试验结论或检 查验收结论,结论符合规定要求,结论能 证明对检查验收或检验、试验的对象已达 到规定的要求; 2.8 报告编制、审核及批准人应具备相应的 资格或得到了相应的授权,签署齐全,并 应加盖检测单位公章。无擅自代签、漏签 和提前签字的现象。 3.0记录类质量保证资料主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 施工承包商建立的对某项活动实施过程的 记录,此类资料内容应符合上述5.2的要求 外,还应注意以下要点: 3.1记录的标识及可追溯性,记录中的信息 应能满足再现要求; 3.2 记录中的内容应清楚、规范,能够清楚 地说明已进行的活动及活动的结果。记录 的有关

14、数据应采用与有关标准要求的有效 数字位数、单位相同; 3.2记录对象的主要特征,如活动名称、地 点、施工单位、检查人员等;对某些特殊 活动,重要的信息特别是标准有要求的信 息,也应认真记录; 3.4记录中的信息、数据要具有真实性; 3.5 记录中的字迹要清楚、不能随意涂改、 乱写乱画、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及退色笔 书写; 3.6记录类质量保证资料建立日期应与工程 进度保持同步 3.7记录的主要内容应与相关标准、要求相 符合; 3.8 记录类资料应有现场记录人及见证人的 签字,重要的记录还应有被记录活动的技 术负责人签字;现场有检测试验内容的记 录,须有检测人员签字并加盖检测单位公 章; 3.9

15、隐蔽记录应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的规 定记录,有断面图、几何尺寸、检查结论 、处理意见的记录 3.10地基验槽记录应由勘察设计单位、监理 单位、EM+PC总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商共 同签字确认。 三、 分部工程验收 一、目前,大部分的基础分部工程已进入 验收阶段,各施工承包单位要组织人员认 真清理,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基础分部工程 ,应及时对其资料进行审查确认。 二、各施工承包单位应严格按报批的分项 、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 划分表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严格按规 范标准及交工文件要求汇编成册。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 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 请,由EM+PC组织审查合格后申报监理进 行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提供的技 术文件和记录依据各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 : 四、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 理工程师负责人组织Em+PC、勘察、设计 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 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 有关规定进行。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 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 见证检验(建筑工程验收应按规范要求进 行钢筋混凝土强度及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 测) 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 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 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Th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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