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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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就业权益维护教学目标了解大学生就业 过程中的法律问 题增强法律意识与 自我保护意识, 学会规避风险, 利用法律武器维 护权利。毕业生招聘会竞争激烈 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699万,比2012年增加19万人,是史上最多的一年。 知识提纲一、劳动者的三大法宝二、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权益维护三、大学生就业后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四、大学生劳动保障争议的解决途径一、劳动者的三大法宝 1.劳动法2.劳动合同法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二、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权益维护1、就业歧视(1)性别歧视;(2)生理歧视;(3)健康歧视;(4)经验歧视;(5)学历歧视;(6)户籍歧视;(7)年龄歧视;(8)地域歧

2、视。(一)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侵权行为2、欺诈包括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对大学生的欺诈,具具体表 现在: (1)夸大或隐瞒单位实际情况,引诱毕业生上当受骗 ; (2)非法传销诱骗和坑害毕业生; (3)签订高额违约金的就业协议。 3、非法要求提供担保; 4、扣押证件; 5、非法组织实习或者勤工俭学,谋取利益; 6、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非法收取中介费用。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就业促进法第41条 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 服务; (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或者向劳动者收

3、取押金;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第66条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扣押 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 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依照有关法律规 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 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 劳动者,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 标准处以罚款。(二)对求职过程中劳动权益的维护1、对公平就业权的保护。劳动法第12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 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13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 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 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 标准。 就

4、业促进法第26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 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 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第27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 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 、生育的内容。 第30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 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 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 散的工作。 就业促进法

5、第35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 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 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1)就业歧视的维护途径劳动保障监察直接提起诉讼(2)非法欺诈、担保、扣押证件的权益维护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 诉讼(3)对实习权益的维护: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二)畅通维权途径“一商一调一裁两审”制协商 调

6、解 仲裁 提起诉 讼(必经程序) (民诉 )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人民法 院调解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三、就业后的权益维护(一)就业后的侵权现象1、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以就业协议书代替劳动合同 3、滥用劳动合同试用期 4、签订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齐全 5、协议不参加社会保险6、设置“霸王条款”、“生死条款”7、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或者无序进行人力资 源外包9、违法约定违约金和劳动合同的终止条款10、劳动合同的文本不交给当事人11、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12、无故克扣、拖欠工资1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14、违法终止劳动合同15、不履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附随

7、义 务,侵害劳动者权益16、违反劳动工时标准,侵害劳动休息权 益(二)对就业后权益的法律保护1、劳动合同签订权;2、引导劳动合同长期化;3、细化和调整劳动合同必备条款;4、劳动合同可备条款更加倾向劳动者;5、无效劳动合同将更为宽泛;6、劳动合同履行原则更为具体;7、劳动合同变更强调双方协商一致;8、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法定化;9、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调整;10、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完整明确;11、劳动报酬权益强化;12、休息休假权益标准更为明确;13、社会保险权益刚性化;14、劳务派遣用工情形下责任明确;15、违法情形下用人单位的赔偿力度加大。四、劳动者权益维护的救济途径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救济3

8、、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4、劳动争议诉讼5、劳动行政争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一)基本救济途径2、劳动争议双方和解(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三方机制第8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 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 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2、适用范围3、调解的新规定和程序流程4、仲裁的新规定和程序流程2、劳动调解仲裁法适用范围(1)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完全平等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 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权利,还有奖励、处罚的权利;劳务关系与 此不同,劳务关系双方是平等的,其不存在管理关系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除受劳动合同约定外,主 要

9、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约束,而劳务关系仅仅受劳 务合同约束。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除支付报酬外,还需为劳动者办理各种劳 动保险及其他待遇。劳务合同的劳务提供者不存在劳动报酬以外 的福利待遇。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2条)第52条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 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 律、行政法规或者

1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2、劳动争议调解新规定(1)调解组织的条件进一步放宽(2)企业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有所变化(3)调解时限进一步缩短(4)更加注重规范调解行行为(5)明确了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6)调解程序不是必经程序(7)特殊调解协议可申请支付令 劳动争议调解流程图受理不受理调查达成调 解协议召开调 解会议未达成调 解协议申请仲裁申请支 付令申请(书面或口头)不履行调 解协议3、劳动争议仲裁要点1、仲裁管辖采合同履行地优先第21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 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 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 合同履

11、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管辖。2、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 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 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 ,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 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 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 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

12、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 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举证责任第6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 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 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 承担不利后果。第39条第二款 :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 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 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 后果。4、特定争议可以部分先行裁决 第43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 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

13、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 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 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 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 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第44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 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 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5、先予执行案件无须提供担保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 或者法定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

14、工资标准 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 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一裁终局”不服的劳动者,可以自收 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6、特殊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7、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第29条、43条规定,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 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 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 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 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劳动争议仲裁免费

15、第53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从整体上以“减少维 权成本”、“降低社会成本”为立法核心来体现 对劳动者的保护,特别强调对劳动者最基本 的“生存权”的尊重,将极大的促进劳动者法 律民主意识的觉醒,推进劳动法制化的进程 。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图一般裁决受理审查送达副本开庭通知开庭未达成 调解协 议达成调 解协议不受理申请调解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裁 决起诉终局裁决劳动者用人单位撤销 终局 裁决3、调解仲裁法的出台对于维护大学毕业生就业中的劳 动权益的意义和作用?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权益提供了全方位的程序保护;如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为其劳动关系的确

16、立提 供了有效保护;再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的衔 接问题上,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4、对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权益维护的 有关建议(1)加强对大学生就业职业道德的指导,树 立就业诚信的正面观点;(2)加强对大学生维权意识的培养,树立合 法维权的观念(3)加强对大学生劳动保障关键法律条文的 学习,树立正确规避风险的观念对大学生就业维权总的指导意见(1)端正求职心态(2)掌握政策、熟悉法律(3)全面了解用人单位(4)慎重签订就业协议(5)敢于据“法”力争(6)借鉴专家意见(7)合理利用维权途径对大学生权益维护的建议 正确运用就业歧视的禁止条款; 灵活运用劳动关系建立中的诚信条款,尽量避免掉 入用人单位陷阱; 理性选择劳动关系解除过程中的“跳槽”条款; 加强证据意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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