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现状与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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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现状与思考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现状与思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流动人口的迅速发展,从纯人口学的角度来看,以常住地是否改变为唯一标志,将流动人口定义为暂时离开户籍地而非迁移的各种流动人口。然而,在推进城市化、实现工业化过程中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流动人口,即是在农村“推力”和城市“拉力”的作用下,采取直接或间接转移形式,按照由低收入地区向高收入地区、贫困地区向发达地区、农村向城市不断流动的人口。当代中国的流动人口与世界各发展中国家的流动人口有其共同之处,都是以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的“向心式”流动为其最显著的特征的。从流动人口滞留的时间和原因看,可以把其划分为长期性流

2、动人口和短期性流动人口。从流动人口流动的目的看,可以把其分为公务型流动人口、社会型流动人口、经济型流动人口、盲流型流动人口和中转型流动人口。不同类型的流动人口因其自身特点对中国的经济、社会起着不同的影响。但对中国推进城市化、实现工业化和发展市场经济影响最大的是长期性的经济型流动人口。这类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农业剩余劳动力,其流动的显著特点是以谋生和就业为目的。对中国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对于短期型的盲流型的流动人口,对我国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方面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这是我们研究当代流动人口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我市的流动人口与全国流动人口的类型基本一致,本文就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

3、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采取的对策作一粗浅的思考。一、我市流动人口情况及计划生育管理的现状流动人口数量呈高速发展态势从八十年代开始,随着农村承包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和对外开放的实行,我市流动人口开始不断涌现,特别是近几年,我市经济高速发展,流动人口数量也迅速增加。根据市公安局调查统计,XX 年底,全市外来人口 70 万,XX 年达 84 万,XX 年 119 万,到今年六月底止,全市已有外来人口 142.32 万,年递增率为 31 。从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看,年轻型人口占绝大多数,从市公安局统计报表显示,我市 142.32 万外来人口中,其中 18-49 周岁为 117

4、.51 万,给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也给我市的计划生育工作、治安管理、劳动就业等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今后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的基本情况从我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报表显示,全市 XX 外来育龄妇女 45.24 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 26.2 万人,户籍为本市的 2.8 万人,占 6.19 %;省内外市的 89997 人,占19.89 %,外省的 285209 人,占 63.04%。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生育节育情况分析,其在生育、生殖保健方面具有如下特点:一是计划生育率低,计划外生育和非婚怀孕、生育的比重大;二是生殖

5、保健意识不强,意外妊娠占相当大的比重,孕产妇死亡的比重相当大,据市卫生局统计,在*市孕产妇的死亡中,外来人口占 70%。三是外来育龄妇女以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的查孕、查环、查病的“三查”服务,作为其生殖保健服务的主要方式。(三)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现状1、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有了明显的转变。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都有了很大的转变,即由单纯地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

6、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提出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尊重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主人翁的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因此,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也从单纯的管理转变为与服务相结合,寓管理与服务之中。去年 9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实行公民计划生育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十分强调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去年 9 月 3 日颁布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十分强调对育龄妇女合法权益的的保护。如规定了女方离开户籍地,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时间半年以上的,经女方户籍地向现居住地履行委托手续后,可由现居住地进行生育管理,这为育龄流动人口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

7、条例还规定“保障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对传统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实行“一刀切”的做法进行了改革。2、坚持以人为本,为外来育龄妇女提供多种服务。一是把流动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和服务。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全市计划生育部门在工作实际中也体现了现居住地管理的要求。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及时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和服务。把一部分具有常住趋势的外来育龄人员纳入常住地管理和服务。比如为外省市符合生育政策的对象经户籍地办理委托手续后,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证明,享受与本地的

8、已婚育龄妇女同等的计划生育权利;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查孕查环服务;各地通过设立免费药具发放点、计划生育服务站、社区服务室,为外来人口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等。极大地方便了外来已婚育龄妇女。二是建立外来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手术经费投入机制。为促进我市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和服务机制的建立,XX 年根据省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流动人口节育手术费结算补助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市建立了流动人口节育手术费用补助办法,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解决。对外省市来*的外来人口,实行节育手术的费用,由当地政府结算后,省市计生委给予一定的补助。我市财政局专门安排经费,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运作机

9、制。三是取消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用。根据国家、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从 1993 年开始,省财政、物价、计生三家联合发文,出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对流动人口的已婚育龄妇女每月收费管理费 2 元,其余流动人口每月收费 1 元。为进一步减轻流动人口的经济负担,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市计生委于 XX 年年底取消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并把这项收费作为检查督促和评价各地工作的重要内容,据测算,全市每年减少流动人口收费 1000 万左右。四是积极向流动人口开展宣传,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全市计划生育系统通过向流动人口免费发放宣传资料、来杭务工时利用外来劳动力市场、外来人口服务中心、

10、社区人口学校等场所,对外来人口实行计划生育方面的教育,发放计划生育的宣传品,同时,利用社区内的政务公开栏、劳动触摸屏等宣传媒体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等,提高外来人员的政策水平、维权意识、生殖保健常识。XX 区还专门向外来人员发放服务证,提出各项免费服务的承诺,公开服务咨询电话。二、存在的问题最近几年以来,我市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进行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空前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成为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也成为流动人口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流动人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部门综

11、合治理的力度不够。公安、计生、劳动等部门形成的合力不够,部门之间流动人口存在着重复管理、重复劳动的情况。加之现有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人员、经费与肩负的工作职责不相适应。我市各级计划生育机构、人员是按户籍地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要求配备的,绝大部分的计生部门没有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来承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公安部门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也严重不足,借助部门管理的力度也在下降。所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尤为重要。现行的管理制度尚不够规范。一是管理重点不够突出。根据国家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规定,18 至 49 周岁的育龄人员属计划生育管理对象,管理对象庞大,管理成本较高,管理

12、效率低下。二是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管理职责不明确,尽管确立了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职责很难分清,相互推委的情况十分严重。在计划生育的统计报表、违法生育的考核责任方面仍以户籍地为主,一些计划生育的超生户往往逃生。现居住地和户籍地都很难发现。三是现有的法律、法规互相打架,国家及省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规定的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冲突。比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在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时,必须查验婚育证明。但公安部门最近规定在办理暂住证时,不得以查验婚育证明为前置条件等。致使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难度不断

13、增加。四是计生技术服务薄弱与流动育龄妇女的需求的矛盾。流动育龄妇女离开户籍地后,计划生育及生殖健康保健需完全依赖现居住地的技术服务,目前,现居住地的技术服务机构还满足不了流动育龄妇女的需求,特别是免费服务的困难,形成了服务现状与实际需求的矛盾。五是计划生育的一些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给有意违反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钻了空子。比如: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后,规定违法生育的对象在现居住地或户籍地均可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些比较富裕地方的流动人口逃到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生育,要求按当地的经济情况征收社会抚养费,大大降低了法律的严肃性。宣传教育的形式、内容、手段缺乏新意。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现有

14、的宣传形式仅限于发放一些计划生育的宣传品,在一些大型广场、广播电视中进行粗放型的宣传,而面对面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比较少;在宣传内容上,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领取、验证的程序、对违反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的处罚措施以及生育政策等刚性的政策宣传较多,但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比如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修改、实施,一些地方取消暂住证等新情况、新问题的的出现,外来人员应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育龄妇女生殖保健等人性化的内容宣传比较少;在宣传手段方面,计划生育单打一以及说教式的宣传比较多,而适应各类人群的、部门联合的、渗透性的宣传形式比较少等,原有的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已经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发展的需要。三、流动人口

15、计划生育管理的对策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探索流动人口的教育、服务、维权、管理“四位一体”的工作方法,形成“政府领导,公安牵头、部门参与、综合管理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的新机制,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关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政府机关机构改革的前提下,既方便了外来人口,也减缓了政府流动人口管理的机构、人员、经费不足的矛盾。一是成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构。将目前的*市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小组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调小组取消,成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综合管理小组下设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维权服务等若

16、干个办公室,定期专题研究解决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的问题,对流动人口所带来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提供组织保障。县以下各级人民政府也成立相关组织,统一行使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和指导的职能。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建立协管组织,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外来人口的登记、统计、计划生育、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二是实行“三证合一”。目前,外来人口到现居住地后要分别到三个部门办理暂住证、查验婚育证明、办理劳动就业证等。既给外来人员带来了不便,也给管理部门增加了人员、场所、经费的负担。我市将暂住证、婚育证明、劳动就业证三本证合为一本证,可更名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证,由公安部门为主签发。同时,设立综合管理办公场所,将有关部门必须的管理人员集中办公,体现了管理部门、管理职能、管理场所的“三合一”。三是实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和执法。综合管理办公室行使三个部门的流动人口管理职能,执法检查时统一稽查,分别处罚;提供一个统一对外综合服务的窗口,如办证、政策咨询、受理投诉、解决争议等等。另外,计生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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