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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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以中国为例中国税法中避免双重征税的规定1、对居民自然人境外所得的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 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 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 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个人所 得税法第7条中国税法中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税法第七条所说的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 ,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 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税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2条税法第七条所说的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 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

2、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 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 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 额。 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 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前款规定计算出的该 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 税款;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 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 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 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第33条2、对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 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 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

3、本法规定计算 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 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 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应税所得。企业实施条例 第七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 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 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 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第七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 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 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 政

4、、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 (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 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 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第七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5 个年度,是指从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 所得,已经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 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 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 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 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 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

5、外所得税 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企业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 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间接控制,是指居 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 定。居民自然人分类所得税制居民企业限额抵免法中国居民义务人刘某在2009纳税年度内,从 甲国取得了工资薪金所得,折合人民币约为 93600元(每月平均7800元),取得特许权使 用费所得,折合月20000元;从乙国取得稿酬 所得,折合人民币约为20000元。刘某分别向 甲国和乙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000元和2350 元,在我国如何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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