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管理8--basel iii

上传人:wt****50 文档编号:49938378 上传时间:2018-08-05 格式:PPT 页数:42 大小:1.1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融风险管理8--basel iii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金融风险管理8--basel iii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金融风险管理8--basel iii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金融风险管理8--basel iii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金融风险管理8--basel iii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金融风险管理8--basel iii》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融风险管理8--basel iii(4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Basel Basel 背景与概况l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巴塞尔协议存在的缺陷充分暴露出来。 l 巴塞尔协议是1990年代后期在银行放松管制时期发起制定的,主要侧重微观金融稳定,即金融机构 个体风险的控制,没有充分考虑宏观审慎监管。 l 巴塞尔协议规定那些活跃银行在计算资产风险以决定资本准备金提取数额时,不再沿用标准公式, 允许它们使用自己内部确定的模型。l 在此次全球危机中,许多银行发现其投资的实际风险远 比模型提示的风险要大,它们根本无力承担其造成的损 失。l 同时,巴塞尔协议仅仅强调了对分母即风险资产的计量,而忽视了对银行资本的要求,某些银行的自有 资本降幅高达29%。l 20

2、08年以来,国际社会纷纷呼吁“收紧”金融监管。2009 年9月的G20匹兹堡峰会上,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倡议并督 促在2010年前引入新的资本规则,巴塞尔协议III的制定正是基于这一背景。l 虽然巴塞尔协议III允许商业银行继续使用自己的风险模型,但巴塞尔委员会已提议对它们使用的参数加强控制。l 巴塞尔协议III对资本的定义更加严格,要求银行在持有某些风险较大的资产时预留更多的准备金。l 巴塞尔协议加强了对宏观审慎监管的强调,更加注重整体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l 新的巴塞尔协议无论在银行资本构成、资产质量还 是在资本充足率以及其他流动性指标方面都大幅度 甚至成倍地提升了监管要求,从协议的内容看,这

3、 可以称之为最近30年来全球银行业在监管方面进行 的最大规模的改革。l 意味着人类在经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的洗 礼之后,全球银行业的监管迎来了Basel III时代。l Basel III时代的最大特征是,在银行业监管的核心价值观的选择上,安全已经远远超越了效率,对银行业 安全的关注可谓史无前例。l 为最大程度上降低新协议对银行贷款供给能力以及宏 观经济的影响,新的协议协议给出了从2013-2019年 一个较长的过渡期,从而给全球银行业提升自身的安 全级别提供了足够的转型期。巴塞尔协议简介一、对资本框架的再定义和新要求二、新协议对系统风险高度关注三、强化流动性监管的框架和要求四、我国对巴

4、塞尔协议的应对措施五、对Basel III有效性评价一、对资本框架的再定义和新要求巴塞尔协议在资本结构的框架方面发生了较 大变化:一是一级资本尤其是普通股的重要性上升,二级 、三级等较低级的资本重要性削弱;二是资本充足率的顺周期性下降,逆周期或者风 险中立的资本要求上升;三是正视“大则不倒”问题并提出了资本配置要 求,旨在确保银行拥有稳健运行的能力。(1)巴塞尔协议对银行资本进行了如下重新定义 :一级资本:包括普通股(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 一级资本两部分,主要用于在“持续经营”(going concern)的基础上吸收亏损。银行发行的普通股是一级资本的主要部分,在银行清算时,普通股只有最低级别

5、的索取权。巴塞尔协议III明确提出“当银行发生损失时, 普通股最先且最大比例地用于吸收损失”。二级资本:在“破产清算”(gone concern)的基础上吸收损失。巴塞尔协议III对二级资本提出了更明晰的标准: 清偿顺序低于存款人和一般债务人; 与存款人和一般债务人相比,投资人不能得到有关提升其 索取权优先级别的保证或担保; 到期日至少5年,银行赎回只能在5年后实施。由于市场波动导致的某些储备资产的重估增值,在巴塞 尔协议II下被视为二级资本,而巴塞尔协议III中则不予认可。银行的三级资本被废除,以确保市场风险要求下的资本质量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要求下的资本质量看齐。商业银行的总资本充足率要求

6、仍维持8%不变, 但核心资本(一级资本)充足率将由目前的4%上调 到6%,其中,普通股占加权风险资产的比重至少应 达到4.5%(巴塞尔协议II的标准是2%)。(2)设定了留存缓冲资本比率2.5%留存缓冲资本的比例为2.5%,由普通股资本构成,目的是让银行在金融经济压力情景下能由这一缓冲吸收损失。当留存缓冲资本被使用后,银行补充这一缓冲的办法之一是减少盈余的分配,如减少股利支付、减少股份回购以及减少对员工奖金的发放等。当然,银行也可以采取私募渠道补充。留存缓冲和拨备的明显区别: 资本留存缓冲是相对风险资产总额提取的,拨备则是相对于不良资产提取的。在商业银行的总资本充足率8%的基础上再增加2.5%

7、的额外资本缓冲,至此,银行普通股权益资本要求达到7%,原资本充足比例将被提升至10.5%。(3)设定逆周期缓冲资本备选工具逆周期缓冲资本是针对最低资本充足率,在经济繁荣 期增加超额资本充足要求,以备在在经济下行期,银 行得以将逆周期资本缓冲用于吸收损失,以维护整个 经济周期内的信贷供给稳定。逆周期缓冲资本只能由普通股构成,其0-2.5%的比例 则取决于各国经济状况。该资本缓冲将于2016年开始实施,2019年完成。二、新协议对系统风险高度关注l 次贷危机使得人们对系统性风险高度关注。l 在新协议中,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直接体现在两方 面:(1)对具有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特别资本要求,(2) 对银行

8、业的杠杆约束。l 危机至今,监管当局倾向于认为“大则不倒”的概念破 坏了正常的监管规则。监管者需要一种特殊的处理程 序,使其可以有序处理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大机构。1、对具有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特别资本要求巴塞尔协议引入了“系统重要性银行” (Systemically Important Bank)这一概念。对于业务规模较大、业务复杂程度较高,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或经营失败会对整个银行体系带来系统性风险的银行,提出 特别资本要求,使其具有超出一般标准的吸收亏损的能力。 资产规模500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均可被归为此类。新协议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充足率要求为1%,这一附加资本可以由非核心一级资本(即一

9、级资本中普通股以 外的部分)来承担。由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特殊地位,在实施时间和达标时间 上,新协议要求上述系统重要性银行从2013年开始实施该 资本要求,2018年达标。在新协议的压力下,大机构面临要么分拆,要么再融资并充实资本的压力。对于“大则不倒”的银行,该规则能够减少道德风险和对经济的冲击,降低系统性风险。2、基于风险中立的杠杆比率l 巴塞尔协议II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导致了不正当激励问题,即 基于风险的资本充足率往往被用于节约资本,增加杠杆。l 为了减少监管套利,新协议在最低资本要求之上补充了一个 风险中立的杠杆比率(Non-risk-based Leverage Ratio),即 符合巴

10、塞尔协议要求的合格资本(一级资本)与总风险暴 露(非加权的)的比率。以季度为计算周期,取季内每月杠 杆比率的平均值。l 从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的最低杠杆率为3%。以此降 低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顺周期性。l 计算杠杆比率时,所有的表外资产必须通过一定的系数转化 计算,同时衍生金融资产也需要计入。l 银行应从2015 年开始公布其杠杆水平,巴塞尔委员会将结合 测试的结果,于2017年上半年进行最终调整,杠杆比率上限 将于2018 年最终确定,并逐步纳入到新协议的第一支柱部分。l 杠杆比率使跨国银行试图通过复杂的内部模型节约资本的做 法受到很大限制。风险管理和计量技术不再能被过度滥用在

11、 节约资本上。三、强化流动性监管的框架和要求l此次金融危机暴露了金融机构对市场流动性的高度依赖。从某 种意义上说,所有的风险发生,最终都会集中于流动性风险。l在次贷危机爆发之前,全球并不存在一个统一协调的流动性监 管标准。l次贷危机后,出现了强化流动性监管的趋势。2010年4月巴塞尔委员会正式发布的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 (以下简称国际框架)被各国监管当局广泛使用。l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协议引入了全球流动性监管标准。l 巴塞尔协议从短期和长期两种期限的压力情景考 虑设置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两个动态 的指标,对资本监管要求作出有效的补充。 1、流动性覆盖比率(Li

12、quidity Coverage Ratio,LCR)l计算流动性覆盖率的公式为:流动性覆盖比率=高质量流动性资产:指以很小的代价就可以 容易且迅速地转换为现金的资产。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的基本特征:较低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价值容易确定;与风险资产的相关性较弱;在发达的和公认的交易所交易。l流动性覆盖率主要描述短期(30天以内)特定压力情境下 , 银行所持有的无变现障碍的、高质量的流动性资产数量,以 此应对资金流失的能力。l一般情况下,主动负债(发行债券、对央行负债、对金融机 构负债 )流失较快,而非主动负债(存款 )流失相对较慢 。因此,该指标不鼓励同业资金往来。2、净稳定融资比率(Net S

13、table Funding Ratio,NSFR) l净稳定融资比率主要考核的是银行中长期(1年以上)的流 动性。 l计算净稳定资金比率的公式为:需要的稳定资金:在持续1年的流动性紧张环境中所需要 的稳定资金。可用的稳定融资(ASF Available Stable Funding)包括: 资本:包括现有巴塞尔委员会全球资本标准中定义的一级 资本和二级资本。; 未包括在二级资本中的有效期限大于等于1年的优先股; 到期日在1年或1年以上的债务; 当出现特殊压力事件时,预计将会保留在银行的部分活期 存款或部分期限在1年以内的定期存款; 当出现特殊压力事件时,预计将会保留在银行的部分期限 在1年以内

14、的机构融资。l 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这两个流动性风险监管标准,旨在实现两个独立但互补的目标:一方面,通过确保金融机构拥有足够的优质流动性资源来提高银行应对短期流动性风险的能力,保证有充足的高质量流动资产来度过持续一个月的高压境况;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激励机制让银行运用更加稳定、持久和结构化的融资渠道来提高其在较长时期内的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四、我国对巴塞尔协议的应对措施l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国内监管机构制定了更为严格 的新规,主要涉及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 求四大方面。1、中国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以及实际充足 率均处于较高水平:中国主要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以及核心资本充足率均已

15、 超过巴塞尔协议所规定的下限。新规中的普通股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 和总资本充足率分别为6%、8%和10%,这一要求分别 高于巴塞尔协议的4.5%、6%和8%。中国银监会规定国内大型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下限为11.5% ,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而巴塞尔协议中这两个 指标分别为8%和6%。国内新规中的留存缓冲0-4%尚未确定,假设以巴塞尔协议 所要求的2.5%为准,2012年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大 多数上市股份制银行资本充足率须将达到13.5%( 10%+2.5%+1%)。且这一数据还未考虑到巴塞尔协议 提出的0-2.5%的逆周期资本缓冲。2009年10万亿的贷款使得银行业平均资本

16、充足率由2008年 底的12%下降到2009年底的11.4%。新协议导致中国银行业资本补充压力的上升。2、我国监管机构对于杠杆率(一级资本/表内外总 资产)提出最低4%的要求,高于巴塞尔协议中 3%的杠杆水平。系统重要性银行需在2010年底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 可推迟至2016年底。从目前国内银行状况来看,大中型银行杠杆率水平达到 4%,小型银行约3.5%。3、在拨备覆盖率的基础上,引入动态拨备率指标控制经营风险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贷款 +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动态拨备率就是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占贷款余额的 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5%;同时,贷款损失准备金占不良 贷款(次级类贷款 +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的比例原则上应 不低于150%,两者按孰高要求执行。4、流动性要求流动性覆盖率最低100%;净稳定融资比率最低100%。l 巴塞尔协议给全球银行业带来的影响才刚刚开始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