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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解读目录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概念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概念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 经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1、规模条件 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或者年收入4亿元 涉农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或者年收入2亿元 技术服务业等其他行业企业:从业人员500人以下或者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 2、人员条件: 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20%,其中直接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不低于5% 企业具有相应的研发条件。 3、企业研发投入强度(2个会计年度) 销
2、售收入20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1.5%; 销售收入5000万元-20000万元的不低于2%; 销售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的不低于3%; 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不低于5%;4、企业专有技术条件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专有技术或者承担过科技项目,包括:专利、商标、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经认定的科技成果或其他专有技术等。 5、企业技术产品销售比例企业依托技术创新、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形成的产品,以及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产品和技术服务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年度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
3、治区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视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填写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信息表进行备案,不再重新认定。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1、企业向属地科技部门提交材料 认定申请书; 经审计的2年财务报表、研发经费投入证明 其它材料: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科技成果 等证明材料。 2、市县审查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报科技厅 3、科技厅会同经信委组织评审。 4、对拟认定名单公示,联合签发认定文件 非终身制,“一年一报告,三年一复审” 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填报上年度 信息表,经市、县科技部门审核后,报自 治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认定满3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按本办 法要求进行复审。四、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标准提高到30%;创新贡献大、示范 带动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标准提高到40%。 自治区“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工程将予以重点扶持;自治 区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国家创新基金将予以重点 培育。 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贷款融资项目,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项目优先给予贴息补助。 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将在创业孵化指导、项目申报、专利服务、科技检索、技术转让、税收政策等方面积极向科技型 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