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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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试行) 的通知京绿地发20064 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为了使我市的城市绿地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开展绿地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现将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印发给你们,在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中试行。要求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二六年七月十一日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试行)为了使我市的城市绿地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开展绿地

2、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水平;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一、特级绿地质量标准(一)绿地建设质量标准1.绿地规模(1)绿地面积在 3000平方米(含 3000平方米)以上。(2)绿地中植物种植应以乔木为主,乔灌木种植面积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绿地面积的 70%左右,其余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具体的绿地建设中各项目所占用地面积比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3)道路绿化,绿地率市区主干道不低于 30%,次干道不低于 20%,其他等级道路不低于 15%;道路长度在 1000米(含 1000米)以上或符合该条道路的规划设计要求

3、。(4)道路绿化,乔灌木种植面积应占绿地面积的 80%,其余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5)立交桥区绿地,乔灌木种植面积应占绿地面积的 60%至 70%。2.植物配置(1)绿地内植物配置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配置形式,注重按植物群落结构进行科学配置,力求以上层大乔木、中层小乔木和灌木、下层地被植物的形式,扩大绿地的复层结构比例。乔灌花草相结合,提高绿地内物种的丰富度,植物种类(含品种)不低于 20种(含20种),非林下草坪所占比例在 30%(含 30%)以下。(2)植物规格与密度协调,层次和色彩配比合理。(3)行道树或行列树木应整齐、美观,树间株距符合该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设计要求,高度、干径、树形

4、近似,树木保持直立,无倾斜,观赏面朝向合理。3.绿地环境(1)绿地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废弃的线杆、构筑物等设施,无违法广告、牌示,绿地设施完整,绿地整洁率和设施完整率在95%(含 95%)以上。 (2)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应以实现永久性绿化为建设标准,以植物造景为主,形成以乔木为主的合理种植结构。其覆土厚度应不低于3米,以符合常绿和落叶乔木、灌木、草坪等不同植物生长对栽植土层厚度的要求,为大乔木的充分生长奠定基础。(二)绿地管理质量标准在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中特级养护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和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1.植物生长(1)植物生长正常,枯枝干杈现象所占比例低于 5%,草坪覆盖率在 9

5、9%(含 99%)以上。(2)病虫危害景观度在 5%(含 5%)以下,其中蛀干害虫有虫株率在 2%(含 2%)以下,黄叶、焦叶和吃花、吃树叶现象在 5%(含5%)以下。2.绿地设施绿地的给排水设施、护栏、园路、灯饰、路椅、果皮箱及体育健身器械等附属设施 ,要求完整无损,整齐洁净,维护及时,设施完好率在 95%(含 95%)以上。3.管理措施(1)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须档案齐全,管理责任落实,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生长正常。(2)树木修剪科学、合理,对银杏、毛白杨等具明显主干树种,在保证主枝顶芽不受伤害的前提下,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国槐、栾树等圆冠形树种应注重培养树冠基本骨架,主侧枝先端一致,

6、树冠整齐。要及时解决树木与行人、车辆、建筑物、电线、交通信号灯及标识等方面的矛盾。 二、一级绿地质量标准(一)绿地建设质量标准1.绿地规模(1)绿地面积在 2000平方米(含 2000平方米)以上。 (2)绿地中植物种植应以乔木为主,乔灌木种植面积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绿地面积的 70%左右,其余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3)道路绿化,绿地率市区主干道不低于 30%,次干道不低于 20%,其他等级道路不低于 15%;道路长度在 500米(含 500米)以上或符合该条道路的规划设计要求。(4)道路绿化,乔灌木种植面积应占绿地面积的 80%,其余为非林下草坪和地被植物。(5)立交桥区绿地,乔灌木种植面积

7、应占绿地面积的 60%至 70%。2.植物配置(1)绿地内植物配置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配置形式,注重按植物群落结构进行科学配置,力求以上层大乔木、中层小乔木和灌木、下层地被植物的形式,扩大绿地的复层结构比例。乔灌花草相结合,提高绿地内物种的丰富度,植物种类(含品种)不低于 20种(含20种),非林下草坪所占比例在 30%(含 30%)以下。(2)植物规格与密度协调,层次和色彩配比合理。(3)行道树或行列树木整齐、美观,树间株距符合该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设计要求,高度、干径、树形近似,树木保持直立,无倾斜,观赏面朝向合理。3.绿地环境(1)绿地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废弃的线杆、构筑物等设施,无违法广

8、告、牌示,绿地设施完整,绿地整洁率和设施完整率在80%(含 80%)以上。 (2)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应以实现永久性绿化为建设标准,以植物造景为主,形成以乔木为主的合理的种植结构。其覆土厚度应不低于 2米,以符合常绿和落叶乔木、灌木、草坪等不同植物生长对栽植土层厚度的要求,为乔木的正常生长奠定基础。(二)绿地管理质量标准在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中一级养护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和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1.植物生长(1)植物生长正常,枯枝干杈现象所占比例低于 10%,草坪覆盖率在 85%(含 85%)以上。(2)病虫危害景观度在 10%(含 10%)以下,其中蛀干害虫有虫株率在 4%(含 4%)以

9、下,黄叶、焦叶和吃花、吃树叶现象在 10%(含10%)以下。2.绿地设施绿地给排水设施、护栏、园路、灯饰、路椅、果皮箱、及体育健身器械等附属设施 ,要求完整无损,整齐洁净,维护及时,设施完好率在 85%(含 85%)以上。3.管理措施(1)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须档案齐全,管理责任落实,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生长正常。(2)树木修剪科学、合理,对银杏、毛白杨等具明显主干树种,在保证主枝顶芽不受伤害的前提下,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国槐、栾树等圆冠形树种应注重培养树冠基本骨架,主侧枝先端一致,树冠整齐。要及时解决树木与行人、车辆、建筑物、电线、交通信号灯及标识等方面的矛盾。 三、二级绿地质量标准 (

10、一)绿地建设质量标准1.绿地规模(1)绿地面积在 1000平方米(含 1000平方米)以上。(2)道路绿化,绿地率市区主干道不低于 30%,次干道不低于 20%,其他等级道路不低于 15%;道路长度在 200米(含 200米)以上或符合该条道路的规划设计要求。2.植物配置(1)绿地内植物配置要求复层结构,乔灌花草相结合,提高绿地内物种的丰富度,植物种类(含品种)不低于 10种(含 10种),单纯草坪所占比例在 50%(含 50%)以下。(2)植物规格与密度协调,层次和色彩配比合理。(3)行道树或行列树木整齐、美观,树间株距符合该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设计要求,高度、干径、树形近似,树木保持直立,无

11、倾斜,观赏面朝向合理。3. 绿地环境(1)绿地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废弃的线杆、构筑物等设施,无违法广告、牌示,绿地设施完整,绿地整洁率和设施完整率在70%(含 70%)以上。 (2)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应以实现永久性绿化为建设标准,以植物造景为主,形成以乔木为主的合理的种植结构。其覆土厚度应不低于 1米或满足该项目的设计要求,以符合常绿和落叶乔木、灌木、草坪等不同植物生长对栽植土层厚度的基本要求。(二)绿地管理质量标准1.植物生长(1)植物生长正常,枯枝干杈现象所占比例低于 20%,草坪覆盖率在 70%(含 70%)以上。(2)病虫危害景观度在 15%(含 15%)以下,其中蛀干害虫有虫株率在 6

12、%(含 6%)以下,黄叶、焦叶和吃花、吃树叶现象在 15%(含15%)以下。2.绿地设施绿地给排水设施、护栏、园路、灯饰、路椅、果皮箱及体育健身器械等附属设施 ,要求完整无损,整齐洁净,维护及时,设施完好率在 70%(含 70%)以上。3.管理措施(1)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须档案齐全,管理责任落实,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生长正常。(2)树木修剪科学、合理,对银杏、毛白杨等具明显主干树种,在保证主枝顶芽不受伤害的前提下,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国槐、栾树等圆冠形树种应注重培养树冠基本骨架,主侧枝先端一致,树冠整齐。要及时解决树木与行人、车辆建筑物、电线、交通信号灯及标识等方面的矛盾。 四、三级绿地

13、质量标准 (一)绿地建设质量标准1.绿地规模(1)绿地面积在 500平方米(不含 500平方米)以下。(2)道路绿化,绿地率市区主干道不低于 30%,次干道不低于 20%,其他等级道路不低于 15%;道路长度在 200米(不含 200米)以下或符合该条道路的规划设计要求。2.植物配置(1)植物规格与密度协调,层次和色彩配比合理。(2)行道树或行列树木整齐、美观,树间株距符合该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设计要求,高度、干径、树形近似,树木保持直立,无倾斜,观赏面朝向合理。3.绿地环境绿地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废弃的线杆、构筑物等设施,无违法广告、牌示,绿地设施完整,绿地整洁率和设施完整率在 50%(含50

14、%)以上。 (二)绿地管理质量标准1.植物生长(1)植物生长正常,枯枝干杈现象所占比例低于 30%,草坪覆盖率在 50%(含 50%)以上。(2)病虫危害景观度在 20%(含 20%)以下,其中蛀干害虫有虫株率在 10%(含 10%)以下,黄叶、焦叶和吃花、吃树叶现象在20%(含 20%)以下。2.绿地设施绿地给排水设施、护栏、园路、灯饰、路椅、果皮箱及体育健身器械等附属设施 ,要求完整无损,整齐洁净,维修及时。3.管理措施(1)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须档案齐全,管理责任落实,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生长正常。(2)树木修剪科学、合理,对银杏、毛白杨等具明显主干树种,在保证主枝顶芽不受伤害的前提下,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国槐、栾树等圆冠形树种应注重培养树冠基本骨架,主侧枝先端一致,树冠整齐。要及时解决树木与行人、车辆、建筑物、电线、交通信号灯及标识等方面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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