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

上传人:mg****85 文档编号:49590735 上传时间:2018-07-31 格式:PPT 页数:55 大小:8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_第4页
第4页 / 共55页
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_第5页
第5页 / 共5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气瓶检验站(车用lpg钢瓶)(5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一、检验站资源条件车载LPG钢瓶: (1)测厚仪; (2)内窥镜或内部检验照明装置; (3)必备的检验量检具; (4)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的可燃气体或残余 液体的回收、置换和处理装置; (5)瓶阀自动装卸机; (6)防震胶圈自动装卸机; (7)气瓶自动倒水装置; (8)气瓶外表面清理装置;清除瓶内残留物 的蒸汽吹扫装置; (9)安全照明装置;(10)称量气瓶重量和测量容积用的衡器; (11)水压试验装置; (12)气瓶内部干燥装置; (13)符合规范要求的气密性试验装置; (14)检修瓶口螺纹的螺纹量规和丝锥; (15)检修瓶阀的工具、量具及瓶阀气密性试 验装置;

2、(16)焊缝测量工具; (17)无损检测设备; (18)喷涂气瓶漆色、色环和字样的器械; (19)处理报废气瓶用的设备 二、国家标准GB20561-2006 机动 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用液化石油 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 定期检验与评 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按GB17259设计 、制造的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进行钢瓶定期检验的检验单位, 必须符合GB12135的要求,并经国家规 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检验单位必须具备测试钢瓶性能指标的 专用试验仪器设备以及安装、拆卸集成 阀或分立阀及附件的能力和设备、设施 。检验周期1.对

3、在用钢瓶,自制造之日起,每五年 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十五年报废。2.对到期需进行定期检验的钢瓶,或瓶 阀失灵、瓶体受到严重腐蚀、损伤以及 有其它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的钢瓶 ,钢瓶业主应及时将钢瓶及该钢瓶对应 的车牌号送交检验单位,由检验单位进 行检验或确定未到期的钢瓶是否需要提 前进行检验。钢瓶的拆卸工作须由从事车用钢 瓶安装或改装的专业单位承担,业主 不得自行拆卸钢瓶。对发生交通事故 的机动车所用的钢瓶,若受到损伤, 应对钢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 重新使用。3.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 的钢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检验项目钢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 检查、无损检测、壁厚测定、容积测

4、 定、水压试验、内部干燥、集成阀或 分立阀及附件的更换、气密性试验。检验准备 记录1.逐只检查记录钢瓶钢印标记牌上的 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记录的内容包括 制造国别、制造单位名称和代号、钢瓶 编号、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 实际重量、实际容积、瓶体设计壁厚、 制造年月、钢瓶材料牌号、上次检验日 期、钢瓶所在车辆的车牌号。2.对未经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批准的厂商制造的钢瓶、制造标志不 符合GB17259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规定的钢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 项目不全导致无法评定的钢瓶、有关 政府文件规定不准再用的钢瓶,记录 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3.对使用期超过15年的钢瓶,记录后 不予检

5、验,按报废处理。残液残气回收与蒸汽吹扫1.在保证不泄漏、不污染环境、不影响 操作人员健康的前提下, 采取适当密闭方 法,逐只回收瓶内残液和残气。2. 确认瓶内压力与大气压力一致时, 由检验单位负责将集成阀或分立阀及附 件拆下。3. 将钢瓶置于蒸汽吹扫装置上, 利用 蒸汽吹扫瓶内残气和残留物。蒸汽 压力和吹扫时间, 按工艺参数确定。 在一般情况下,蒸汽压力应 0.2MPa,吹扫时间应 3min。4. 用可燃气体检测器测定瓶内吹扫 后的可燃气体浓度, 凡浓度高于0.4 (体积)的钢瓶,必须重新进行蒸 汽吹扫。表面处理1.将钢瓶制造标志和阀座上的螺孔、 密封面加以妥善保护以免受损。2.用不损伤瓶体金

6、属的适当方法,将 钢瓶内外表面的污垢、腐蚀产物、沾染 物等有碍表面检查的杂物以及外表面的 疏松涂敷物清除干净。外观检查阀座用直接目测或借助低倍放大镜目测 ,逐只检查阀座及阀座与瓶体的连接 焊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受试瓶 应报废:1.阀座与瓶体的连接焊缝及阀座本 体存在裂纹或严重缺陷的。2.对阀座上用于法兰连接的螺孔 内螺纹或用于分立阀连接的圆锥 管螺纹,存在裂纹或明显变形及 其他影响密封和安全的严重缺陷 的。3. 法兰连接的密封面存在严重贯 穿性缺陷,且不可修复的。瓶体外观逐只目测检查内外表面上的外观 缺陷,应重点检查瓶体与封头过渡处、 瓶体开孔处及钢瓶固定装置与瓶体接触 处。检查内表面时应

7、用电压不超过24V 、具有足够亮度的安全光源进行内部目 测检查。1.瓶体变形或封头直边纵向皱褶不符 合GB17259要求的钢瓶应报废。2.瓶体上有裂纹、鼓疱和肉眼可见的 容积膨胀变形等缺陷的钢瓶应报废。3.钢瓶固定装置与瓶体接触处,瓶体严 重磨损,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 应报废。4.遭受火焰或电弧烧伤的钢瓶应报废。5.瓶体磕伤、划伤、凹坑处的剩余壁厚 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应报废, 磕伤、划 伤、凹坑深度的测量方法见附录A (资料 性附录)。对未达到报废条件的缺陷,特别是线 性缺陷或尖锐的机械损伤,应进行修磨 ,使其边缘圆滑过渡,但修磨后的壁厚 不得小于设计壁厚。6.瓶体凹陷深度超过10mm或

8、大于凹 陷短径的1/10的钢瓶应报废, 测量方法见 附录A (资料性附录);7.深度小于6mm的凹陷内,如有磕伤 或划伤深度大于0.4mm时,钢瓶应报废 。8.深度大于或等于6mm的凹陷内存在 任何尺寸磕伤或划伤缺陷的钢瓶应报 废。9.瓶体上孤立的点腐蚀、线状腐蚀、 局部腐蚀及普遍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 于设计壁厚时该钢瓶应报废。10.因腐蚀严重,无法判断腐蚀程度 的钢瓶应报废。焊缝外观焊缝外观检查必须逐只进行,对 钢瓶纵焊缝与环焊缝交接处的外观质量 ,应作重点检验。对焊缝超高,焊缝两 侧有飞溅物,可进行修磨并圆滑过渡至 母材。凡存在下列缺陷之一者按报废处 理:1. 纵焊缝多于一条,对接环焊缝多

9、于两条。2. 受压元件上的焊缝及其热影响区存 在裂纹、气孔、弧坑、夹渣、未熔合 或咬边等危害钢瓶安全使用的缺陷。3.焊缝表面存在凹陷或不规则的突变 。4.主焊缝及其两边各50mm范围内, 存在深度大于0.5mm的划痕或深度大 于6mm的凹陷。5.焊接在钢瓶本体上的零部件脱焊或 断裂。无损检测 表面探伤对钢瓶固定装置与瓶体接触处( 涂敷物完好无损时除外)及阀座与瓶体 连接焊缝及热影响区应采用磁粉或渗透 检测方法进行100%表面探伤,不得有 裂纹或裂纹性缺陷。射线探伤对焊接接头缺陷类型及严重性有 怀 疑时,应采用射线探伤方法进行检 查,按JB4730执行,射线透照底片 质 量不低于AB级,其合格级

10、别不低于 级,不合格报废。壁厚测定 测定要求和位置1.钢瓶必须逐只进行壁厚测定。2.测厚仪的误差应不大于0.1mm。3.测厚点应在两端封头圆弧过渡区内各选择 一点, 筒体部分应选择在距环焊缝筒体侧 50mm处各两点,瓶体与固定装置接触处各三 点;对腐蚀严重的钢瓶,应在腐蚀较严重的部 位任抽多点测量。评定经测定确认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应 报废。容积测定-数值处理钢瓶必须逐只进行容积测定。 容积应以三位有效数字表示,第四位 数值一律舍去。-衡器要求容积测定用的衡器应保持准确,其最 大称量值应为常用称量的1.53.0倍。称 量衡器的校验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测量与评定1.应采用附录B(规范性附

11、录)的方法进 行容积测定。2.实测容积值小于制造钢印标记容积值的 钢瓶应报废。水压试验-试验要求1.钢瓶必须逐只进行水压试验。水压 试验方法、设施和安全措施应符合GB/T 9251的要求。2.水压试验压力为3.3MPa, 保压时间 不得少于3 min。-评定在水压试验过程中, 瓶体出现渗 漏、明显变形或保压期间压力下降现象 (非因试验装置或瓶口泄漏)的钢瓶报 废。内部干燥干燥方法和要求1.钢瓶经水压试验合格后,将瓶口朝下放 置一段时间,将瓶内残留的水彻底清除干净 。 2.控净水的钢瓶,必须采用干燥空气吹扫 等方法逐只进行内部干燥。3.内壁呈干燥后,将内部清理洁净,便可 安装集成阀或分立阀及保护

12、盒。阀门更换在对钢瓶进行定期检验的同 时宜更换新的集成阀或分立阀及其 附件,集成阀或分立阀的装配和气 密试验要求按附录C(规范性附录) 。检修对具备集成阀或分立阀及其附件 检验能力且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检验单 位,可按GB17295中指定的集成阀或 分立阀标准对集成阀或分立阀及其附 件进行检验,以确定阀门是否可以继 续使用,对继续使用的阀门,检验单 位必须保证其能够安全使用一个检验 周期。若检验单位更换集成阀或分立 阀中的部分零部件,必须得到阀门制 造厂的授权。报废瓶阀的销毁经检验后确认报废的集成阀或 分立阀由检验单位负责销毁,销毁的 方式为完全破坏。对销毁的阀门,应 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附录4的规

13、定 填写判废通知书通知钢瓶产权单 位,并由检验单位和钢瓶产权单位各 自存档。气密性试验 试验要求1.准备进行气密性试验的钢瓶必须 是经过水压试验合格并完成集成阀或 分立阀装配的钢瓶,否则严禁进行气 密性试验。2.气密性试验所用压缩空气,不得 含有油、水;所用的氮气纯度应不低 于GB3864中规定的类二级指标。3.凡以空气为介质进行气密性试验的 钢瓶,试验前必须逐只测定瓶内残留 物释放的燃气浓度。对于浓度大于 0.4%(体积)的钢瓶,必须进行二次蒸 汽吹扫,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用空 气进行试验,否则必须用氮气进行试 验。4.确认钢瓶内燃气浓度符合规定后, 将合格的集成阀或分立阀装到钢瓶上 ,方法

14、见附录C(规范性附录)。5.钢瓶气密性试验方法见附录C(规范性 附录)。6.气密性试验压力为2.2MPa,浸水时间 不少于3 min,期间不得有泄漏现象。7.充气过程中若充气装置发生故障或试 验过程中因集成阀或分立阀装配不当 产生泄漏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待维 修或重新装配后再试验。 试验结果 对在试验压力下瓶体泄漏的钢瓶应报废 。检验后的工作-检验标志1.凡经检验合格的钢瓶,必须在钢瓶上 留下不易损坏、不易失落、字迹清晰 的检验标志,其内容应符合气瓶安 全监察规程附录1的规定。2.检验标记应按GB 17259中的规定, 打印在钢印标记牌上。3 .钢印字体高度应为510mm,深度为 0.30.5

15、mm。重新涂敷1. 经检验合格的钢瓶,在清除其表面上的 灰尘、油污、锈蚀物以及制造时留下的 氧化皮和焊接飞溅物等杂质并在干燥的 状态下进行涂敷。2 .除执行GB 7144和CJ/T34的规定外, 还 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涂敷:- “液化石油气”红色字样的高度为60 80mm的仿宋体,在“液化石油气”字样 下面标明下次检验日期;-在涂敷前应将钢印标记牌妥善保护,以 防止钢印标记牌上原有的字迹被覆盖。 涂层应均匀喷涂两层, 不得出现气泡、 流痕、龟裂或剥落等缺陷。-在涂敷钢瓶漆色的同时, 必须在滚压或 打印检验标志的部位喷涂检验色标。钢瓶检验记录与报废处理1 .钢瓶检验员必须将钢瓶检验结果逐项 填入

16、 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 验记录, 并填写检验报告,由检验单位 和钢瓶产权单位各自存档。钢瓶检验单位 应在钢瓶重新安装后,将对应的车牌号记 入档案,以保证钢瓶的可追溯性。2 .报废钢瓶由检验单位负责销毁,销 毁方式为压扁或锯切,并按气瓶安全 监察规程附录4的规定填写气瓶判 废通知书通知钢瓶产权单位,并由检 验单位和钢瓶产权单位各自存档。3 .严禁对钢瓶进行焊接或补焊。钢瓶安装由从事车用钢瓶安装或改装的专 业单位负责将检验合格的钢瓶安装于汽 车上,并保证管路接头处没有泄漏。钢 瓶业主应及时将钢瓶重新安装后所对应 的车牌号反馈给检验单位。集成阀、分立阀的装配与气密性试验C.1集成阀的装配C.1.1 装阀准备C.1.1.1 钢瓶内无任何异物,内表面清 洁。C.1.1.2 阀座上的安装螺孔与筒体的相 对位置应符合图样要求,螺孔内不得有 异物,确认螺纹完好。C.1.1.3 阀座的密封面和法兰平面应平 整,无焊渣、漆疤、创伤和碰击之凹痕 。C.1.1.4 集成阀或分立阀的密封圈应完 好,浮筒和指针应灵活。C.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