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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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核算 重点知识讲解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邵国玮一、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中与劳务分包密切相关的四项费用三、劳务分包招标范围及合同价款的核算一、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 (一)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见图1 图1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示意图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见知识手册P92 (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自

2、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见知识手册P100(四)三种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在组成上的主要差异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在工程造价组成上的主要区别 2.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在工程造价组成上与前两者的主要区别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中与劳务分包密切相关的四项费用(一)人工费定额子目基价中的人工费 =人工费单价综合工日+其它人工费1.人工费单价的确定2.人工工日的确定3.其它人工费包括的内容(二)材料费定额子目基价中的材料费 主要材料费+辅助材料费+其它材料费1.材料预算价格的确定2.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3、(三)机械费定额子目基价中的机械费 =大型机械台班费+其它机具费1.大型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2.大型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3.其它机具费中包括的内容(四)分包工程管理费1.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2.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3.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4.在定额中规定,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由总包单位来提供。三、劳务分包招标范围及合同价款的核算(一)劳务分包招标范

4、围和规模标准劳务作业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一般组成法规或标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09)费 用 构 成定额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临时设施费中的人工费工人工资+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工人的劳动保护费+工人的各项保险费分包工程管理费管理费辅助材料费+其它材料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其它机具费工具用具费利润利润(三)劳务施工企业在核算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时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中一定不能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主要材料的采购以及维修保证金的内容。2.发包人、承包人在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时可以在固定合同价

5、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这四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计算。但切记,不能采用“暂估价”的方式来约定分包合同总价。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可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共有19条1.单层建筑物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建筑物勒脚以上 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 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需分 别计算建筑面积时,按高低跨相邻处结构外边线为 界线。2.多层建筑物按分层建筑面积总和计算,首层建筑面 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建筑物外墙为预制挂(壁)板的,按挂(壁)

6、板外 墙主墙面间的水平面积计算。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 车站、指挥部等及附属建筑物外墙有出入口的 (沉降缝为界)建筑物,按其上口外墙(不包 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人防通道端头出口部分为楼梯踏步时, 按楼梯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层高超过2.2m,设计 包括安装门窗、地面抹灰装饰者,按围护结构 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6.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者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 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 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自然层

7、 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 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 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9.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 管道井、附属烟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 算建筑面积。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1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m的,按技术 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技术层层高虽 不超过2.2m,但从中分隔出来作为办公室、仓 库等,应按分隔出来的使用部分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12.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 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 柱的独立车棚、货棚、

8、站台等,按其顶盖的水 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 梯间、阳台、厨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4.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 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 面积。15.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 面积。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 筑面积。凹阳台按其阳台净空面积(包括阳台 栏板)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6.建筑物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 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 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 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7.两个建筑

9、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通廊 ,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没有围护结构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 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8.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按自然层水 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19.各种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 0.3m以内者,均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 积,高低联跨时,其面积并入低跨建 筑物面积内计算。二、不可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共有8条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抹灰、镶贴块料、装饰面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宽度在0.6m以内 的钢梯。 3.住宅的首层平台(不包括挑平台)、层高在2.2m以内的设备层,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10、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 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5.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 等单层房间。 6.宽在0.3m以上的变形缝、沉降缝,有伸缩缝的靠墙烟囱、构筑物。 7.地下人防干、支线,人防通道,人防通道端头 为竖向爬梯设置的安全出入口。 8.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 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3.发包人、承包人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格的风险幅度范围,超过此范围的,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指导意见

11、(京造定20084号)在工程施工合同中严禁强行约定承包人承 担全部风险。施工合同中仅明确有风险或 类似语句,规定承包人应当承担风险,但 没有具体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视为其风险 范围和幅度约定不明,应当按照以下办法 执行并签订补充协议:(一)风险范围和幅度 风险范围应包括:钢材、木材、水泥、预 拌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沥青混 凝土、电线、电缆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 的主要材料以及人工和机械。 风险幅度建议在3%6%区间内考虑。(二)市场价格变化幅度确定的原则及调整办法1、以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格(以下简称造价信息价格)为依据,造价信息价格中有上、下限的

12、,以下限为准,造价信息价格中没有的,按发包人 、 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准。当投标报价时的单价低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时,按施工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当投标报价时的单价高于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时,按施工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与投标报价时的价格计算其变化幅度。2、施工期市场价格以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的价格为准。若发包人、承包人未能就共同确认价格达成一致,可以参考造价信息价格。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调整办法,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算术平均法或其他计算方法。3、主要材料和机械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4、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其价差全部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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