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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医疗机构义诊备案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关岭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 任 人:余家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 承办人:史 佚、承办人:李 蓉二、权力行使依据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 号) 第二条。三、条件和标准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贵州省实施 办法条件的医疗机构四、所需材料 1. 在公共场所开展义诊须提供城管部门的同意书2. 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3. 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所在机构出具的同意其参加义诊的证明4.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 )5. 医疗机构义诊活动备案表五、受理承办人史佚对申请材料进
2、行审查,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予 2 以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当即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当即告之原因。六、审查与决定承办人史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起草办理意见,承办人李蓉复审后报科长审核,科长提出科室意见呈报分管副局长签批。七、公开公示本制度原文、申请书示范文本在关岭自治县政务中心网站长期公布。拟批准的发证和发证结果在关岭自治县政务中心网站上公示、公告 7 个工作日。八、办理时限15 个工作日九、收费标准不收费。十、监督检查执行关岭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十一、责任追究执行关岭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3 附件:医疗机构义诊备案流程图 4 医疗机构义诊备案流程图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初步审查材料报送科长审核科长审查提出意见报分管副局长签批不符合不符合告知补充材料并规定时限制作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