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开会材料(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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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学院商学院20122012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届就业困难毕业生 座谈会座谈会主讲人:张老师主讲人:张老师毕业生就业毕业生就业 报到证(样板报到证(样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样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样板)广州市接收函(样板)广州市接收函(样板)深圳市接收函(样板)深圳市接收函(样板)佛山接收函佛山接收函( (样板)样板)就业协议书(样板)就业协议书(样板)一、暂缓就业的办理及派遣信 息上报工作流程图:尽早告知学生暂缓就业的办理条件 (晓之于利害,提早做准备)规定时间内符合条件学生校系统申请 (学校派遣指南P3、23)详见学校派遣指南P23学院审核,学生签名确认 (特殊学生个别谈话)学院校系统审核上报

2、 (学校派遣指南P25)校就业中心确认 返回名单给学院学院省系统上报学校省系统审核签订 暂缓就业协议取消暂缓就业 (两年内)学生到校就业中心办理, 退回暂缓就业协议书学生到省就业中心办理, 退回暂缓就业协议书6月30日前部分:办理户口迁移、 党组织关系转移6月30日后学院省系统上报示例 :1、暂缓就业的办理及派遣信息上报暂缓就业相关规定: (1)暂缓就业期限:2年;(2)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的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毕业 生的党员材料由所在学院保管),户口托管在学校保卫处(入学时未迁 入学校的户口在生源地);(3)暂缓就业不能补办,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签发报到证;(4)毕业生

3、暂缓就业期间,学校及街道不再办理失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如需 办理相关手续,须取消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办理;(5)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后应尽快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2 年期满后,毕业生不主动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其档案由省高校毕 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转寄给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证统一签 发到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本人在暂缓就业期满当年的7 月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东风路校区图书馆703室)领取报到证并 按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 详见学校派遣指南P22、暂缓就业的办理及派遣信息上报 申请条件:(1)已签约,等接收函;(2)考上公务员,等录取通知书;(3)自

4、主创业,正申请营业执照。 申请时间:5月21日25日。学院审批时间: 5月31日6月1日提早给学生阐明原因:(1)政策制定初衷的服务对象找不到工作学生的暂时派遣;(2)近几年的主要申请原因(考研、出国、考公务员等)已无作用 或作用不大或反作用;(3)未找到稳定工作者(有工作单位)“改派”代替“暂缓”;(4)现实负面影响:未能开具计生证明对找工作的影响,未能享受 生源地的促就业政策,未能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 特殊情况处理:对努力找工作但确实是找不到工作的学生,且申请暂缓就业强 烈者,逐一谈话,晓之于利害,仍强烈要求者,写申请,说明清楚 情况,学院加意见,报中心研究审批。详见学校派遣指南P3特点

5、:短期暂缓派遣。4.升学、出国(境)就业派遣信息上 报依据: (1)升学:申请表签字、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出国(境):申请表签字、签证(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状态:不签发报到证,档案转到升学学校;档案转生源地。申请时间:现在5月25日。学院审批时间: 现在6月1日工作流程图:详见学校派遣指南P1923尽早告知学生 政策及办理流程学生大学生就业在线激活、填报申请 (详见学校派遣指南P19)学院在省系统“就业方案” “审核非派遣申请”审核并打印申请表学生、家长核对并在申请表签字,提交 纸质材料(录取通知书、签证复印件等)学院上传图片材料,提交审批 (已完成的申请表,录取通知书、签证复印件)注意:

6、(1)入学后户口迁往港澳台的学生同样办理; (2)录取通知书、调档函一般较迟发放,确定录取者可先完成申请表,后补上 传录取通知书、调档函; (3)特别督促落实校内保研人员申请及提交审批(名单见Q群共享)。已激活的,直接登 录暂缓就业的取消v至2014年6月30日止的每周一至周五,毕业生持 暂缓就业协议书及单位的接收函到农林下路 72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 业手续(即签发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 校保卫处(入学后户口未迁移至学校者在生源地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是党员的毕业生还需 到毕业前所在学院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 (注:暂缓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办理取消暂缓就 业手续的

7、必要依据,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好。) 已经取消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 指导中心不再受理办理改派手续。二就业派遣信息、就业信息上 报就业派遣示意图就业派遣 (就业方案)签发报到证暂不签发不签发报到证常规派遣定向派遣生源地就业省外就业跨地区就业省直中央驻粤民族生定向生国防生暂缓就业升学不纳入就业方案出国(境)二就业派遣信息、就业信息上 报1 常规就业派遣信息、就业信息上报(现在7月初)2定向生、国防生、民族生的派遣上报3暂缓就业的办理及派遣信息上报(5月底,6月初)4升学、出国就业派遣信息上报(现在6月初)5不纳入就业派遣信息上报(现在6月底)6.就业信息(统计就业率)的上报(两个时间点

8、:9月1日,12月10日)7.调整改派(7月明年6月) 详见学校派遣指南二就业派遣信息、就业信息上报毕业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省就业中心对毕业生就业信息库进 行初始化(广东省内生源毕业生派遣到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或教育局,广东省外生源毕业生派遣到各省就业主管部门)。在毕业生派遣中人事(档案)和户口原则上是一起派遣的,即 人事档案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户口转回生源地所在公 安部门。 毕业生人事关系户籍关系人事档案户籍档案人事部门公安部门毕业生的就业方案(派遣方案)简单来说包括毕业生的人事和户口方案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什么是就业派遣方案?2.升学、出国(境)就业派遣信息上报审批路径:省

9、系统“就业方案”“审核非派遣申请”。详见学校派遣指南P22查询申请上传图片v出国升学申请操作说明v一、学生操作:v1、登录http:/ 注册”。或直接进入 http:/ 如果是已经激活了帐号的,不能重复激活,直接使用帐号密码登 录)v5、在“应届毕业生专用”中选择“出国、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v6、选择升学或出国的申请。v7、填写申请中的各项内容后,按提交。注意申请项目是否选择 正确。v8、完成操作后及时将相关材料交到学校就业主管部门。v升学深造v毕业生升学深造的必须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 http:/)进行申请。升学深造要以提交录取通知书 为依据。保送、考取研究生和普通专升本的毕业生不签发

10、报到证。考取 成人专升本或其他非普招系列的毕业生签发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免试推 荐或考取研究生、普通专升本的毕业生,在学校就业方案上报前提出不 再攻读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和录取学校的书面意见,学校审批后方可纳 入就业派遣方案;在学校就业方案上报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应回生源地 就业,不签发报到证。v注:特别注意把控我校免试推荐读研学生的就业方案上报(依据研究生 处提供的名单,以上传就业工作Q群共享。)v申请出国(出境)v申请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含入学后户口迁入港澳台的毕业生)必须 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http:/)进行申请。申 请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含入学后户口迁入港澳台的毕业生),一律 以提

11、交签证(或港澳台身份证)为依据,申请之后必须向学校就业指导 中心提供签证(港澳台身份证)复印件,经批准后,学校不再负责其就 业派遣。若离校后未获得出国(出境)的,学校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 至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申请出国(出境)的毕业生不纳入国家就业派 遣计划,不签发报到证。7.调整改派 毕业生在7月1日就业方案编制完后,如有需要调整就业方案且 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向学校申请办理调整改派。受理时间: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每月25日前;受理地点:东风路校区图书馆703 ;受理材料:原派遣单位的退函(回生源地未就业的,生源地人事部门函件 或原报到证上注明“同意改派”字样)、新录用单位的接收函、原报到

12、 证。 相关规定: (1)对派遣到我省12个山区市的毕业生,只要当地需要,原则上不作调 整。 (2)对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作调整。 (3)在人才市场办理空挂档案的,不作调整改派。 (4)违反毕业生就业相关规定的,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 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 会待业人员处理:详见省系统操作手册P42十、调整改派 2012年7月10日开始到2013年6月为调为调 整改派时间时间 ,由毕业 生于每月的25日前 向学校毕业 生就业指导中心(东风 路校区图书馆 搬迁前:601室,搬迁后703室 )提交申请改派的资料(原报到证、原派遣单

13、位的退函、新录用单位的接收函 ),每月最后一周由学校统一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省高校毕业 生就业 指导中心规定:对学生或家长来办理的一律不受理)。 十一、调整改派的规定 1、对派遣到我省12个山区市(韶关、清远、湛江、茂名、阳江、肇庆、河源 、梅州、潮州、揭阳、汕尾、云浮)的毕业 生,只要当地需要,原则上不作调 整。 2、对已与用人单位签订 就业协议 的毕业 生,原则上不作调整。 3、在人才市场办场办 理空挂档案的,不作调调整改派。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 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 其就业,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 理: (1)不顾国家需要,坚

14、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绝改正的。 (2)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 位报到的。 (3)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 (4)其他违反毕业 生就业规 定的。5.不纳入就业派遣信息上报规定:外籍学生、留级生、结业生、休学、退学等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 生不纳入就业方案,不签发报到证,也不能申请暂缓就业。 学院上报时间:现在6月25日。 工作流程图:详见省系统操作手册P41上报确定不纳入就业派遣人员 (6月25日前) 审核“报到证”的发放 (未取得毕业资格不能发放)补报新确定不纳入就业派遣人员 (7月9日前)提醒学生延长学制取得毕业资格改报 (取得毕业资格3个月

15、内)注意: (1)结业生如果找到就业单位且单位确实需要就业报到证的,凭单位证明,有效 的接收证明可签发报到证,但要注明“结业生”; (2)延长学制的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三个月内找到工作或要求回生源地就业 的,可以纳入当年就业方案派遣,签发当年的报到证。超过三个月后不再受理 ; (3)影响就业率 ;影响推迟毕业学生报到证打印(省系统显示已打印报到证)。回收新确定不纳入就业派遣人员报到证 (7月6日前)不纳入就业方案v外籍学生、降级生、结业生、休学、退学等未 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不纳入就业方案,不签发 报到证,也不能申请暂缓就业。延长学制的毕 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三个月内非生源地落实 就业单位或要求回生源地就业的,提供学校教 务部门延长学制证明、毕业证复印件和用人单 位接收函件,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向省高校毕 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批,可以纳入当年就业方 案派遣,签发当年的报到证。超过三个月后不 再受理。v结业生落实就业单位且需要派遣的,凭单位接 收函可签发报到证,但报到证备注栏要注明“ 结业生”字样。三发报到证、装档案 装档时间: 6月中旬(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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