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线答疑汇总-成都光华HR俱乐部QQ群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478425 上传时间:2017-03-10 格式:PDF 页数:4 大小:288.9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律师在线答疑汇总-成都光华HR俱乐部QQ群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律师在线答疑汇总-成都光华HR俱乐部QQ群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律师在线答疑汇总-成都光华HR俱乐部QQ群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律师在线答疑汇总-成都光华HR俱乐部QQ群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律师在线答疑汇总-成都光华HR俱乐部QQ群》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律师在线答疑汇总-成都光华HR俱乐部QQ群(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光华 乐部 : 群 18714086 群 286395179 群 223144546 成都光华 乐部 2013 年 9 月 13 日 “壹加叁 律风险管理” 在线 答疑汇总 律师:曹金凤、张智鑫、卢晓雨、龙凌辉 注:由于劳动法地域性极强,律师基于 四川省 地方性法律法规对网友提问做出回答,仅供网友参考。 【提问 1】 A 在成都 与公司 B 签订了劳动合同 ,有 3 个疑点: 1、劳动合同版本未使用成都市指定的合同版本; 2、自己指定的合同未到劳动备案; 3、工资约定 :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请问这个合同有哪些不合法的地方 ? 【回复问题 1】此合同合法, 1、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没有要求企业

2、一定要使用指定的劳动合同版本; 2、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法律未强制要求向劳动部门备案,只有集体合同需要向劳动部门备案; 3、公司有权制定工资标准,只要此工资标准在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之上都属于合法的。 【提问 2】公司增加员工工作范围,员工不同意;要求加工资,公司不同意;员工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提供补偿合理吗? 【回复提问 2】首先要看您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内容, 1、如果 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关于工作岗位 、 职责内容、薪酬等变更的条款,公司在约定范围内变动工作岗位、增加工作内容等,此行为合法,此种情况下员工离职是无法获得赔偿。 2、如果未约定工作岗位或者公司超出约定的工作岗位职责范围,

3、此行为需征求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我个人认为员工离职是有权要求补偿的。 【提问 3】 1、对于有些员工觉得在现有的岗位觉得不合适,要进行调岗,员工不同意,企业该怎么办呢? 2、在员工工作期间,企业对员工薪酬体系进行调整,员工不同意,企业能否强制执行? 【回复提问 3】 1、首先,单位应当有 员工不合适或者不胜任当前工作岗位的证明;其次,如果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调整工作岗位的约定,可以按照约定进行调整。如果没有关于工作岗位调整的约定,公司不得单方面调整工 光华 乐部 : 群 18714086 群 286395179 群 223144546 作岗位。 2、薪酬体系属于

4、涉及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公司对员工薪酬体系进行需要征求员工同意,员工不同意,公司强制执行,属于违法行为。 【提问 4】我们单位人事部员工回家修产假,这期间请其它部门人来顶工作,等修完产假原女职工回来了,但是单位就要辞退顶工的那个人,这样做可以吗 【回复提问 4】这种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建议单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可与 该员工补办劳务派遣手续。如果单位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未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无法补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建议单位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提问 5】您好,公司成立十年从未给员工签订过劳动合同,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现在要补签的,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降低公司的

5、风险? 【回复提问 5】补签劳动合同时,主要注意倒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建议贵公司在与员工补签劳动合时 , 若公司员工已在贵公司工作 2 年以上,建议合同时间倒签两年;若员工在 2 年内进入公司,按照该员工进入贵公司的时间签订即可。其他事项,按照正常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即可。 【提问 6】离退休人员如何签订合同?社保等福利如何解决? 【回复提问 6】对于离退休人员,建议单位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即可。但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先审查该些离退休人员是否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如果已享受,单位可不必为该些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如果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该些员工建议单位按最低档为该些人员购买社保,或者至少应当购买工

6、伤保险。 【提问 7】我们公司总部在广东,目前在全国有 20 多家分公司,公司张总是成都分公司现在负责人,但成都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负责人事不是张总,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是张总的家人,另外一家公司的员工。请问在与我公司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关系时,合同封面的法定代表人该如何填写? 【回复提问 7】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与实际负责人不一致的,建议按照营业执照上登记 光华 乐部 : 群 18714086 群 286395179 群 223144546 的负责人为准。 同时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一说,只有负责人哈。 【追问】劳动合同上是否可以只盖公司公章,不填负责人?是否可由实际负责人代营业执照登记上的负责人

7、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回复追问】 ( 1)可以,负责人签字 是对合同效力的进一步确认,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人签字与公司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建议最好不要这样做,加盖公司公章即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分享】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是否可以要求双赔?即在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后,能否要求工伤赔偿? 【分析】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能否双赔,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中规定,均认可了第三人侵权工伤赔偿,受害人可获得双份赔偿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作出( 2006)行他字第 12 号答复 ,是对这一原则的重申。 但社

8、保部门认为应当采取补充补偿模式,即发生工伤后,受到第三人侵权的工伤职工可同时主张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给付,但其最终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以实际损失为限,不得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统一第三人侵权工伤赔偿案件裁判标准”问题的答复态度不甚明确,其答复为:“由于各方观点分歧较大,都有一定的道理,立法机关在社会保险法和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均未明确该问题。” 鉴于最高院和立法机关的态度不是很明确,实践中,各地的司法实践均不一样。如重庆规定可以双赔。但全国目 前大多数地方是不承认双赔的,多以补充模式为准。如四川即是采用补充模式。但采用补充模式的,具体的补充办法又有区别。如上海、江

9、苏等地规定,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和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可以兼得的,其他的诸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等不能兼得。而四川地 光华 乐部 : 群 18714086 群 286395179 群 223144546 区残疾赔偿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不能兼得。 版权所有: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 壹加叁 律风险管理团队 : 衡久恒法律风险管理 任礼强律师 律师张颖 曹金凤律师 郭辉 张智鑫躬耕沉吟 衡久恒 小雨 龙凌辉 微信:衡久恒法律风险管理 微信号: 都光华 乐部 : 群 187140861 群 286395179 群 223144546 新浪微博: 光华人力资源 微信: 微信号: 87661087 答疑时间:每周五上午 10:00 11:0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