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博士后公寓入住须知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7838942 上传时间:2018-07-05 格式:PDF 页数:2 大小:8.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省博士后公寓入住须知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山东省博士后公寓入住须知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山东省博士后公寓入住须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博士后公寓入住须知(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山东省博士后公寓入住须知为确保公寓管理健康有序的运行,依据山东省博士后公寓管理办法 ,特制定入住须知:1. 博士后研究人员凭入校手续单和博士后办公室出具的入住通知单到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2. 入住前,应对照公寓管理办公室提供的家俱清单,认真清点房内设施是否完备,如发现家俱、设备有缺少、损坏等现象,应及时向公寓管理部门反映。3. 凡租住公寓, 必须严格按照公寓管理办公室分配的户型、房间对号入住。未经同意,不得私自调换、转让或租借他人,不得私自更换门锁。一经发现,公寓管理办公室有权终止租赁契约,收回住房。4. 租金标准:承租一套住房者每月房租900 元,承租一室者每月房租按卧室面积、室内配

2、置分别为400元(主卧)、270元(次卧)、230元(小卧),以上不含卫生费、地下室使用费。 (卫生费 :单租一套住房的每月 10 元,合租一套住房的每人每月5 元;地下室采取自愿、有偿使用的原则,与房号对应,每户一个。8 以下每月 35 元/个,8 以上每月 45元/ 个) ,租赁期限内租金按月从乙方工资账户中扣除。水、电、暖实行一户一表制、卡式管理,以“一套住房”为单位按实收取,两人或两人以上合租一套住房的,费用交纳方式承租人自行协商;网络使用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个人向有关部门交纳。乙方租用房屋、 家俱、生活必需品交纳保证金三千元。经验收合格,甲方在乙方退房后如数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3、5. 公寓内所有设施由承租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损坏,请及时与公寓管理办公室联系,若人为损坏或丢失,须按原价赔偿(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住一套的,若公共设施发生人为损坏,赔偿方式自行协商) 。个人购置的大型家俱不得搬入公寓。6. 公寓内发生上、下水管道、电路、暖气、煤气管道等故障,应及时向管理办公室登记维修。7. 凡租住公寓,必须严格遵守房屋管理制度, 严禁在墙体上涂画、穿凿,严禁对所住房屋及设施进行装修改造。严格遵守国家、学校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严禁违章用电,严禁在房间内私接电源,若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等事故, 由博士后本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 楼道内严禁大声喧

4、哗,严禁养宠物,保持楼道、电梯内等公共环境的清洁。楼道内禁止存放自行车、堆积杂物等。9. 公寓内严禁从事赌博及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禁止私自留宿非本公寓人员过夜,否则,由其带来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10. 出站退租时,凭房租、水、电、暖、燃气等结算收据到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退房手续。 并与管理人员共同检查住房完好情况,清点室内设施, 确认无误退回保证金。 并凭退房凭据到博管办办理出站手续,办理完出站手续后半月内必须搬出公寓。经主管部门批准延期出站的博士后, 可续签租房协议 (续签的租赁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租金标准按原房租的两倍收取。 经主管部门批准做第二期博士后并继续租房的,须重签租房协议。11. 凡租住公寓,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寓其他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山东省博士后公寓管理办公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