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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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认识和解决问题不但要抓“主要矛盾”,还要抓“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 ,这是一种十分科学而又非常重要的方法,这也是认识和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那么,要认识中国的具体实际, 就必须抓住决定中国具体实际的主要矛盾和内在因素。 中国的具体实际, 从根本上讲就是中国社会的实际(即社会性质)和中国现阶段发展的实际,而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中国发展的实际则主要表现为:1、中国社会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以上两点又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主要矛盾。反之,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它变化又决定了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中国社会处于什么发展阶段

2、,中国社会的性质和发展阶段突出反映了当代中国的具体实际。其本质都在阐述认识事物的存在、性质和发展过程, 必须对事物进行矛盾分析。一、 要认识事物的性质 ,就必须对事物进行矛盾分析。每一个事物都有自己的特殊本质和特殊的运动形式, 从而把一事物同他事物区别开来. 只有透过事物现象抓住其本质, 才能达到对事物的真正把握 . 而每一事物的本质都是由它所包含的特殊矛盾决定的.因此我们要认识事物的特殊本质, 就要对它自身内部的特殊矛盾进行分析. 同时, 在把握决定事物本质的特殊矛盾时, 还要进一步对这个矛盾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 因为更确切地讲 , 事物的性质和基本特征主要地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任何

3、事物内部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必有一方是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主要方面, 而另一方则是处于被支配的、服从地位的次要方面. 认识事物的性质就是要通过对矛盾双方各自的特点和地位及其相互联结的分析, 找出其中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主要方面 .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 “辩大体 , 识大局, 抓本质 ,看主流”.这是达到对事物性质的正确认识之关键.二、要认识事物的发展过程,就必须对事物进行矛盾分析.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 任何事物都不是静止不动的, 而是表现为一个运动发展的过程. 认识事物的过程 , 首先就要了解推动这个过程发展变化的原因和内在动力. 事物的发展过程是事物内部必然的自我的运动过程 , 即内部矛盾双方

4、相互作用的过程. 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 ,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 因此,要把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 就必须深入到事物内部分析考察它的内在矛盾, 找出其变化发展的根据和原因.例如, 众所周知的 “方仲永故事” 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 方仲永五岁就能“指物作诗立就” , 而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到了十二三岁虽然还能作诗, 但已“不能称前时之闻” ;到了20 岁就变成了平庸无奇之人.就其从神童到庸者变化过程看, 固然与其父“日板仲永还谒于邑人,不使学”有极大的关系, 但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放弃了自己的主观努力. 三、要认识事物的存在条件和发展趋势,就必须对事物进行矛盾分析. 事物的存在条件和发展趋势规

5、定了事物的特征和面貌. 然而, 事物的存在条件和发展趋势, 正是事物本身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的结果. 一切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是孤立存在的, 而是在一定的统一体中存在和运动的 . 它们必须相互依存 ,共居一个统一体中 , 失去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 . 这种同一性就是事物或矛盾存在的条件.一切矛盾的对立双方在统一体中又不是和平共处的, 而是永远处于相互排斥、互相斗争之中的 . 斗争的结果 ,必然造成双方力量的此消彼长, 双方的地位和特征发生变化 , 于是逐步显示出事物新的发展趋势. 由此可见 ,认识事物存在条件和发展趋势, 实际上就是具体分析事物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 以及它们的相互联结 .

6、四、要认识一事物同他事物的关系, 就必须对事物进行矛盾分析.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任何事物都要受到周围其他事物的影响和作用, 事物的属性往往就是在这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因此, 要认识某一事物 , 就必须同时考察它同其他事物的各种关系. 而事物之间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和转化的矛盾关系. 因此, 要全面地认识一个事物, 就要认识它同周围其他事物的各种复杂的矛盾关系 , 认识事物间由于各自内部矛盾斗争的推动而互相转化的各种趋势和可能 . 总之, 要认识事物 , 就必须把握事物的性质、 过程、条件、趋势和关系 .只有这样 , 才能全面地认识事物 . 而要做到这些 , 就必须坚持矛盾分析法. 对事物认识深化的程度正是取决于对诸种矛盾及其双方分析的程度. 如果离开了矛盾分析法 , 人们就无法观察事物、 理解事物、把握事物. 因此, 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一切事物所必须遵循的根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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