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被免职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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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4河南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被免职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9 月 7 日电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发布通报,河南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被免职。通报指出,李庆贵同志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 用人严重失察失误,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坚持原则、不敢斗争,对连续发生的 3 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新乡市纪委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及时发现,发现了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监督严重失责失职。通报称,河南省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庆贵同志党

2、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对新乡市纪委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检查,市纪委原书记王炳奇同志已被免去职务,决定对其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另行安排工作。具体全文如下:近日,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2 / 4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并指出,要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使问责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通报指出,这次查处的问题,是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李庆贵同志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

3、监督,用人严重失察失误,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坚持原则、不敢斗争,对连续发生的3 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新乡市纪委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及时发现,发现了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监督严重失责失职。李庆贵同志和新乡市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跟不上、工作不落实, 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受到严肃问责,教训极为深刻。通报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敢于担当。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领好班子、带

4、好队伍,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让红红脸、 出出汗,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敢于监督、敢于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衡量3 / 4党员干部的行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通报指出,责任追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没有问责,压力就传导不下去。要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把深化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

5、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决问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 既追究主体责任, 又追究监督责任, 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据悉,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1 月,河南省纪委立案查处了新乡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贾全明,新乡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孟钢,新乡市政府原副市长崔学勇等3 名厅级领导干部。这3 起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且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李庆贵同志担任新乡市委书记期间。河南省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庆贵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对新乡市纪委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检查,市纪委原书记王炳奇同志已被免去职务,决定对其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另行安排工作。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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