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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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工作程序 招投标工作程序 (修订) 二六年三月 说 明 说 明 一、解释权 本程序文件由合约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定义 1、 工程招标:指施工招标和物资采购招标; 2、 简易招标:是简化的邀请招标程序,可以不经过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评审而直接邀请投标单位投标。此种方式适用于较为简单的工程。 3、 议标:截标后,由合约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的标书答疑会。各投标单位通过述标就其投标书作进一步阐述、说明,澄清投标书中的疑问,回答我司的有关问题,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进一步的调整确认。 合约管理工作程序 招投标工作程序 3/16 1.0 目的 1.1 根据项目投资、

2、质量、进度控制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承建商/供货商。 1.2 明确工程招标工作的方法、程序和责任,保证招标工作得到严格、有效的控制。 2.0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项目的所有工程招标。 3.0 职责 3.1 工程物资招投标小组(以下简称招投标小组)是工程招标的决策机构。 3.2 合约管理部(以下简称合约部)是工程招标的办事机构。 3.3 工程管理部(以下简称工程部) 、设计管理部(以下简称设计部) 、项目部是工程招标的参与机构。 4.0 程序内容 4.1 采购计划 4.1.1 甲供物资(材料及设备)范围的确定: 在基础工程招标之前,由合约部负责该项目的合约经理(以下简称合约经理)

3、提出甲供物资范围的初步意见,经合约部经理审核后,填写项目物资供应方式审批表 (附表 11) ,报招投标小组审批通过。 4.1.2 工程招标计划的编制: 项目工程招标计划表 (附表 12)是合约部组织、安排工程招标的基础性文件,计划中列明拟分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及物资采购的招标完成时间,计划时间应与项目部协商后,报合约部经理确定。工程招标的完成时间应充分考虑中标单位的前期准备时间、材料/设备的加工、生产周期、运输时间、报关等因素。 4.1.2.1 施工准备阶段: 根据项目部提出的项目发展进度计划 ,合约经理应在 3 天内编制施工准备阶段的项目工程招标计划表 (附表 12) ; - 3 - 合约管理

4、工作程序 招投标工作程序 4/16 4.1.2.2 施工阶段: 根据项目部提出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承建商/甲供物资进场计划之后,合约经理应在 7 天内编制项目施工阶段的项目工程招标计划表 (附表 12) 。 4.1.3 招标计划的调整: 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项目部应在每月的项目月报中向合约部提出下月需分判的项目及要求进场的时间,特殊情况应在定标前十天提出。合约经理及时对项目工程招标计划表作相应调整,经合约部经理同意后实施。 4.2 招标方式与权限划分 4.2.1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简易招标、直接委托。 4.2.2 工程招标权限划分: 造价在 5 万元以内(含 5 万元)的施工招标,

5、由项目部按本制度第四章“项目部分判工作程序”执行; 造价在 5 万元以上的施工招标及所有的物资采购招标, 由合约部组织邀请招标、简易招标或直接委托。直接委托之前必须进行议标。 对于与工程报批报建有关的政府垄断工程,工程部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政府相关部门可推荐若干投标单位,由合约部负责组织招标。 4.3 投标单位的选择 4.3.1 负责该项目的造价/采购工程师初步拟定投标单位,并填写工程招标方案申请表 (附表 13) 。投标单位应从合格承建商/供货商名单中选取。对于所有工程招标,投标单位必须不少于 3 家;当造价在 20 万元以上时,投标单位一般不少于 4 家。当造价在 100 万元以上时,

6、投标单位一般不少于 5 家。 4.3.2 为了便于高效地引进更多有实力的承建商/供货商参与我司项目的投标竞争,合约部可以在投标单位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额外邀请 12 家尚未考察的承建商/供货商(资格审查已合格)参加投标,如果报价有竞争力再组织实地考察,考察必须在议标前进行。 4.3.3 对于与我司曾经合作过或正在合作的投标单位,合约经理应及时向项目部经理、设计部经理(如招标工程涉及到设计装饰效果)了解其履约情况,并根据各部门反馈的意见修改工程招标方案申请表 (附表 13) ,交合约部经- 4 - 合约管理工作程序 招投标工作程序 5/16 理审核。 4.3.4 合约部经理审核后,如招标工程造

7、价在 20 万元以内(含 20 万元) ,则将工程招标方案申请表 (附表 13)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招标工程造价在20 万元以上,则还应将工程招标方案申请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主包工程的工程招标方案申请表 ,应交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 4.4 采购招标文件 4.4.1 招标文件的编制: 合约部负责招标的造价工程师参照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 合同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以及计算工程量,交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和项目部进行评审,评审意见填写在招标文件及合同评审记录表 (附表 14) 。评审意见经汇总后交合约部经理审阅, 并提出审批意见, 造价工程师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正式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

8、。 4.4.2 工程量计算: 一般情况下, 工程量由造价工程师自行计算; 对于工程量计算工作量太大的项目,可委托给合适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计算。具体操作办法按造价咨询单位招标控制程序来执行。 4.4.3 标底: 在进行工程招标时,合约部应编制标底或对工程造价进行测算。该标底或测算值可以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或由合约部自行编制。 4.4.4 投标保证金: 为保证工程招标的严肃性,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办法按投标保证金收退制度来执行。 4.5 出标 在出标之前,负责招标的造价/采购工程师应填写招标记录表(附表 15),报公司分管领导批注后方可出标。造价工程师在向各投标单位发放标

9、书时应进行交底,以减少投标单位对我司招标意图的理解偏差,并将各投标单位取标的时间记录在招标记录表中。 4.6 现场踏勘与答疑 4.6.1 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踏勘现场。 - 5 - 合约管理工作程序 招投标工作程序 6/16 4.6.2 如投标单位要求答疑, 合约部负责招标的造价/采购工程师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日期前主动收集、汇总投标单位的有关疑问,然后组织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对于主包工程、重大物资采购招标,由造价/采购工程师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各投标单位召开公开答疑会,并作会议纪要发各投标单位。 4.7 回标 造价/采购工程师在接受投标单位递送的标书时,应查看财务部开具的收取投标保证

10、金凭据,并将各投标单位回标的时间记录在招标记录表中。 4.8 开标 由公司分管领导、合约部经理或副经理、经办造价/采购工程师共 3 人参与,开标结果记入开定标记录及分析表 (附表 16) 。 4.9 评标、议标与定标 4.9.1 评标:工程部负责审核技术标,形成技术标审核意见 ;合约部造价/采购工程师负责审核经济标,并将报价分析结果记录在开定标记录及分析表 (附表16) 。 4.9.2 议标: 4.9.2.1 工程造价在 50 万元以上的工程招标必须进行二次议标,即:在技术标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公司分管领导选取报价有竞争力的投标单位入围,进行下一轮议标。 4.9.2.2 议标由合约部(副)经理

11、组织,工程部、设计部、项目部参与,入围的投标单位根据我司的要求对投标书作进一步的澄清、解释和确认,然后进行二次密封报价,并重新开标、评标。 4.9.2.3 如采用一次性报价,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的说明。 4.9.3 定标: 造价在 20 万元以下(含 20 万元)的工程招标,由公司分管领导根据评标结果按“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造价在 20 万元以上的工程招标,由公司分管领导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准,召开招投标小组会议,进行评标和定标。 所有的开标、评标和定标结果都记录在开定标记录及分析表 (附表 16) ,并且经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 6 - 合约管理工作程序 招投标工作程序 7/16

12、 4.10 中标 根据招投标小组会议确定的定标原则,合约部(副)经理、负责招标的造价/采购工程师与中标单位进行谈判,必要时可邀请项目部、工程部、设计部参加,达成一致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附表 17) 。一般情况下, 中标通知书中应列明中标价(或取费形式) 、数量、工期(或供货期) 、质量要求等主要合同条款以及经合同各方协商确认的补充条款。 4.11 工程合约(包括工程委托书和工程合约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合约部经办的造价/采购工程师应在 10 天之内完成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文本、招标文件、投标书及附件等)的整理、签字、盖章、发放、归档等程序。 4.11.1工程委托书 (附表 18)

13、:是简化的工程合约文本。对于 20 万元以下(含 20 万元) 、且较为简单的工程合约,可以采用工程委托书的形式签订;除此之外,都应签订工程合约 。 4.11.2 工程合约的签署: 造价在 5 万元以内(含 5 万元)的工程委托书/合约由项目部经理签署;除此之外的所有合约均由公司总经理签署。 4.11.3 合约的编号: 施工合约由负责该项目的合约经理进行统一编号,物资采购合约由采购主管进行统一编号。编号规则如下: SZ001699- 施工合约(合约部) 701799- 施工合约(工程部) 801899- 其它合约 (总承包、 监理、 造价咨询等) 901999- 施工合约(项目部) SZW00

14、1999- 物资采购合约 SZWHT001999- 维修合约/委托书 其中, “”为公司缩写字母(大写) , “”为项目编号, “”为合约签署年的后两位(如 2002 年签署,则为 02) , “”为合约部施工/采购合约当年总流水号; 4.12 承建商/供货商管理 - 7 - 合约管理工作程序 招投标工作程序 8/16 承建商/供货商的持续评价、考核、履约评审等按承建商/供货商管理制度执行,相关部门应在承建商/供货商履约情况评审表 (附表 19)中认真、属实、详细地填写有关意见。 4.13 保密 所有参与工程招标的人员应注意严格保密,在招标前、招标过程中以及定标以后都不能向投标单位直接或间接透露如投标单位名单、各单位的投标报价、我司的定标情况等招标敏感信息。 5.0 附表 附表 11 项目物资供应方式审批表 附表 12 项目工程招标计划表 附表 13 工程招标方案申请表 附表 14 招标文件及合同评审记录表 附表 15 招标记录表 附表 16 开定标记录及分析表 附表 17 中标通知书 附表 18 工程委托书 附表 19 承建商/供货商履约情况评审表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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