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腊肠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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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腊肠检验规 程 Rule of inspection for export sausageSNT 0222.2-9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腊肠的检验方法及判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鲜冻猪肉经加工、调料灌制、烘烤制成出口腊肠的检验。 2引用标准 GB 5009.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方法 GB 5009.33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测定方法 GB 5009.44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33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箱 GB 9695.8肉与肉制品氯化物含量测定 GB 9695.5肉与肉制品水分含量测定 SN 01680178出口食品中微生物检验方法 3检验 3.1原辅材料

2、的检验 3.1.1原料:猪肉按ZBX04 005检验,干肠衣按ZBB45 003检验。 3.1.2辅料:用于加工腊肠的白砂糖、酒、食盐、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应符合食品卫生和质量要求。 3.2成品检验 3.2.1抽样 3.2.1.1抽样原则:出厂检验按生产日期随机抽样,出口检验按报验批次随机抽样。 3.2.1.2抽样数量:100箱以内抽2箱,超过100箱的按1增抽。不足100箱按100箱计。感官检验,按扦取的数量,每箱抽样不少于50。理化检验、 微生物检验,在感观检验所扦样品中,每箱抽取4根, 每批样品不少于2 000g。 3.2.2感官检验 3.2.2.1规格,见表1: 表1 3.2.2.2组织状

3、态:肠衣干燥完整、紧贴肉馅,切面坚实,外形有干缩细密的皱纹,硬度适中并有弹性,肥肉颗粒均匀,不带毛和其他污物,不允许 空肠、泡肠和出现粘液。 3.2.2.3色泽:肥瘦肉色泽分明,肥肉呈乳白色,瘦肉呈暗红色或玫瑰红色,有光泽,外层映出肠衣的本色,不呈红白混色,不允许暗褐色和血污。 3.2.2.4气味和滋味:具有腊肠固有的浓郁香味及甜咸味,无酸味、油腻味和其他异味。 3.3理化检验 规 格 腊肠长度,cm 肠衣扁径阔度,mm 特级腊肠 8 1 3032 一级腊肠 4 1 2830 节 肠 6.3 0.5 2830 中国仪器之家http:/ 表2 3.4微生物检验 按SN 01680178进行检验。

4、 3.5包装检验 3.5.1外包装纸箱质量应符合GB 5033规定要求。 3.5.2包装纸箱及衬垫材料须坚固、干燥、清洁、无霉、无异味、标记清晰、准确美观,适于贮存和长途运输。 3.5.3加工后的腊肠须凉至室温,经检验合格后,按每把净重2.5kg装箱,每箱净重15 kg,装箱须整齐美观。 4贮存、运输 4.1贮存库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和发霉,库温25以下,相对湿度在85以下。 4.2按批号和生产日期分别堆垛,须批次清楚,先进先出。堆垛离墙50cm,垛底必须有垫衬板,离地面10 cm。 4.3经检验合格后应在10d内发运,超过15d未发运的需重新检验。 4.4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漏

5、水,车型须确保出口腊肠质量。 5判定规则 5.1出厂检验按生产日期抽样检验,经检验合格,出具厂检合格单,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 5.2属于安全卫生项目应符合进口国卫生当局的限量标准,进口国无限量规定的可按合同、本标准判定。 5.3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凡属有碍安全卫生、酸败变质、发霉、硝酸盐和亚硝酸盐超过标准规定者,不予复验,不得出口。 5.4经检验不属于5.3原因的不合格产品,报验人要求复验时,必须进行返工整理,并有返工整理记录,复验只限一次。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 口商品检验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庆国、欧阳士平、伍满支。 项目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 20 按GB 9695.15 食盐(以NaCl计), 8 按GB 9695.8 蔗糖, 20 按GB 5009.8 酸价(以KOH计),mgg脂肪 4 按GB 5009.44中12.3条规定测定 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 20 按GB 5009.33 硝酸盐(以NaNO3计),mgkg 500 按GB 5009.33镉柱法测定 中国仪器之家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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