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工程建设法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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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法规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 李静课程学习目的、意义了解有关建设领域的法律、规范、政策,拓宽知识面 ;熟悉建设活动中的招投标建设程序等所涉及的法律及 分类,并能在实践中逐渐加深对其理解和选用;明确建设法规在我国建设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和如何 实施,并能及时掌握我国新颁布的相应的法律法规更好为建设活动服务,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市场经济与用人单位的要求以及学生培养的目标学习方法自学灵活领会案例分析注意与其他课程的联系尽可能多掌握建筑工程相关知识教学要求教材:工程建设法规解读与应用 浙江大学出版社教学参考:建设工程法规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工程法规实务 北京大学出版社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

2、时:52学时教学方法:课堂教学与自学相结合,讲述与案例分析、习 题相结合考试方式:考勤30%+考试成绩70%主要教学内容第一章 工程建设法规基本知识第二章 工程建设实施前的相关法规第三章 建设工程承发包与招投标法规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第五章 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第六章 工程建设监理法规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第八章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规建设法规基础法律体系法律规范法律责任1、法律体系在一个国家中,不同法律 部门纵横交错,组成了这个国家法律整体。 他们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多层次的完整统一的有机体 。 (1)从横向看:法律体系是由不同法律部门组成的。如我国的法律体系 由宪法、刑法、

3、民法、经济法,诉讼法、建筑法等组成。 (2)从纵向看:法律体系又是由级别不同、效力不一的法律组成。宪法根本大法,效力最高;刑法、民法、建筑法属于基本法,效力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效力更低一些,其内容不得与宪法基本法相 违背。实践中则发生过冲突,导致法规无效。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不属于法律。但是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在一定程度 上具有法律性质,所以在制定企业管理制度时,必须不能与国家法律 相冲突,否则 将会导致无效,甚至其相反的作用。 2、法律规范(1)法律规范的含义法律规范简称法规,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国 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具体行为规范。 (2)法律规范三要素任何一个法律规范都必须由假定

4、、处理、制裁三部分组 成,即法律规范三要素。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确定适用于该规范的条件和环境 的部分处理:是指行为规则本身,是法律规范确定的允许做什么 ,禁止做什么,要求做什么的部分制裁:是法律规范的后果部分。它说明的市违反法律规范 时,国家将给与怎样的处理,即法律规范的强制措施。案例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按法规的构成要素分析:在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提出了该条例所运用条件,即 构成本条例“假定”要素,“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 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条例。”在第二七章明确指出

5、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允许做 什么、禁止做什么和要求做什么,即构成本条例的“处 理”要素。如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和义务,明确 规定允许做的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 。”禁止的是“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 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要求做的是“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执业人员 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在第八章“罚则”构成本条例的“制裁”要素,如第六十条“对勘 察、设计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处以合同约定的勘察 费、设 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 以合同价款

6、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 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 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3)法律规范的分类从应用的角度讲,把法律规范分为:禁止性规范、义务性 规范和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指规定人们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义务性规范:指规定人民必须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如 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定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授权性规范:指人们有权做出某种行为的规范。它是一种任 意性或选择性的规范。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规定“土 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双方协议的方式”就属 于

7、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属于强制性规范,在法律条文中 经常使用“应当”、“必须”、“不得”、“禁止”等词,授权性规范 往往使用“可以”。第一章 工程建设法规基本知识1.1 工程建设法规的概念 1.2 工程建设法规的框架体系 1.3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 1.4 工程建设程序 1.5 工程建设法律责任1.1 工程建设法规的概念概念:工程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 政机关制定的,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工程行政法律和工程技术法规两个部分,或者说 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从业人员都应该遵从相关的法律依 据和

8、技术依据。1.1.1 工程建设法规的特征经济性经济性是建设法律制度的重要特征。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 一,建设活动直接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国家增加积累。建设法规经济 性既包括财产性也包括其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联系性。如房地 产开发、住宅商品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都直接为社会 创造财富。技术性建设法是在建设活动的实践与惯例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一种专门法 律。它以反映建设活动规范、安全、效益为目标,其规定的内容中有 大量专门的技术性规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例如,建设工 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法律制度的实施就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相应 的技术规范要求,才能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

9、全作出准确判断, 从而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后,也必须对设计、 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专业活动进行分析,从而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法规的技术性要求人们具有一定的建设行业方而的专业技术知 识,否则很难熟悉、遵守和适用建设法。行政性建设法律规范大量采用了直接体现行政权力活动的调整方法,即以行 政指令为主的方法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关系。调整方式包括:授权、 命令、禁止、许可、免除、确认、计划、撤销等。综合性建设活动联系面多,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既要考虑工程技术、投资 效益,又要强调建设质量和安全;既要注意先行的政策法规及管理运 行机制、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又要考虑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

10、因此 ,建设法律制度涉及经济、金融、保险、工商、劳动、物资、环境、 安全等多个领域。1.1.2 工程建设法规的作用1、规范指导建设行为建设行为只有在建设法规许可方位内进行才能得到承认并受 到法律的保护。 2、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建设法律规范的作用不仅在于对建设活动主体行为加以规范 和指导,还对一切合法的建设行为给与确认和保护,合法的建 设行为不容侵犯。 3、处罚违法建设行为在具体法规文件中,一般都有规定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 条文。大多数法规几种设置一章,称为罚则或法律责任 。处罚违法建设行为是一种强制性手段,通过对违法建设行 为的处罚,客观上起到保护和鼓励合法建设行为的积极作用。1.1.3 我国

11、工程建设法规建立和完善的过程1.初步建立阶段(19491952年)2.初步完善阶段(19531957年)3.第一次曲折发展阶段(19581960年)4.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阶段(19611965年)5.第二次曲折发展阶段(19661976年)6.恢复、完善和发展阶段(19771983年)7.体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新时期(19841994年)8.完善和发展阶段(1994至今)1.1.4 工程建设法规的实施工程建设法规的实施,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社 会团体、公民实现建设法律规范的活动,包括执法、司法 和守法三个方面。1、建设行政执法: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被授权或 被委托的单位依法对有关建设活动

12、和建设行为进行检查监 督,并对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2、建设行政司法:是指建设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 和法定的程序进行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仲裁,解决 相应争议的行政行为。3、建设法规的遵守:指从事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 人,必须按照建设法律、法规等规范的要求,实施建设行 为。1.2 工程建设法规的框架体系1.2.1 工程建设法规的立法原则 1、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原则 2、法制统一原则 3、权责相一致原则1.2.2 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 效力,任何其他法律、法规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而且不得与之相抵触。宪法是建筑业的立法依据,同 时又明确

13、规定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和原则,直接规范 与调整建筑业的活动。 2、建设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制定颁布的属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 业务范围的各项法律。建设法律举例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公布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目前正在修订城乡规划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9年8月30日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4年8月28日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主席令第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

14、修订)1.2.2 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3、建设行政法规指国务院依法制定并颁布的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业务范围的各项行政法规,其效力低于建设法律, 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建设行政法规举例1995年9月23日国务院令第1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 条例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2007年4月9日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15、 理条例4、建设部门规章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 ,依法制定并颁布的各项规章,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的法规。建设部门规章举例2001年10月25日建设部令第107号公布建设工程施工发包 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002年11月6日建设部令第115号公布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 理办法2004年6月29日建设部令第128号公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05年8月23日建设部令第141号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 理办法2005年10月28日建设部令第143号公布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规定2006年12月25日建设部令第150号公布注册造价师管理办 法、建

16、设部令第151号公布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师管理办 法2007年1月11日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 构资格认定办法1.2.2 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5、地方建设法规指不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委员会以及省级人民 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 常委员制定并发布的建设方面的法规。 6、地方性规章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 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 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律制定并颁发的建设方面的规 章。1.2.2 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7、技术法规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的技术规 程、规范、标准、定额、方法等技术文件。它们是建 筑业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经济技术作业、建筑管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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