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的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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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的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论文关于的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论文 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植入式广告的法律 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植入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作用,摘 要:近年来,植入式广告作为一种备受关注的热点媒介现象,争 议颇多。从法律定位上看,应属于我国广告法商业广告的范畴, 具有商业目的性和有偿性,但又以其隐蔽性,渗透到电影、电视等 传媒,它也是隐性广告,那么以法律手段实现对植入式广告的监管, 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我国影视和广告业良性发展的基本途 径。关键词:植入式广告;商业广告;监管;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植入式广告的涵义:植入式广告是在经济、文化发展中出现的一

2、种新的广告营销形 式。植入式广告又称植入式营销,是指将产品或品牌及其代表性的 视觉符号甚至服务内容,策略性地融入电影、电视剧或电视节目中, 通过场景的再现,让观众留下对产品及品牌的印象,继而达到营销 的目的。当下,植入式广告正在成为营销的利器,电影、电视、音乐、 话剧、游戏,甚至图书领域都有了植入式广告的身影。然而,面对 植入式广告的爆发式增长,我国在立法、监管等方面都存在缺失, 没有相关职能部门能对植入式广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做出准确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等相关立法也 并未对这一新的广告形式有所规制。电视、电影等植入广告合适与 否、如何界定,争议颇多。对此,有必要从法律

3、视角进行解读,以 确保植入式广告的规范发展。二、植入式广告的特性及属性:植入式广告具有依赖性、关注度高、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力, 它的联想度和认识度高的特点。植入式广告的广告主需要付费,才 能将其产品或品牌安插到影视节目中,目的是为了提高品牌知名度, 从而提高产品销量,符合目的性和有偿性的标准。植入式广告是通 过影视作品表现的,依托了一定的媒介。广告主与影视制作单位之 间签署委托协议,存在委托关系。因此,植入式广告符合我国广 告法对商业广告的认定标准,应属于商业广告。植入式广告作为商业广告,当然必须满足广告可识别性的一般 要求。植入式广告作为商业广告最为基本的准则是:广告必须被明 示,必须是可辨

4、认的,消费者能够将广告与中性的信息相区分,任 何广告不管是形式或使用的媒介,都必须清晰易辨,当一则广告在含有新闻或文章的媒介上发布时,它应轻而易举地被认作是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 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三、植入式广告的法律监管的深思:对于植入式广告规范其“经营行为”,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必须通过立法对植入式商业广告进行界定。我国相关部门先后单独 或联合发布过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影片贴 片广告管理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内容管理 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均未就植入式广告作任何规定。由于现有 法律体系不完善,使植入式广告或植

5、入式商业广告游离在法律规范 之外,而行政执法机关或权威部门也没有对植入式广告作过权威性 解释或合理性评估,还没有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对植入式广告的合法 性和合理性作出准确评估,所以,应对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进行修订,增加植入式商业广告界定的法律条文,或以 “专项管理”的规章明确植入式商业广告的规制规定,让植入式商 业广告的规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广告法对植入式广告进行规范的可行性分析。我国广告法对广告行为的规范贯穿广告行为始终,从广告 经营者的准入到广告制作前的审查制度,广告内容的监管,广告费 用的公布,再到广告制作后的备案制度等等。而就植入式广告的发 植入式广告的法律由写论文的

6、好帮手.提供, .展目前状况而言, 存在一些与广告法的要求不相符合或者难以适用的情形。因此, 在适用广告法对植入式广告进行规范时不仅应坚持其商业广告 的本质,还应强调其自身的特殊之处。二、加快制定有关植入式广告的法规。笔者认为,我国制定植 入式广告法律规定时,应结合我国植入式广告发展目前状况,借鉴 欧盟影音媒体服务法令规定。影视 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论文导读: 本论文是一篇关于植入式广告的法律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 于植入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作品和有关节目中出现植入式广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不得影响媒体服务提供者的节目内容和编辑独立;(2)不得直接鼓 励购买商品与服务

7、,尤其是在采取某些促销措施的情况之下;(3) 不得过度突出呈现商品;(4)观众必须被明确告知节目中存在植入 式广告。在节目开头、结尾适当标出节目包含植入式广告;(5)烟 草产品、处方药、医疗器械等不得采取植入式广告形式。三、发挥民间团体作用,进一步走向行业自治。日本广告业的 规模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但日本在广电规管体制方面,非常重视民间自律(媒体与广告主)。日本民间放送联盟所制定的 放送基准第 148 条对于广告的播放时间提出明确限定,以总量 管制的方式,限制其广告发送时间必须在每周播送时间的 18%以内。 在此规定的前提下,广告与电视的界线就必须划分清楚。四、对可植入式商业广告实行有差

8、别及分类性管理。一方面是 执行严格的准入式管理,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一些条款 规定衔接,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 “植入”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商业广告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另一方面 则是强化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自律。应该充分发挥与植入式商 业广告有密切关系的影视传媒界的作用,引导其成立专业的植入式 广告企业协会,在广告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可以通过制定相关专业 技术标准的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植入式商业广告内容认定相关 的技术守则、评估体系,同时还需要通过建立自律制度等形式,既 遵循行业职业操守,又尊重公序良俗,把行业协会真正办成为广大 植入式广告经营者拥戴、联系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桥梁、接受广 大受众和社会监督的专业团队,以推动植入式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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