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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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1-5 广州市创新环境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珠江科技新星专题 本专题支持我市青年科技骨干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培育造就一批优秀青年科技骨干成为新一代学科带头人。 (一)申报要求 本专题申报应符合通知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不受通知中“三(一)申报限制”第 4、5 条限制。此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连续在广州地区全职工作两年以上(截至 2017 年 7月) 。 2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1983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企业申报人需具有本科以上 (含本科) 学历, 不受职

2、称限制。 3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人应当参与过国家、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二)申报限制 本专题限项申报要求如下: 1. 已成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 或自申报起三年内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不纳入申报范围。 2. 已立项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三)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本专题采取前期资助方式,对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支持经费30万元,对企业人员支持经费45万元。经费按年度分3次拨付,立项拨付首笔经费后,在每年度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下一年度经费。 2018年遴选认定珠江科技新星200名,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和民办

3、非企业单位人员共120名,企业人员80名。 (四)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18 年 4 月,实施期限 3 年。 (五)申报及评审 本专题的部分项目纳入立项权下放试点,即由部分有较好基础的项目组织单位作为试点单位,负责本单位该专题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择优将不超过限项数量的项目推荐至市科技创新委,市科技创新委按程序审核确定拟入库项目;其他单位该专题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仍按照以前方式进行。 纳入立项权下放试点的单位及推荐立项项目数量限额如下: 试点单位名称 推荐拟立项数 上限 中山大学(含校本部、医学部及其附属医院) 28 华南理工大学 19 暨南大学(含其附属医院) 8

4、 华南农业大学 5 广东工业大学 6 南方医科大学 7 华南师范大学 3 广州大学 2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 14 广东省科学院 6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5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3 合计 106 (六)申报材料 1. 未纳入立项权下放试点单位申报项目。 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一份。附件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 职称证明) 。 (3)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

5、证明材料。 申报人参与过国家、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证明复印件,或授权发明专利的证明复印件。 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著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发明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 2. 纳入立项权下放试点单位申报项目。 纳入立项权下放试点单位的申报项目也需按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要求先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并按组织单位要求向组织单位提交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一般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 项目负责人资

6、质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 职称证明) 。 (3)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人参与过国家、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证明复印件,或授权发明专利的证明复印件。 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著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发明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 简政放权试点单位在组织评审后,将不超过限项数量的项目推荐至我委,同时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本组织单位推荐项目清单(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 ; (2)推荐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3)项目征集与遴选工作方案; (4)项目征集与遴选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需

7、包括项目组织及评审过程情况介绍、 评审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学历、职务、职称、所学专业、联系方式)及专家意见等。 以上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市科技创新委(科技创新人才处) ,由市科技创新委按程序进行审核后向社会公开。 (七)主管处室及联系方式 本专题主管处室为科技创新人才处。联系人:瞿翔,黎健健;联系电话:83124059、83124157。 二、科普专题 本专题旨在重点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传媒和社会组织等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采取各种形式参与科普传播,加强广州市科普能力和科普场馆建设,培育一批科普特色品牌,促进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营造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8、。 本专题申报应符合通知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不受通知中“三(一)申报限制”第 2、5 条限制,无需提供财务证明材料。 (一)支持方向 本次征集共包含 4 个方向 7 个支持领域,具体如下: 方向一、科普场所运行开放补助。方向一、科普场所运行开放补助。包括市科普基地运行补助和科技资源科普开放补助 2 个领域。 方向二、专题性科普活动。方向二、专题性科普活动。包括专题性科普活动 1 个领域。 方向三、科普作品创作。方向三、科普作品创作。包括科普图书编撰和科普影视与动漫作品制作 2 个领域。 方向四、媒体科普专栏。方向四、媒体科普专栏。包括报纸科普专题宣传和科普类新媒体 2 个领域。 (二)

9、支持内容、申报要求及支持方式 方向一、科普场所运行开放补助方向一、科普场所运行开放补助 1. 市科普基地运行补助市科普基地运行补助 (1)申报对象 2016 年 6 月以前认定或通过考核的市科普基地。 (2)申报条件 2016 年开放接待达到:全年开放(无须预约)接待10000 人次以上(含 10000 人次)或非全年开放(预约开放)接待 2000 人次以上(含 2000 人次)。不能提供开放接待证明材料的,可以全年举办的科普活动的参与人数折合接待人数,但需提供量化的证明材料。 已制定 2017 年度科普计划,具体包括开放接待、科普活动开展、媒体宣传、预期受众人数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 (3)

10、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本领域采用事后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给予一次性补助。按专家评分高低分别给予 50 万元(前 10 名)、35 万元(第11-25 名)和 20 万元(第 26-52 名)的补助经费。预计 2018年 6 月拨付。 (4)申报材料 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一份。附件材料包括: 单位法人资质证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市科普基地认定或通过考核文件复印件; 2016 年科普工作总结(重点体现开放接待、科普活动开展、

11、科普作品创作、获得国家、省、市科普类科技进步奖及其他奖励、媒体宣传报道及其他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工作成效) , 总结中涉及的各项工作成效应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16 年全年接待人数汇总清单并附参观登记本、参观函件、介绍信、门票减免优惠记录、预约登记本、旅行社团队登记、在册科普学生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没有接待人数统计材料的可以以 2016 年举办科普活动的签到表或参会人员名单、媒体报道等体现科普活动参与人数符合申报要求规定的量化证明材料代替; 2017 年工作计划。 2. 科技资源科普开放补助科技资源科普开放补助 (1)申报对象 国家重点实验室、各类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及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民办

12、非企业等具有可以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资源,但没有认定为市科普基地的单位(市科普基地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及企业二级单位的,不影响所属单位以其他二级单位为主体申报该专题)。同一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项。 (2)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没有被认定为市科普基地。 全年开放的时间不少于 35 天 (除 2018 年广州科技活动周“科技开放日”期间外,其他时间原则上每个月开放 2 天以上)。 总接待人数不少于 1200 人。 每次开放应包括以下内容: 提供科普讲解; 策划不少于一场专家科普讲座、科普咨询或其他科普互动活动;配合活动派发不少于一本科普小册子或科普宣传单张等科普资料。 (3)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拟支持不超过 1

13、0 项,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每项补助经费 10 万元。由市科技创新委在 2018 年第二季度委托科技服务机构组织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下拨补助经费。 (4)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17 年 5 月,实施期限 1 年。 (5)申报材料 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一份。附件材料包括: 单位法人资质证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开放工作方案,包括单位科普资源情况介绍如科普场所图片、 面积, 科普队伍 (专兼职讲解人员及管

14、理人员) ,开放时间,开放形式,接待对象,开放联系方式及单次最大接待量。 方向二、专题性科普活动方向二、专题性科普活动 1申报对象申报对象 具有相应活动策划和实施能力的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机构。 2申报要求申报要求 围绕公众关注和广州科技创新发展的热点问题,策划各种体现广州特色,主题明确、形式新颖、便于公众参与的科普活动;支持广州地区的科技工作者开展各种形式的进校园、进农村和企业的活动。每项活动直接受益公众不少于 1500人,讲座/活动不少于 4 次/年。 3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拟立项不超过 75 项。采用前期资助方式,每项资助经费 10 万元。 4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实

15、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18 年 4 月,实施期限 1 年。 5申报材料申报材料 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一份。附件材料包括: 单位法人资质证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计划安排时间、科普对象、活动方式、活动规模、活动规划、媒体宣传、组织保障(工作分工)、预期活动成效等。能体现活动特色并具有可操作性; 若有合作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知识产权归属等; 根据

16、需要还可以提交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以往组织开展或参与科普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方向三、科普作品创作方向三、科普作品创作 1. 科普图书编撰科普图书编撰 (1)支持对象 支持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机构与相关领域的科技人员组成创作团队开展科普图书编撰。鼓励出版机构与创作单位联合申报。作品包括原创科普图书以及国外优秀科普图书的翻译出版。 (2)申报要求 原创科普图书初版总印张不少于2万 (相当于32开,128 页,初版发行 5000 册以上。系列丛书的按丛书总印张计算);已完成 60%以上书稿。其中,申报单位为非出版机构的,须有与境内合法出版机构签订的正式出版协议。 翻译作品须已完成 60%以上翻译稿。须有原作者简介、翻译者简介以及引进出版对国内科普创作出版的借鉴价值的说明内容。 市科创委拥有将作品用于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的优先使用权。 (3)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拟立项不超过 20 项,采用前期资助方式,每项资助经费 10 万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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