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复工方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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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委发2012第 1 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二二一二年度西乌旗矿山企业及有关行业一二年度西乌旗矿山企业及有关行业春节后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春节后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煤矿、非煤矿(包括新、改、扩)矿山企业:现将二一一年度西乌旗矿山企业及有关行业春季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根据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此通知二一二年二月七日2(此页无正文)主题词:安全生产主题词:安全生产 矿山企业矿山企业 复工验收复工验收 方案方案 通知通知抄送:盟安委会,旗委办,政府办,安监局,经信局, 国土局,总工会,公安局,人劳局,质监局,气象局,消防大队,电力公

2、司,斯书记,额旗长,宝主任。 西乌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2 年 2 月 7 日印发共印 60 份3二二一二年度西乌旗矿山企业及有关行业一二年度西乌旗矿山企业及有关行业春节后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春节后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使各类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改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旗矿山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验收原则此次验收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为指导,以

3、煤矿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关于做好放假、停产检修矿山复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准予复工的矿井加强日常监管,对停产整顿的矿井要停产整改到位,确保全旗各类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二、工作目标按照自治区、盟关于矿山企业生产施工的有关要求,加快整合技改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进度,严防“边建设、边生产”、“假技改、真生产”、“假建设、真生产”行为;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严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借新建、技改扩能之名逃避整顿;狠抓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创建本质安全型4矿山,坚决杜绝节后复工矿山企业发生较大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确保全

4、旗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平稳发展。三、复工验收范围辖区内所有矿山(包括地勘行业)及有关企业,包括从事采砂、砖瓦粘土生产开采企业,包括连续生产矿山企业,连续生产的矿山企业要在 3 月 15 日以前完成节后复工工作。四、组织领导为顺利实施矿山企业春季复工验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把复工审验关,特成立以下领导小组:(一)全旗矿山企业春季复工验收领导小组组 长:宝音巴图 政府副旗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组长:巴特尔 安监局局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马 君 经信局局长吉呼郎图 总工会主席成 员:高武兵 经信局副局长南宝海 监察局副局长张树森 公安局副局长恩 克 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萨仁额日德 环保局副局

5、长刘迎瑞 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海滨 气象局局长郝永忠 电力公司经理黄 鹏 消防大队队长5全旗矿山企业春季复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安监局,办公室主任巴特尔(兼) ,联系电话:0479-3527919。(二)全旗矿山企业春季复工验收领导小组下设煤矿、非煤矿山复工验收两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及分工如下:1、煤矿复工工作组成员组 长:高武兵 经信局副局长(负责煤矿企业春季复工的全面工作)副组长:徐 磊 安监局监察一室主任(负责煤矿企业节后复工申请受理,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拟定管理工作)成 员:吴晓龙 经信局煤炭安监大队队长(负责矿山采掘工作面安全、通风系统安全、排水系统安全、提升运输系统安全、厂矿区环境

6、等)刘明明 经信局科员(负责矿山行政准入、行政审批证件及有关支持性文件的审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工作)武文博 安监局科员(负责矿山全员培训情况的审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档案、救护协议、应急救援预案审查)杨显斌 国土局副科级监察员(负责矿山采6矿合法性及超层越界和以采代探等行为的检查)陈 超 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负责复工企业劳动保护使用情况、职工保险交纳情况审查)前 进 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负责火工品存储、使用合法审定和安全管理,同时负责爆破公司合法准入资质审定)刘志强 电力公司安监部部长(负责审查矿山用电安全)2、非煤矿山复工工作组成员组 长:巴特尔 安

7、监局局长(负责非煤矿山企业春季复工的全面工作)副组长:徐 磊 安监局监察一室主任(负责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申请受理,矿山采掘工作面安全、通风系统安全、排水系统安全、提升运输系统安全、厂矿区环境检查,同时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审定管理工作)成 员: 吴晓龙 经信局煤炭安监大队队长(负责矿山行政准入、行政审批证件及有关支持性文件的审定、安全生产管理7机构审查工作)赵 楠 安监局科员(负责矿山全员培训情况的审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档案、救护协议、应急救援预案审查)杨显斌 国土局副科级监察员、矿管股股长(负责矿山采矿合法性及超层越界和以采代探等行为的检查)陈 超 总

8、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负责复工企业劳动保护使用情况、职工保险交纳情况审查)前 进 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负责火工品存储、使用合法审定和安全管理,同时负责爆破公司合法准入资质审定)刘志强 电力公司安监部部长(负责审查矿山用电安全)本工作分工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职能分工相抵触的,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执行。工作组成员如不能按时参加复工验收需委托本单位有单独执法能力的人员参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五、复工验收要求及程序8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强化验收审核工作人员的责任,对不正确履行职责使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复工而导致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

9、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一)煤矿验收标准生产矿井需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依法取得“六证”并在有效期内,且证照相符;2、各类图纸齐全,并能及时实测填绘和交换;3、没有特别规定列出的 15 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2011 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经相关部门验收同意恢复生产的,一律不予验收;4、开工前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有培训考核记录;5、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和签订救护协议,并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6、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达到安全生产要求;7、井下各类传感器有按期校验合格证;8、各煤矿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

10、作制度和具体方案,并组织落实,2011 年被各级部门责令停产整改的煤矿,整改完毕后未经属地监管部门验收合格的一律不予验收;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为每位9职工免费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10、组织管理机构健全,一套系统一套组织管理机构(含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及不少于 5 人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 ,高瓦斯及“双突”矿井必须设置通风副总;11、必须有资质部门的瓦斯检测数据,并出具检测报告;12、各煤矿不得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采煤方法和电器设备;13、必须取得有关管理部门认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14、安全设备必须请资质部门按检验周期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

11、告;15、各相邻矿井必须签定生产安全协议;16、必须建立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具有资质的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护协议;17、各煤矿必须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经信局)签定“安全责任状” ;18、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要求进行“六大系统”专项设计,并安装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定位系统;19、属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的其它要求;1020、露天煤矿参照执行。新建、技改矿井需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的初步设计,并经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备案;2、必须依法取得煤矿安全监察

12、机构批准的安全专篇 , ;3、必须由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施工。同时请监理单位对技改工程进行监理,并在有关部门备案;4、必须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且严格按照进度安排开展创建工作;5、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要求一套系统一套组织管理机构(含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及不少于 5人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 ,高瓦斯煤矿或按高瓦斯管理的煤矿必须设置通风副总;6、各类图纸齐全,并能及时实测填绘和交换;7、没有特别规定列出的 15 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2011 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经相关部门验收同意恢复技改的,一律不予验收;8、建立健

13、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为每位职工免费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9、开工前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有培训考核记录;10、按照有关规定,足额交纳风险抵押金、缴纳雇主责任11险,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11、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具体方案,并组织落实,2011 年被各级安监、煤监、煤炭行管部门责令停产整改,整改完毕后未经属地安监部门验收合格的,一律不予验收;12、安全设备必须请具有资质的部门按周期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13、严禁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电器设备;14、必须建立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具有资质的矿山应急救援队伍

14、签订救护协议;15、各相邻矿井必须签定生产安全协议;16、17、各煤矿必须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经信局)签定“安全责任状” ;18、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要求进行“六大系统”专项设计,并安装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定位系统;19、属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的其它要求;20、露天煤矿参照执行。(二)非煤矿山验收标准生产矿井需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国家要求的相关证照,并在有效期内,且证照相符;122、不得擅自变更开采方式和开拓、开采系统;3、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安

15、全、生产、技术等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各矿山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副矿长或总工;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5、各类图纸齐全,并能及时实测填绘和交换;6、2011 年被各级安监部门责令停产整改而未制定整改方案或整改方案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实施整改的,一律不予验收;7、开工前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全员及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并有考核记录。8、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或购买安全责任险,并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9、2011 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整改完毕后未经属地安监部门验收合格的,一律不予验收;10、必须请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对矿井安全设备按周期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11、必须建立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具有资质的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护协议;12、各相邻矿井必须签定生产安全协议;13、必须按照自治区安监局要求的时限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14、必须制定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安全班组建设方案及进度安排,且出具达标承诺书;1315、属地安监部门提出的其它要求;16、露天非煤矿山参照执行。新建、技改矿井需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的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 ,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2、必须由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并在原设计批准部门备案;3、组织管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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