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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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经济法 是“国家干预经 济之法”是“管理者管理之法,管理管理者之法”经 济法是部门法,是法律体系中独立的法律部门 2.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 :经济关系、国家职能及法本身三个基本要素经济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 化大生产阶段,国家对经济进行组织协调的产物。 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的调整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并 形成相应经济学说的结果。 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国家在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国家在 实行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社会 关系。国家作

2、为公共产品的供给者,在完成公共收 入和和支出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国家作 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 社会经济关系。国家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在实 施二次分配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 济关系。经济法是调整以国家为一方主体同其他各方 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4.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的本质 :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经济法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调整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 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和个体目标的统 一。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作为社会本位法,经济 法着眼于社会整体,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最高准 则。经济法是系统综合调

3、整法经济法的这一本质体 现了经济法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的统分结合的特点。 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凡保护国家利 益的法是公法,凡保护私人利益的法是私法;公法的 规范是强制性的,不得由当事人协议变更,私法的规 范是任意性的,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体现国家与个 体间权力与服从关系的法是公法,体现个体间权利与 义务关系的是私法 5.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性或专业性经济法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其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具有经济目 的,而切经济法往往把经济制度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直 接规定为法律。经济法是经济规则的反映,也就意味 着经济法具有专业性。政策性 政府主导性6.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经济法

4、基本原则的概念 :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经济法实践运作全过程中,作为经济法规则基础的指 导思想和原理。普遍性 法律性:应具有规范 性内容,即具有体现经济法权利(力)义务运作之特 性或要求的内涵可以作为执法、适法的依据。 经济法特性(概念辨析)经济法基本原则与经济法价 值:法的价值是指“在人(主体)与法(客体)关系 中体现出的法律的积极意义或有用性。 ”经济法的价值 是指:经济法所构筑的法律秩序的目标及所调整社会 关系所应遵循的方向。 7.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平衡协调原则 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8. 经济法的经济法的地位地位 :经济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

5、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9. 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与联系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与联系 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经济法独立与民法这是由两者的 区别决定的。a.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 b.两者的调整对 象不同 c.两者的主体不同 d.两者的权利不同 e.两者 的构成要素不同 f.两者的法律属性不同经济法与民 法的联系:a.经济法以民法为依归,这是由民法的性质 决定的。b.民法以经济法为条件,这是由经济法的性 质决定的。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经济法分离 于行政法经济法独立于行政法两者的主体不同 两者的权利不同两者的构成要素不同两者的法 律属性不同 10. 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渊源 1.宪法 2.法律

6、3.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4.政府规章 5.司法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 6. 政策与习惯 11. 经济法体系经济法体系 :(1)经济组织法:主要就是企业法,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前提和主体,是经济管理的主 要对象,所以企业法是经济法的起点。 (2)经济管理 法:是经济法的核心,主要是计划法和宏观调控法。 (3)经济活动法:主要是对经济主体行为进行规制 的法。 12. 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和特征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拥有经济职权 和经济权利,承担经济职责和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2)经济法主体的种类:经济管理主体:指经济法 律关系中承担管理职能的当事人

7、。a.政府及其管理部 门 b.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c.特殊企业和 经授权的组织:依经济法成立的承担一定管理职能的 特殊企业包括政策性经营的企业和专事国有资产投资 和控股管理的企业。如三大政策性银行经济活动主 体:主要是直接从事生产、流通、服务和经济协作等 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3)经济法主体的特征:a、经 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具有复杂性 b、经济法律关系的 主体的形式具有广泛性 c、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间往 往具有隶属性 13. 经济法主体制度经济法主体制度 :指在经济法范畴内,有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制度。 14. 企业企业 :(1)概念:是经营性的从事流通或服务的某种主体。企业具有

8、社会组织性:企业的组织性是与 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的根本区别。企业具有连续性 和稳定性,是稳定、连续地进行经济活动的组织。 企业具有经营性,是经营性的社会组织。所谓经营性 是企业基于一定的经济目的进行筹划运作,考虑投入 产出,重视经济核算,籍以参与社会经济文化活动。 (2)企业分类:以企业的财产责任为标准,企业分 为:1、独资企业:由一人出资经营并对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的企业。2、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的投资 者协议出资,共同经营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3、法人企业: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 业。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以所有制形式为标准,企业 可以分为 1、国有企业:指财产归国家所有,依

9、法自 主经营、自主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1)国有企业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2)国有企业的 经营管理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即企业财产 为国家所有,企业对国家授予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 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3)国有企业具有法 人资格: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下,国有企业 依法享有经营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2、集体所有制 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企业由劳 动群众民主管理,实行集体积累,按劳分配、适当分 红的企业法人。3、私营企业:企业财产属私人所有, 雇工 8 人以上的营利性组织。私营企业可以采取独资 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以企业是否 具有涉

10、外因素,企业可分为涉外企业和非涉外企业: 1、涉外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人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私人直接投 资方式参与设立或独资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2、非涉外企业: 又称内资企业指全部资本均来源于境内投资者的企业。 3、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 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 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 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15 .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行为: (1)概念: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的行为。 (2) 构成

11、要件:商业贿赂的主体是从事商品交易的经营 者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主观上出自故意和自愿而进行 的行为。从客观上的行为表现来看,商业贿赂是通 过秘密的方式进行的。商业贿赂的对象是对其交易 项目的成交,确定其项目中标等交易活动具有决定性 影响的个人。 (3)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回扣 概念:是指在商品交易中,暗中向交易相对人提供 钱财或其他利益,以争取交易机会或便利条件的行为。 回扣与折扣、佣金的区别:a、法律性质不同 b、 回扣是帐外行为,折扣、佣金是帐外行为 c、回扣是 暗中进行,折扣、佣金则是明示行为。 16. 虚假广告行为虚假广告行为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

12、用途、生产者、有 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虚假广 告的主体包括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也包括广告的经 营者。 (2)虚假广告必须发生在商品和服务的宣传过 程中。 (3)虚假广告的内容或所起的效果与事实不符 (4)虚假广告同时损害了同业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 17 .降价排挤行为降价排挤行为 :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1)构成要素 (2)例外 情形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 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 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18.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

13、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非公知性管理性经济性实用性;(2)侵害商业 秘密的行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 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 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 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 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 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19. 商誉诋毁行为商誉诋毁行为 :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和商品声誉的行为。 (1)构成:主体是经营者侵 害的客体是特定经营者的商誉权行为人主

14、观上有故 意客观上表现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 20. 搭售行为搭售行为 :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违背对方当事人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 件的行为。 21. 不当有奖销售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 :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 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 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不 当有奖销售包括:(1)欺诈性有奖销售采用谎称 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 售;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2)巨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 额超过五千元。 22. 串通投标行为串通投

15、标行为 :招标:是指以公开方式、公平手段确定选择合适的投标人承包建筑工程或采购大宗商 品设备的行为。1、投标者之间相互串通 2、招标者 与投标者串通 23. 限购排挤行为限购排挤行为 :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立地位的经营者,为了排挤其他经营者而限定他人购 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行为 25.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立法宗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立法宗旨 :(1)概念:调整在维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过 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2)立法宗旨 和基本原则:立法宗旨: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 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

16、法。 ”第 一条;基本原则:“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 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 道德。 ” a.自愿 b.平等和公平 c.诚实信用 d.遵守公认 的商业道德:商业活动必须绝对、无条件的满足一切 人的基本权利的实现,而不是相反;商业活动中禁止 从事极端的不合经济伦理的行为。(3)反不正当竞争 法和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 法,区别:a.商标法通过商标注册程序确认商标专用权, 商标权是一种静态的权利;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是从维 护竞争秩序出发,在动态中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b. 两者效力范围不同:反不正当法和专利法法条竞 合时的法律适用 优先适用商标法和专利法 (4)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和制裁:对不正当 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a.监督、检查机关,“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 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 依照其规定。 ”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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