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一级建造师管理总结-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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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Z2060001Z206000 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重点,(重点,2525 分)分) 1Z2060101Z206010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与投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与投标 1Z2060111Z206011 施工招标的内容施工招标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该具备的条件包括以下几项: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 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有相 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二、招标方式的确定二、招标方式的确定 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2、都属于公开招标,而有限 国际招标则相当于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 招标人就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例如不得限制本地区以外或本系统以外的 法人或组织参加投标等。 (二)邀请招标 按规定应该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如果要采用邀请招标,需经过批准。 邀请招标条件:(修改)(修改)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资质的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三、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 招标人可自行办理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

3、机构代为办理招标。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其中乙级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 费与拆迁补偿费)3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四、招标信息的发布与修正四、招标信息的发布与修正 (一)招标信息的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 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指定媒介发布不得收取费用。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使用法定的标准文本。 招

4、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二)招标信息的修正 1.时限: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 2.形式:所有澄清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全面:所有澄清文件必须直接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为招标文件的 有效组成部分。 五、资格预审五、资格预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

5、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 条件;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标前会议六、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也称为投标预备会或招标文件交底会,是招标人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的会议。 会议纪要应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一个获得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对问题的答复不需要说明问题来源。会议 纪要和答复函件形成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都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当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应以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标前会议上确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七、

6、评标七、评标 评标分为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等过程。 初步评审主要是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重点审查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审查内容 包括:投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完整性审查、投标担保的有效性、与招标文件是否有显著的差异和保留 等。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无效标处理,不必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通常的处理方法是: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与所报的总价不一致的应 以单价为准;标书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则以正本为准。 详细评审是评标的核心,是对标书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技术评审(除钱外)和商务评审(钱)。 评标结束应该推荐中标候选人。评

7、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 1 至 3 人,并标明排列顺 序。 1Z2060121Z206012 掌握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的程序和要求掌握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的程序和要求 一、研究招标文件一、研究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须知 包括工程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报价的原则、招投标时间安排等。 三、复核工程量三、复核工程量 对于单价合同,当发现相差较大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要求澄清。 对于总价合同,如果业主在投标前对争议工程量不予更正,而且是对投标者不利的情况,投标者在 投标时要附上声明,工程量表中的某项工程量有错误,施工结算应按实际完成量计算。 四、选择施工方案四、选择施工方案

8、 施工方案是报价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招标人评标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施工方案应由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主要应考虑施工方法、主要施工机具的配置、各工种 劳动力的安排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平衡、施工进度及分批竣工的安排、安全措施等。 五、投标计算五、投标计算 在进行投标计算时,必须首先根据招标文件复核或计算工程量。 七、正式投标七、正式投标 (一)注意投标的截止日期 (二)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三)注意标书的标准 标书的提交要有固定的要求,基本内容是:签章、密封。投标书需要盖有投标企业公章以及企业法 人的名章(或签字)。如果项目所在地与企业距离较远,由当地项目经理部组织投标,需要提交企业法 人对于

9、投标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 (四)注意投标的担保 1Z2060131Z206013 合同谈判与签约合同谈判与签约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根据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投标、中标的过程实质就是要约、承诺的一种具 体方式。招标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为要约邀请;投标人根 据招标文件内容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为要约;招标人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为承诺。 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一)关于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 在谈判中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以“合同补遗”或“会议纪

10、要”方式作为合同附件,并明确它是构 成合同的一部分。 (四)关于价格调整条款 价格调整条款可以比较公正地解决这一承包人无法控制的风险损失。 合同计价方式以及价格调整方式共同确定了工程承包合同的实际价格。 (五)关于合同款支付方式的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分四个阶段;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退还保留金。 (六)关于工期和维修期 维修保函与保留金相比,维修保函对承包人有利: 1)可提前取回被扣留的现金, 2)保函是有时效的,期满将自动作废。 3)发生维修费用,业主可凭保函向银行索回款项; 三、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最后文本的确定和合同签订三、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最后文本的确定和合同签订 (

11、三)关于合同协议的补遗 在合同谈判阶段双方谈判的结果以合同补遗、合同谈判纪要形成书面文件。 1Z2060201Z206020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修改,(修改,6 6 分)分) 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咨询合同等属于委托合同。1Z2060211Z206021 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 二、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二、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1.各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般都由以下 3 部分组成: 1)协议书;2)通用条款;3)专用条款。 2.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除了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以外,一般还应该包括:中标 通知书、投标书及

12、其附件、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3.原则上应把文件签署日期在后的和内容重要的排在前面,即更加优先。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 顺序: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 合同条款; 6)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 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优先顺序。 5主要的词语定义与解释(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协议书约定;实际开工日期:监理人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

13、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 (4)缺陷责任期: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 订日前 28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对“合同价格和费用”的定义如下(第 1.1.5 项): (1)签约合同价: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2)合同价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

14、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履约发生的价格变化。(3)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4)暂估价: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 作的金额。 (5)暂列金额: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 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 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6)计日工: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 的一种方式。 (7)质量保证金: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8)总价项

15、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 6.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有许多,最主要的有:(判断依据:提供条件,协调组织) (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 14 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6)许可或批准(第 2.1 款) 发包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 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

16、或)延 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7)提供施工现场(第 2.4.1 项) 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13)现场统一管理协议(第 2.8 款) 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 7.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3)办理工伤保险;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 (9)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 8.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1)施工进度计划 1)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第 7.2.1 项) 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第 7.2.2 项)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 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3)开工通知(第 7.3.2 项) 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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