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授课提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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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私法授课提纲 (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主讲人 吴勇引言 难 三国之一 (一级学科的提议)卡多佐:“法律科学最令人困惑的问题之一”“一般的法官,当面临国际私法案件时,会感到 几乎完全迷茫,而且像一个溺水的人,要去抓住一根 稻草。” 近社会生活各方面:全球化 现实需要 现实:立法滞后 人才缺乏(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 副产品:萨维尼 戴西 巴迪福 韩德培 学习方法: 民商法与民诉法基础 法律适用方法 参考书:肖永平,国际私法原理(第二版),法 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概念 1-1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民商事关系) 1-1-1国际民商事关

2、系的界定 A. 概念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即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客体和内容含有国际因素。 B.含义 a.外国的理解(法域 Legal District ) b.诸要素的理解 c.民商事关系的理解 1-1-2 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 A.直接调整 B.间接调整1-2 国际私法的范围1-2-1大国际私法观 A.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B. 冲突规范 C.统一实体法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1-2-2 中国际私法观 1-2-3 小国际私法观(德国学者观点) 1-2-4 英美学者观点 A.管辖权规范 B.冲突规范 C.判决的域外承认与执行 1-2-5 法国学者观点 A.国籍法

3、 B.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C.冲突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规范对于国际私法的范围,韩德培教授 将其比喻为“一机两翼”的关系。对于国际私法的范围,韩德培教授 将其比喻为“一机两翼”的关系。冲突法、统一实体法、国家直接适用的法 国籍及外国人法律地位 国际民事诉讼及仲裁程序 1-3 国际私法的性质1-3-1 国际法还是国内法? A 世界主义学派 B 民族主义学派 主体、调整对象、法律渊源、争议的解决途 径、规范的形成过程、法的使用与效力 国际性1-3-2 公法还是私法?1-3-3 实体法还是程序法? 1-4 国际私法的体系与名称1-4-1 立法体例 A 分散立法 B 民法典中集中立法 C.国际私

4、法与国际民事诉讼法结合立法 D.国际私法典1-4-2 国际私法的名称(international private law) 法则区别说、私国际法、国际私法、冲突法1-4-3 国际私法的定义 是指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 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 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渊源 (The Source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双重性 国际私法学说(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 ,异类自相犯者,以法律论) 2-1 国内渊源 2-1-1 国内立法 2-1-2 国内判例 2-1-3 权威国际私法学家理论 (?) 2-

5、2 国际渊源 2-2-1 国际条约 2-2-2 国际惯例国内立法Domestic Legislation 三种主要模式 Three main Models 四个新的发展Four New Developments 形式法典化 Codification 范围扩大化 Enlargement 规则灵活化 Soften 政策定向和结果选择方法 Policy-oriented and Result-selecting司法判例 Judicial Precedence司法判例的渊源地位the Status of Judicial precedence 司法判例在我国的地位Judicial Precedence

6、 in Chinas Legal System权威国际私法学家理论 国际私法的产生(万民法时期、法理学 与科学时期) 国际私法的发展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国际条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2-3-1 国际条约中的国际私法 PIL Rules in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2-3-2 有关的重要国际组织 Som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链接资料HCCH Overview.htm 海牙国际 私法会议 .链接资料国际统一私法协会.htm 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的适用,应区分三种情况 而有不同的方式: 1如果中国是公约

7、的缔约国,而某一具体案 件所涉各方所属国均是该公约的缔约国,该国 际条约应直接适用于该案。 2如果中国是公约的缔约国,但某一案件所 涉及的当事人属于该公约非缔约国公民或法人 ,而法院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中国法解 决该案中的有关纠纷,法院也可以适用国际条 约的规定。 3即使某一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所属国均不是 某一公约的缔约国,如果双方当事人选择该国 际条约作为准据法,法院应适用该国际条约的 规定。 国际惯例 概念 我国的适用: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 和其他现行法律的规定,任意性国际惯例在我 国的适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我国的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 约对案件中的特定问题没有规定。

8、 2 适用国际惯例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政策。 3 由于双方当事人可以变更国际惯例,国际 惯例的适用不能否定合同条款的效力。 年月日,珠海市香洲区法 院审理的一起中国消费者状告德国奔驰汽车公 司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因 “程序存在问题”再次 宣告推迟开庭,不能开庭的重要原因就是因为 送达程序,香洲区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四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向被告奔驰公司 北京办事处送达起诉状副本,受诉法院先后使 用邮寄送达、委托北京朝阳区法院送达、留置 送达等方式,将起诉状副本送到奔驰公司北京 办事处,办事处对送达方式都提出异议,认为 应该根据海牙送达公约直接送达德国奔驰 总部,并不予签收。 海牙送达公约第

9、1条规定:“在所有民事或商事 案件中,如有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 国外送达的情形,均应适用本公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 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 留的条款除外。 民诉法245条第5项规定:人民法院对在我国领 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 列方式: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 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 达 本案送达应当适用什么法律? (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法释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 法

10、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 置送达问题的报复已于年月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 日起施行。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号关于对外国公 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 留置送达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关 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 约(以下简称海牙送达公约)第一条规定:“在所 有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 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均应适用本公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

11、送达诉讼 文书,可以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当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 时,便不再属于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有须递送司法 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 因此,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二百四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向受送 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 表机构送达诉讼文书,而不必根据海牙 送达公约向国外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 规定,人民法院向外国公司的驻华代表 机构送达诉讼文书时,可以适用留置送 达的方式。 此复。 案例:申诉人香港公司同被诉人广东公司 于1987年12月签订合同,规定由

12、申诉人卖给被 诉人美国产辛烷值机及附件一套,合同总值 99141美元,CIF黄浦,交货日期为1988年6月 30日以前,付款条件为被诉人在收到申诉人提 交的提单、商业发票等单据后,不迟于7天以 电汇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申诉人将合同规 定的提单等有关单据交给被诉人代表,此时, 因被诉人未办妥进口批文,被诉人要求退货, 并一直没有支付货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协 商未成,申诉人遂提请仲裁,要求被诉人支付 货款、运费及赔偿利息损失。 被诉人则辩称,合同订立后,由于申诉 人迟延交货,在申诉人交货时,被诉人 被取消了外贸进出口经营权,导致被诉 人无法得到进口批文;实际上双方订立 的合同并未得到履行,而申

13、诉人也同意 退货,至此两者的合同法律关系已告解 除,所以被诉人不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和义务。 你认为仲裁庭应以什么为依据来判断被 诉人是否违约?第三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 理论发展史 1、国际私法的萌芽 2、国际私法的产生 3、近代国际私法 4、当代国际私法3-1 法则区别说 Theory of Statutes3-1-1 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The Italian School 3-1-1-1 产生背景 Background 3-1-1-2 代表人物及主要观点巴托鲁斯(Bartolus )的理论s : 1、物的法则(域内效力)、人的法则(域外 效力)、混合法则 2、冲突规则 3-1-1-3 评价

14、及影响 Comments 国际私法之父3-1-2 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The French School 3-1-2-1杜摩兰的意思自治理论( Dumoulins Contribution: Party ) autonomy 1、法则的划分 2、意思自治的适用 3-1-2-2达让特莱的属地主义理论( dAgentres notion: mixed law 采纳此规则的仅 为一小部分国家,美国不能用国内法改变被长期 接受的绝对主权豁免这一国际法原则;即使有限 主权豁免是一项发展中的国际法惯例规则,但它 对没有表示同意的主权国家没有约束力. 美国上诉法院:中国坚持绝对主权豁免是有历史 原因的,因为在

15、历史上它遭受过治外法权;地方 法院没有就这些问题作出判决,因为该法院认为 本诉讼依美国内国法是不能进行的.本法院也这 样认为;该债券于1951年到期,外国主权豁免 法没有表明有限豁免适用1952年前的交易。4-4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 种制度 4-4-1 国民待遇 4-4-2 最惠国待遇 4-4-3 优惠待遇 4-4-4 普遍优惠制 4-4-5 不歧视待遇第五章 冲突法的几个基本概念 Several Concepts on Conflicts 5-1 法律冲突 Conflict of Laws 5-1-1 法律冲突的含义 the Meaning 5-1-2 法律冲突的种类 the Class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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