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一科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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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熟悉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从从 19731973 年至今,中国已经制定了为数众多的环境保护法律文件,年至今,中国已经制定了为数众多的环境保护法律文件,其表现形式多种多其表现形式多种多 样,内容和任务各不相同,其制定机关以及法律效力也不尽一致。从整体看,样,内容和任务各不相同,其制定机关以及法律效力也不尽一致。从整体看,它们共同构它们共同构 成了一个相互联系、比较协调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成了一个相互联系、比较协调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宪法(宪法(19821982)中有关于)中有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款环境保护的条款:第第 2626 条规定: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国家保护和改善

2、生活环境和 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第 9 9 条规定: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 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基本法。在环境体系中环境保护基本法。在环境体系中占有核心地位占有核心地位,它对环它对环 境保护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全面的原则性规定,境保护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全面的原则性规定,是构成其他单项环境是构成其他单项环境立法的依据立法的依据。

3、 有保护自然资源和防治环境污染为宗旨的有保护自然资源和防治环境污染为宗旨的一系列单行法律一系列单行法律如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 草草 原法原法 。 有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有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国务院已制定:国务院已制定 100 多件防治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保护和合理多件防治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保护和合理 利用自然资源的行政法规,如利用自然资源的行政法规,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有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如有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如:如国家环保局如国家环保局 19901990 年年 6 6 月月 2222 日通过的日通过的放射环境管理办法放射环境管理办法 。相关相关法律中也有不少环境与资源保

4、护方面的法律规定法律中也有不少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例如,。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则第第 134 条关于条关于“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 法承担民事责任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环境保护地方行政法规有环境保护地方行政法规:如江苏省的太湖流域环境保护条例:如江苏省的太湖流域环境保护条例 有相应的环境标准有相应的环境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加入的国际公约和签订的国际条约加入的国际公约和签订的国际条约: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上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国际条约

5、所组成的一个完整而又相对独立的法律体以上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国际条约所组成的一个完整而又相对独立的法律体 系。系。 熟悉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30 条)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熟悉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 应当加强防范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31 条)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

6、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 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 部门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部门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熟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5 章) 第五章第五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7、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 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一)(一)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 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二)(二) 据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据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 项的。项的。(三)(三) 不按国家规定缴

8、纳超标准排污费的。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2(四)(四) 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五)(五) 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防止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建设项目的防止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 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 止生产或者

9、使用,可以并处罚款。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 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 款。款。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环境保护行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政主管部门或者

10、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 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 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

11、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 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 1515 日内,向作日内,向作 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通知之日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通知之日 起起 1515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

12、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 1515 日内,直接向人民日内,直接向人民 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 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 者个人赔偿损失。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

13、人的请求,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 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 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3 3 年,从当事

14、人知道或者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 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物、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物、 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第

15、四十五条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 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熟悉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报送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7 条)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

16、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4、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报批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二条)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在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在报批规划草案时报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审批机关审,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审批机关审查;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查;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程序和审查时限;(审查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三条,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18 号令)第四条。审查时限: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第五条)第十三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作出决策前,应当先由人民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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