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干群关系成因的主体分析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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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农村干群关系成因的主体分析 中文摘要:影响当前农村干群关系的原因非常复杂,但是,从主体 角度看,群众、乡村干部在发生变化后,其自身存在的种种缺陷和 不足,导致了群众对干部的认同度减弱,干群主体间冲突不断。因 此,从主体自身的表现中找出其成因,在此基础上,加强主体自身 的改善来实现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将是今后缓解和改善干群关系 的着力点。 关键词:主体 农村干群关系 分析 当前 化解 当前, 我国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了干群关系紧张的现象,这严重影响了党和 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现象,扭曲了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成为社 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干群关系主体发生了变化,群众、村、乡干 部的关系有了新的变化

2、。因此,积极探索化解干群矛盾是我国政治 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本文从主体角度来分析代表个人利益的群众、 代表农村社区和国家合法利益的村干部、代表国家和地方利益的乡 干部三方互动对干群关系的影响,对于化解、改善干群关系提供了 一种新思路。 一、农村干群关系主体的演变。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 证法认为,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矛盾的双方不断地运 动、变化,导致矛盾双方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发生变化,从而改变 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推动事物向前发展。 人民公社化的推行,农 民被束缚在自己的村庄里从事农业生产,在政社合一的情况下,农 民只是按照要求进行生产的个体。尽管农民对于大队、生产队以及 公社干部有不满,

3、但在强大的国家压力下,农民和干部的地位是不 对称的,农民也只能默认现实。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改变了 原来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出现了村民自发组织起来自我管理的村 委员会。1983 年 10 月我国开始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并规定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P561 这样,乡镇政府与 村委会的关系、乡镇干部和村组干部的关系就开始发生了变化。农 村家庭承包制的实施,使得一部分农业劳动力得到了解放,他们开 始向非农领域寻找就业门路。从此,在古老的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一 些与农民有关的新名词农民工、农民企业家等等,这表明我国 农民也开始走向了分化之路。他们分化成从事不同职业的利益群体

4、和阶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标志着乡 镇政府与村委会的领导被领导关系转变为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村 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干部开始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这样,村干部就 不能只是对乡镇负责,他们也要对村民负责。 同时,农村干群关系 的主体有出现了一些新的成份:一部分家在农村、因为下岗失业的 工人又回到了农村;一小部分非农业户籍但在农村生活的居民;在 乡村从事教科文卫工作且具有非农户籍因为自身利益问题而成为农 村群众中的一员。 这样,农村干群关系的主体转向复杂化:“群众主体”可以分为农民、非农户籍的农村居民和具有狭义干部身份的乡 村教师;而“乡村干部”因为产生的方式和彼此的关系不同而分化为

5、 乡镇干部和村组干部。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干群关系的主体就由原 来的代表国家利益的(社队)干部和农民转化为代表国家的乡镇干 部、代表个体利益的农村群众和代表社区利益的村组干部,从而使 主体之间形成了新型的三角关系。 二、当前农村干群关系主体之间 的关系现状 从理论上讲,干群关系主体之间的“三角形”关系有利于 彼此之间互相制约,从而能保持三者之间的最佳稳定状态。但是, 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长青,这种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大多数地 方没有形成融洽的干群关系,反而导致了干群之间的紧张,甚至是 对立。主要表现在: 首先,群众对干部的不信任感增强。在转型期 的现实中,乡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开始拉远了,群众

6、不愿搭理 乡村干部,甚至有困难时,除非不得已也不去找干部;而干部不愿 深入农户家中与农民谈心,了解他们的疾苦,为他们的生产、生活 乃至家庭出谋划策。群众只有在征收税款、计划生育等伸手向农民 要钱时才能见到他们。干群关系主体关系疏远,村民对村干部不认 可,导致村干部变动频繁。据吉林省梨树县民政局统计,该县落选 村主任的人数逐年上升,1998 年为 13 人,1991 年为 41 人,1994 年为 51 人,1998 年为 113 人。2(P203)而群众虽然对于乡镇干部无 权更换,但他们通过行动来表示他们的不满,如消极甚至不履行义 务;为干部工作人为设置障碍;对于个别干部进行人身攻击乃至伤 害

7、。越级上访是群众对乡镇干部不信任的明显标志,据河南省社会 科学院和省信访局联合对河南农村 10 个县,33 个乡镇,48 个行政 村的入村入户调查表明,大规模的集体越级上访事件逐年增多, 1998 年上半年集体上访 187 批,24203 人,分别比 1997 年同期上升 33.6和 449.7。3(P23) 其次,干群主体间冲突不断。党的宗旨 和人民政府的“人民”二字表明了我国各级干部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 人民的利益,农村基层干部也是如此,按理说他们与村民的关系应 该是融洽的。而在当前,一些地方的村民指责乡村干部“不象话”, 是“三要”(要钱、要粮、要命)干部,是“保甲长”;乡村干部则认 为农

8、民“不听话”,素质低,难领导。“不象话”和“不听话”之间的矛盾 越积越多,主体冲突自然增加。吉林省德惠市和平乡杨八郎村的一 个屯。1993 年村民们要求干部公开帐目的愿望屡屡受挫后,村民们 开始拒绝交售定购粮、拒绝上缴统筹提留款和农业税、拒绝出义务 工。因为干群关系严重对立,他们将上级派来的干部拒之屯外,当 地干部称之为“白区”。5同时,一些基层干部在工作中采用非法手 段对待农民,致使近年来农村恶性事件屡屡发生。 其三,非农主体 也在冲突中显现出来。乡村教师的身份虽然按规定属于干部,但是,他们在乡村的实际生活中属于群众中的一员。虽然近年来国家大幅 度提高他们的待遇,可是,大多数乡镇经常发生拖欠

9、或扣发他们工 资的现象,有的地方甚至让教师下乡去收三提五统。因此,他们与 乡村干部也开始发生了某些冲突,有的地方中小学教师集体停课, 要求补发拖欠工资。再者,那些家在农村的下岗失业回乡人员,帮 助维护他们亲属的合法权益免受乡村干部的侵犯,也开始成为冲突 的主体。这在改革开放以前是不曾有过的事情。从而使得主体之间 的关系呈现出耦合状态。 其四,乡村出现了“绝望者”及其报复社会 行为。“绝望者”是指他们由于对自身受到的某种对待或遭遇不满, 特别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却没有单位和干部及时能给予化解,导致 他们对社会感到失望,进而绝望而产生的,在社会对我不公平的心 理支配下,他们因不满而向社会进行报复。这

10、主要表现在村民利益 受损或发生纠纷而得不到妥善解决他们因孤立无援而绝望,就出现 了过激行为。如震惊全国的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峪口村 14 条命案, 元凶胡文海曾经也是一个受害者、举报者和上访者。5 三、对当前农村干群关系的主体成因分析 任何事物都有 一个萌芽、产生、发展的过程,但是,它们不会无缘无故的发生, 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即任何事物的发生都是由一定的原 因引起的,世界上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这是事物发展 的规律。转型期农村干群关系趋于紧张,我们可以从其主体之间的 变化来分析: 首先,农村群众主体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 已经成为了生产和交换的主体,开始关注自己的投入和

11、受益。同时, 乡镇开始直接从农民那里收取,这样,作为市场主体的农民自然会 从自身利益出发来对待乡镇收取的每一分钱。各种通讯、新闻媒体 的普及,农民通过阅读报纸,收听广播、收看电视节目,从中了解 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有关“三农”问题的政策和法规,村民要求在村务 上行使民主权力,直接选举和监督村干部,从而真正实现对村务的 民主管理和决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作为单个主体既难抵御 市场的风险,也难在生产、生活中完成所有的工作,因此,他们需 要帮助和合作,但是,在现有的情况下,乡村组织基本上不能提供 这些服务,这样,本来应该走向消亡的宗族、家族,反而又死灰复 燃,在个别地区又出现了编族谱、建祠堂,选族

12、长,甚至对基层政 权和基层干部构成了威胁。有的地方宗族势力已凌驾于共产党的村 级组织之上,族权已代替了基层政权。6(P294-295) 其次,村组干 部工作的“准行政化”倾向。 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乡镇的农村工作, 特别是税收、计划生育等工作仍需依赖村干部,所以,乡镇通常采 用决定村干部工资多少、把村经济收归乡镇管理、给予村干部额外 好处等办法来迫使村干部就范。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村干部的工作天平发生了位移而倒向了乡镇,变成了乡镇在农村的“腿”,村干 部的”准行政化”倾向开始出现,有的村干部在帮助乡镇乱收费的同 时也打便车,进一步加重农民的负担,乡镇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 只要他们做的不过分出格

13、,也就睁只眼闭只眼,这样,就出现了所 谓的“官官相护”的现象。即使村干部不加砝码,但村民认为他们没 有履行其保护村民权益的责任而责难甚至对抗他们的工作,因此, 他们和村民的关系自然不会融洽。同时,村委会干部与党支部成员 的来源基础不同,导致两者之间产生内讧,村民则根据自身利益而 拥护不同的干部,使得干群关系更加复杂化, 其三,“压力型体制” 下的乡镇干部 。”压力型体制”是指压力是自上而下层层施加的。7 (P28-35)从中央到省、市、县的关于农村发展的各种量化指标,最终 都压在乡镇干部的头上。一个干部的政绩、荣辱、升迁与之挂钩, 这在无形中形成了一种自上而下的压力。按照规定,乡镇干部中党 委

14、系统的由上级任命,政府系统的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 对其负责。但是,在我国当前的干部管理体制下,干部考核是由上 级组织部门来进行的,群众平议走形式和乡镇人代会的权力不能真 正发挥,使得乡镇干部形成了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的现象。也就 是说,乡镇官员的“乌纱帽”攥在上级的手里,只要能圆满完成上级 的各种任务才能使上级满意,为此,乡镇干部不顾农村实际情况和 农民的负担承受能力,大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路边花”等劳 民伤财项目,以讨得上级欢喜和认可,但给乡镇却留下了沉重的财 政负担。实行分税制以来,乡镇的财力明显不足,但是,乡镇的刚 性开支,如教师工资,却逐年增加,乡镇财政无法维持乡镇

15、正常的 开支,只好向农民伸手。而农民感到负担重,摊派多,拒缴的人数 越来越多。无奈,乡镇只好把任务量化到每一个干部,并动用一切 手段来加强收缴工作。干群主体间的冲突就会激化,甚至会发生群 体性事件。 乡镇干部素质低下,在履行自己职责时谋取私利,甚至 是索要钱财,老百姓把这些人描述为“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 。他们搭便车的结果使得国家政权“内卷化”出现了。随着国家财政 收入的增加,非正式机构的收入也在增加,而国家对这些机构缺乏 控制力;致使地方政府成为依赖农民供养的“安置就业的机器”。“赢 利性”会使乡镇干部的工作发生质变,把农民当作鱼肉来对待,主体 间矛盾激化在所难免。 四、从主体角度来

16、改善当前农村干群关系的 新思路 (一)、村干部应摆正其自治的角色。 今后,村干部应该 严格按照村民自治法的规定,首先应是村民的代言人,村民通过他 们来与代表国家的乡镇干部进行较易。在目前推行税费改革中,既 要教育村民按时缴纳税款,又要维护村民利益,依法抵制乡镇的税 外收费,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其次,村干部应该是村庄公共事业的发起人,现在许多地方水利设施失修,道路急需维护,这些都是 村干部的职责,他们应该在坚持“一事一议”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村 民兴修公共工程。村干部还要大力向村民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三农” 问题的政策、法规;还要积极化解当前农村的各种纠纷。村干部生 活在村民中间,可以利用“熟人效应”,比较容易化解这些纠纷。 (二)、乡镇干部的工作职能应向服务型转变。尊重农民合法权益 是服务型干部最重要的标志。乡镇干部应熟悉市场行情,主动钻研 农业技术和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市场经济是巨大的发展机 会,也有巨大的风险。分散的农民很难依靠自身力量能抵御住市场 的风险。因此,乡镇干部应积极协助他们培育农民合作组织,减少 农民的可能风险和损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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