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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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材料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 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 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 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 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 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 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

2、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 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 ,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 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 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 127 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 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 哪些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 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 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

3、的行为作斗争, 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 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 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初中生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 12 至 15 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 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 罗马” ,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 “一失足便成千古恨” ,走错了路也许会怡 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

4、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 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 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 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举例: (二)14 至 16 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 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 刑法规定 16 周岁为刑事责 任年龄,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14 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 14 周岁未满 16 周岁的 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 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

5、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 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 、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 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举例: (三)10 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 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 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 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 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 , 民法

6、和每个公民的生活 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 权益。 (四)在道路上我们基本上都属于骑自行车或行人一族,当然也有少数家庭条件好的还骑摩托车、 开车等。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 12 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 周岁至 60 周岁允许驾 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 70 周岁) 。 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年月日起施行,本月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月。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 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六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教

7、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因此要在道路上保障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道 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 三、 刑法 、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然生活中我们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在此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仅就我们中学校园里容易 发生的案事例来简要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中的一些基本常识,如果时间允许 的话我们简要介绍一下道路上的一些知识。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行为的界线主要在于行为情节及后果的轻重,违法行为较轻的构成行 政违法,适用行政法律法规,较重的构成犯罪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 的区别:行政处罚涉及许多行政法律法规,治安处罚只是行

8、政处罚的一种,比如偷税,偷税数 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万元以下的适用税法由税务主管机关予 以行政处罚,而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轻伤以上 的适用刑法予以处罚,再比如盗伐林木,二立方以上的构上刑事犯罪,以下的构成行政违 法由林业主管部门处罚。也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是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 及如何处理,也告诉大家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均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 而不能跨越职权办案。 “有事请打 110” , “有困难找警察”这种说法也是相对的,警察也不是万 能的,它只能在法律赋予他的权限内维护好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9、(一)原则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罪行法定 3、罪刑相适应 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14-18 周岁的人违犯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例如一起多人合伙盗窃废铁案件,主犯系成年人受到了刑事追究,被判了刑,而其中的从 犯均是我们学校的学生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为了教育他们改过自新,我们仅仅给了他们警 告处罚,这就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也体现了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法犯罪的以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定罪处罚。教唆不满十 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三)醉酒的人犯罪的负刑事责任。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 处罚条例27 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10、,处 50 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酒后骑自己行车或在路上 行走即使什么错也不犯也是很危险的。中学生守则也规定学生不许抽烟,酗酒。 (四)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 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四)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 86 年通过,94 年修改

11、已十年,里面有许多规定已 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治安处罚法有望在今年予以通过。在条例中规定: 1、治安拘留(1 日至 15 日) 。 2、罚款(1 元至 200 元,除涉赌、毒、卖淫嫖娼较高外) 。 3、警告。口头批评不属于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的各类还有很多不一一介绍 刑罚:1、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五年) ;2、无期徒刑;3、死刑;4、拘役(1 个月至六个月) ; 5、管制(三个月至 2 年)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

12、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通常为一年至五年,死刑无期的为终身) ,罚金,没收财产,可独立适用。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 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 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校园里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从而引发的犯罪或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 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13、(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尊敬的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简要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 年 9 月 4 日通过,1992 丰 1 月 1 日起

14、施行。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家庭保护 学校保护 社会保护 司法保护 法律责任 三、主要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 年 6 月 28 日通过,1999 年 11 月 1 日施行。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发展,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危害。还处于花季的少男少女,有些却已沦为罪犯,或者正向着犯罪的方向滑落,这不能不使青少年的成长问题再次受到社会的关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引

15、导他们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 5 大原因诱发少年犯罪 据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群体多具有如下五种特点:一是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差;二是自我评价高,喜逞强好胜;三是哥们义气重,常拉帮结伙;四是自控能力差,多行为盲动;五是贪图享受,厌恶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

16、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第四十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自身方面的原因 未成年人自身素质差,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平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染上了赌博、酗酒等恶习,有的未成年人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好逸恶劳,暴戾(凶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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