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管理1

上传人:j****9 文档编号:45177565 上传时间:2018-06-15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2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管理1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管理1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管理1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管理1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管理1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管理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管理1(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企业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企业 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试行)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市场秩序,健全市场诚信体系,促进市政基础设施企业(以下简称市政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根据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现就市政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以优化市政企业发展环境为目的,以增强企业信用意识为重点,坚持政策扶持、公正评定、服务市场的原则,组织开展对市政基础设施企业信用评定工作。二、实施主体及范围二、实施主体及范围南京市市政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市市政企业(包括

2、外地进宁承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企业)信用信息日常管理工作。三、信用信息的组成三、信用信息的组成信用信息由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良好信用信息、企业不良信用信息组成。(一)企业基本信息指企业在市场经营中形成的自然信息构成企业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登记注册基本情况、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企业经营状况信息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二)企业良好信用信息指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区级以上政府的奖励和表彰。主要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受到政府的通报表彰及表扬信息;工程获得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奖项;其他应纳入良好行为的记录。(三)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指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

3、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 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规定,经各工程监管部门查实记载的不良行为记录。四、信用信息的采集四、信用信息的采集企业基本状况信息由各企业自行录入并上报至市政监管信息系统,处监管科负责审核。企业良好信用信息由各企业提供相应的获奖文件、证书等证明文件,处确认后予以记录。企业不良信用信息由处(站)根据对企业及企业所承揽工程的日常监管情况,通过市政监管信息系统予以记录。五、信用评定方法五、信用评定方法(一)市政企业信用评定实行计分制,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分、企业良好信用信息分、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分和特别贡献分。企业基本信息分、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分在企业信用评定综合

4、得分中分别占 40%权重,企业良好信用信息分和特别贡献分不占权重。(二)以企业上年度全年在本市建筑市场中形成的信用信息档案为依据,根据信用评价标准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企业信用分。(三)企业基本信息分由初始分和动态分构成,企业在市政监管信息系统中完整录入企业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后,可获得 80 分基本状况初始分。企业基本信息动态分根据企业在本市已经办理项目登记或分包合同备案的工程个数计算。办理了工程项目登记或分包合同备案的企业动态分为 20 分,未办理的动态分为 0。(四)企业良好信用信息分对照市政企业良好行为评价标准(见附件一)进行加分,同一事项有不同加分的,按照加分最高计,累计加分不得超过

5、 20 分。企业无良好行为加分的,良好信用信息分为 0 分。(五)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分实行扣分制;同一事项有不同扣分的,按照扣分最多的计。企业有多个在建工程项目的,分别单独扣分,按在建工程项目个数计算平均分。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分由不良市场行为信用分、不良质量行为信用分、不良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信用分组成,分别按照占40%、30%、30%的权重汇总计算所得分数为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分。其中不良市场行为信用分由企业综合市场行为不良信用分和在建工程项目不良市场行为信用分组成,分别按照 40%、60%权重汇总计算所得分数为企业不良市场行为信用分。(六)工程实施分包的,分包单位发生不良行为时,对总包企业按照该不良行

6、为扣分标准的 30%进行扣分。(七)特别贡献分用于评价响应政府和管理部门应急抢险、救援,为公共事务做出特殊贡献的企业行为。特别贡献分在企业信用评定综合得分中不占权重,在企业信用评定综合得分基础上进行加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 10 分。 (见附件三)(八)根据企业信用评定综合得分将企业分为三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总得分 90 分及以上为优秀,75 分及以上为良好,75 分以下为一般。六、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六、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审批、资质资格管理、专项督查以及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实行差别化管理,同时信用评价结果可作为企业申请加入政府

7、投资项目应急承包商名录库或各种专业分类库的重要依据之一。七、其他要求七、其他要求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评比年度不得评为优良企业(一)发生较大等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二)发生两起以上一般等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三)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行政处罚的(四)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附件一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企业良好行为评价标准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企业良好行为评价标准序号序号行行为为内容内容加分加分标标准准考考评评部部门门1企业或负责人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表彰的+102企业或负责人受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

8、63企业或负责人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表彰的+44企业或负责人受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25承建项目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表彰的(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市政金杯奖)+106企业或负责人被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的+107企业或负责人被授予省级荣誉称号的+68企业或负责人被授予市级荣誉称号的+49企业或负责人被授予县级荣誉称号的+210承建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表彰的+611承建项目获得市级优质工程表彰的+412承建项目获得县级优质工程表彰的+213承建项目获得省级工程质量监督巡查通报表扬的+414承建项目获得市级工程质量监督巡查通报表扬的+215承建项目获得国家级工

9、法的+1016承建项目获得省级工法的+617承建项目获得市级工法的+418承建项目获得国家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表彰的+619承建项目获得省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表彰的+420承建项目获得市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表彰的+221承建项目获得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项目表彰的 +822承建项目获得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项目表彰的 +423承建项目获得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项目表彰的 +224承建项目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的+425承建项目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的+2附件二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企业不良行为评价标准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企业不良行为评价标准序号序号行行为为内容内容扣分扣分标标准准考考评评部部门门市市场场受到住

10、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的-15受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10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5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15受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10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5受到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发生投诉、曝光经查实的-10企业被亮黄牌警示的-5企业被亮红牌警示的-10企业从业人员被亮黄牌警示的-5企业从业人员被亮红牌警示的-10企业被不良行为记录的-10企业从业人员被不良行为记录的-10被诫勉谈话的 -5在办理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手册、人员等事项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

11、隐瞒真实情况的-10未按规定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的-10未按要求提供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5主管部门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5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登记及分包合同备案手续的-5企业建造师同时承接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的-5不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考核或继续教育的-5施工现场未在醒目位置设置民工权益告知牌的-5未发放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或计酬手册未能逐月记载相关内容-5未按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5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的-5质质量量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的-15受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10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5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

12、-15受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10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5受到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被诫勉谈话的-5未与原材料供应单位签订材料供销合同的-5使用未经材料信息登记的产品的-5未办理材料合同备案手续的-5混凝土试块未按规定进行标养的-10未编制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方案的-5施工中未按已审查批准的质量通病防治施工-5方案实施的工程有关文件未经符合签署资格的人员签署的-10未按规定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数量不符合工程要求的-5项目负责人未不到岗履职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两次以上)-10未按规定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

13、续的-5施工现场未配备满足工程要求的检测仪器、办公设备的-5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20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10企业被亮黄牌警示的-5企业被亮红牌警示的-10企业从业人员被亮黄牌警示的-5企业从业人员被亮红牌警示的-10企业被不良行为记录的-10企业从业人员被不良行为记录的-10发生质量投诉、曝光经查实的-10主管部门责令停工的(每次加扣3分)-10主管部门责令停工,仍擅自施工的-20工程外观质量低劣的-10监理未对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签字即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10工程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10工程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20工程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20安全安全受到住房和城乡

14、建设部行政处罚的-15受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10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5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15受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10受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5受到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5企业被亮黄牌警示的-5企业被亮红牌警示的-10企业从业人员被亮黄牌警示的-5企业从业人员被亮红牌警示的-10企业被不良行为记录的-10被诫勉谈话的-5企业从业人员被不良行为记录的-10发生安全投诉、曝光经查实的-10主管部门责令停工的(每次加扣3分)-10主管部门责令停工,仍擅自施工的-20未办

15、理开工条件审查的-5未办理工伤保险的-5未缴纳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10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20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的-10施工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经查实有责的-10施工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经查实有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20项目负责人未不到岗履职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两次以上)-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1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程序不规范的-10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的-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进行交底的-10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验收即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20对进场施工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10发生群体性事件的-20工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