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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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6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税法税法讲义讲义大题精讲大题精讲 3打印打印例 27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 年度有员工 1000 人(其中医务人员 10 人,在建工程人员 5 人)。企业全年实现收入总额 8000 万元,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总额 7992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8 万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 2.16 万元,后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有关税收问题如下:(1)扣除的成本费用中包括全年的工资费用 1100 万元,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92.5 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当地确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 900 元,该企业未成立

2、工会组织,所提工会经费也未上交;(2)企业年初结转的坏账准备金贷方余额 1.2 万元,当年未发生坏账损失,企业根据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 180 万元,又提取了坏账准备金 1.08 万元;(【相关知识点】坏账准备是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重点,坏账准备金的提取要经税务机关批准,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5,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5的部分不允许扣除。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指经营性的,也就是“应收账款”,不包括“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3)收入总额 8000 万元中含国债利息收入 7 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20 万元,从被投资公司分回的税后股息 38 万元;(4)当年 1 月向银行

3、借款 200 万元购建固定资产,借款期限 1 年。购建的固定资产于当年9 月 30 日完工并交付使用(本题不考虑该项固定资产折旧),企业支付给银行的年利息费用共计 12 万元,全部计入了财务费用;(5)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 45 万元,业务宣传费 60 万元,全都作了扣除;(6)12 月份,以使用不久的一辆公允价值 47 万元的进口小轿车(固定资产)清偿应付账款 50 万元,公允价值与债务的差额,债权人不再追要。小轿车原值 50 万元,已提取了折旧 20%,清偿债务时企业直接以 50 万元分别冲减了应付账款和固定资产原值;(7)12 月份转让一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取得收入 60 万元,未

4、作收入处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 35 万元也未转销;(8)12 月份通过当地政府机关向贫困山区捐赠家电产品一批,成本价 20 万元,市场销售价格 23 万元,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91 万元与成本价合计 23.91 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9)“营业外支出”账户中还列支上半年缴纳的税款滞纳金 3 万元,银行借款超期罚息 6万元,给购货方的回扣 12 万元,意外事故损失 8 万元,非广告性赞助 10 万元,全都如实作了扣除。(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4%)。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1)计算工资费用应调

5、整的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成本职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国债利息、税后股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6)计算业务招待费用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7)计算清偿债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8)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的流转税费;(9)计算转让无形资产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0)计算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1)计算除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营业外支出的项目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2)计算审计后该企业 2005 年度应补偿的企业所得税。【答案】(1)计

6、税工资标准=(1000-10-5)0.0912=1063.8(万元)工资费用应该调增所得额=1100-1063.8=36.2(万元)(2)按税法规定应该提取两项经费=1063.8(14%+1.5%)=164.89(万元)该企业由于未成立工会组织,因此不能按计税工资的 2%提取工会经费。三项经费应调增所得额=192.5-164.89=27.61(万元)(3)按照税法规定本年应该留存的坏账准备=1800.5%=0.9(万元)税法上应该冲减坏账准备=1.2-0.9=0.3(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1.08+0.3=1.38(万元)(4)国债利息不用纳税,因此调减所得额 7 万元;股息性所得税法上应该按

7、税前利润确认。股息所得调增所得额:38(1-24%)-38=12(万元)国债利息、税后股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2-7=5 万元(5)利息资本化的期限为 9 个月,应调增所得额=9(万元)(6)销售收入=8000(万元)债务重组视同销售收入=47(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收入 60 万元应该填入申报表的第一行,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收入=23(万元)营业收入额=8000-7-20-38+47+60+23=806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金融债券收入和股息收入填列在申报表第七行,不能作为计提“三费”的基数。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0653+3

8、=27.195(万元)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80655=40.325(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45-27.195)+(60-40.325)=37.48(万元)(7)视同销售应调增的所得额=47-50(1-20%)=7(万元)债务重组应调增所得额=50-47=3(万元)该业务共调增所得额=7+3=10 万元由于原值为 50 万元,公允价值 47 万元,因此不涉及增值税。(8)转让无形资产应缴纳营业税=605%=3(万元)应缴纳城建税=37%=0.21(万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33%=0.09(万元)应该缴纳营业税费=3+0.21+0.09=3.3(万元)(9)转让无形资产应该调增所得额=60-35

9、-3.3=21.7(万元)(10)纳税调整前所得=8+(38/(1-24%)-38)+9+10(债务重组)+21.7(转让无形资产)+(23-20)(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捐赠视同销售)=63.7(万元)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63.73%=1.911(万元)捐赠支出额=23.91(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23.91-1.911=22(万元)(11)税收滞纳金、购货方的回扣、非广告性的赞助支出不得扣除、银行罚息和因为事故的损失可以扣除。应调增所得额=3+12+10=25(万元)(12)应纳税所得额=8+36.2+27.61+1.38+5+9+37.48+10+21.7+22+3+25=206.37(万元)

10、应该补缴所得税=206.3733%-38/(1-24%)24%-2.16=53.94(万元)【题型】本题是综合题,既涉及营业税,又涉及增值税。【本题难点】坏账准备金、债务重组和捐赠问题是本题的难点。以非货币性资产偿债,要视同销售。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债务之间的差额称为债务重组所得。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捐赠视同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处理,而且捐赠支出能否在税前扣除也是一个要点问题。例 28甲企业 2005 年在损益表中反映的利润总额为 300 万元,经某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涉及利润表的有关业务事项有:(1)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 3 万元,取得国家指定用于设备更新的补贴收入 3.5 万元;(2)以经营租

11、赁方式租入设备一台,租赁期二年,一次性支付租金 30 万元,已经计入其他业务支出。(3)企业用库存商品一批对乙企业投资,双方协议该批商品价格 58.5 万元(含增值税),该批商品帐面价值 30 万元。(4)对外捐款 5 万元,其中,4 万元捐赠给红十字事业,1 万元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均已计入营业外支出;(5)该企业按税法规定,以应收账款余额的 1提取坏账准备金,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00 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 10 万元),企业提取坏账准备金 1 万元,已计入管理费用。请计算该企业 2005 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答案】(1)国库券利息收入,国家指定用途的补贴收

12、入应调减所得额。33.5=6.5(万元)(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设备一台,租赁期二年,一次性支付租金 30 万元,应分二年计入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5 万元。(3)企业用库存商品一批对乙企业投资,应视同销售,财产转让所得 2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捐赠给红十字事业 4 万元全额扣除;捐赠希望工程基金会 1 万元能否在税前扣除,则应根据计算的捐赠扣除限额确定。(5)按税法规定,可提取坏账准备1005=0.5(万元)实际提取 1 万元,应调增所得额 0.5(万元)公益性捐赠限额=3003=9(万元)由于捐赠希望工程基金会 1 万元小于 9 万元公益性捐赠

13、扣除限额,所以可以全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应纳税所得额=300-3-3.5+15+20+0.5=329(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2933=108.57(万元)例 29某国有工业企业(有自营出口权)2003 年初进行了股份制改造,税务机关年度审查时,发现有关情况资料如下:(1)当年销售收入 1280 万元,已扣除回扣额 20 万元;(2)当年收到增值税出口退税 100 万元;(3)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固定资产由 500 万元评估增值到 700 万元,当年计提折旧费35 万元(年折旧率 5%);6 月份接受捐赠设备一台 100 万元,本年提取折旧 2 万元;(4)该企业成本费用(不含折旧费)共

14、计 750 万元,其中:含支付街道办事处绿化支出 5万元,广告费 30 万元。(5)本年从甲联营企业分回 20 万元亏损,乙联营企业分回 25 万元利润,均已计入投资收益。(甲、乙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答案】(1)收入总额为 1280 万元,应将回扣 20 万元计入收入总额;(2)当年收到增值税出口退税 100 万元不应计入本年所得额;(3)资产评估净增值部分计提的折旧,不得税前扣除;接受捐赠设备一台 100 万元,应计入本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提取折旧 2 万元可以扣除;(4)本年的成本费用 750 万元中,支付街道办事处绿化费 5 万元

15、属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广告费,一般企业应在 2%的比例内扣除,查出的回扣额 20 万元不得作为计算广告费的基数,该企业广告费扣除标准为 25.6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280+20)+25(1-15%)+100-5005%-2-750-5-(30-12802%)=1300+29.4118+100-25-2-740.6=661.8118(万元)税收扣除抵免额=25(1-15%)15%=4.4118(万元)应纳税所得额=661.811833%-4.4118=213.9861(万元)例 30某工业企业 2005 年取得销售货物的收入 1200 万元,在扣除了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以后,企业实现利润

16、200 万元,并据此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审查纳税申报表并结合查帐发现以下情况:(1)企业列支的借款利息支出总额为 95 万元,其中:建造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投产后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为 65 万元,对外投资借款的利息支出 30 万元;(2)上年度的“三新”研究开发费用为 42 万元,本年度的“三新”研究开发费用为 55 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补贴 10 万元),已计入费用,企业并按国家的优惠政策计算了当期的应税所得额。(3)年底,新建一条生产线并投入试运行,其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 50 万元(不含增值税) ,产品销售成本 35 万元,已冲减工程成本;(4)将 2003 年已经享受投资抵免 20 万元所得税的国产设备一台,以 40 万元价格售出,账面净值 30 万元,账簿未予记载。(5)销售费用中本年业务宣传费 4 万元,上年未扣除完的业务宣传费 2 万元。请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企业当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 33)【答案】(1)对外投资借款的利息支出 30 万元,可从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不应调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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