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2017年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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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6 土木工程学院 2017 年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个人的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及根据 关于实施贵州大学 2017 年绩效优化改革的通知(贵大发201729 号)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按照学校将管理重心下移到二级单位,以学院为主体,行使好学校交放的责、权、利,充分释放学院积极性,并接受学校的指导和考核。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坚持“分级考核、分类考核、注重实绩、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精神,总体设计、平稳过渡。 (一)分级考核原则 在学校的统筹和指导下,

2、按照学院的考核办法进行月度及年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学院教职工发放相应等级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学院管理岗、教学岗、辅导员岗、实验岗分别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三)注重实绩原则 1、管理岗:重点考核学院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各项任务的推动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和作风建设情况(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性绩效2 / 6 工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1) ; 2、教学岗:重点考核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教风学风建设、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2、附件 5) ; 3、辅导员岗:重点考核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生党团建设、 “三风”建

3、设、心理健康教育等情况(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3) ; 4、实验系列岗:重点考核实验室日常管理、实验教学管理及科研成果等情况(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4、附件 5) 。 5、工勤岗:重点考核学院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各项任务的推动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和作风建设情况(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6) ; (四)激励导向原则 按照学院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 (五)客观公正原则 学院绩效考核办法(含各类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结果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开,考核过程接受全院教职工和纪

4、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实施范围 学校事业编制内的我院在编在岗人员,外聘、返聘人员不纳入实3 / 6 施范围。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学院教职工目前的收入组成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几个部分。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和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政策性较强,仍按政策要求由学校统一发放,本次分配制度改革主要针对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 目前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包括课酬、科研奖励、目标管理奖、管理及工勤人员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辅导员津贴、实验人员补贴、学校各类其他奖励以及其他各类津补贴等,全部纳入奖励性绩

5、效工资管理。 四、绩效工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政策性强,学校根据实际聘用的岗位等级,按黔府办发201524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应,按规定每月随工资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院在学校配发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不含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人才4 / 6 专项等其他专项配套经费) ,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一般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奖励和其他奖励三个部分。 1、一般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预发性奖励绩效工资(预算占一般奖励性绩效总量的 70%) 、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预算占一般奖励性绩效总量的 30%

6、)两个部分。专项奖励及其他奖励纳入一般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管理,年终根据专项奖励及其他奖励的实际分配情况,实际结算时预发性奖励绩效工资占一般奖励性总量的百分比将小于或等于 70%,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占一般奖励性绩效总量的百分比将大于或等于30%。 (1)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院将按学校配发的绩效工资总量,并根据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分配,每月报学校绩效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发放。 (2)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根据学院制定的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教职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按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分配。经学院绩效分配工作小组审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7、后,上报校绩效分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年终一次性发放。 2、专项奖励 专项奖励包括评优表彰奖励、年终考核优秀奖励以及通过学院党委、行政决定的各专项表彰奖励、各类专项工作奖励性绩效(教学工5 / 6 作、学生工作、人才引进工作、综合检查以及其他各类专项工作绩效等) ,由学院绩效分配工作小组审核备案后发放。 3、其他奖励 其他奖励经费来源包括按学院规定提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单位自行创收经费,并从学校奖励性绩效总量中直接进行预算和划拨来的经费。其他奖励用于学院月度考核绩效奖励的发放。 五、组织管理 在学校绩效分配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学院成立绩效分配工作小组。 组 长:刘建浩 副组长:魏琛 成 员:覃昆

8、唐晓玲 谢涛 刘明坤 邹琴 房涛 何欣 张昭 江刚 朱爱军 邹爽 盛贵尚 邓建华 刘鹏 刘轶 学院绩效分配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教务科、研究生科、学生科(团委) 、建筑工程系、道路与桥梁系、地下工程系、水利水电系、给水排水工程系、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系、力学教学部、土木工程学院实验中心。 学院绩效分配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制定学院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组织实施学院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6 / 6 作;全面监督、调控全院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及水平。 学院 2017 年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经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教职工大会、党政联席会审议,报学校绩效分配领导小组审批执行。 土木工程学院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1:土木工程学院管理系列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 2:土木 工程学院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 3:土木工程学院辅导员系列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 4:土木工程学院实验系列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 5:土木工程学院科研项目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 附加 6:土木工程学院工勤系列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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