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解读

上传人:ths****59 文档编号:44459997 上传时间:2018-06-09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资管新规解读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资管新规解读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资管新规解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资管新规解读(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资管新规解读资管新规解读一、出台的背景一、出台的背景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末,不考虑交叉持有因素,总规模已达百万亿元。其中,银行表外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22.2万亿元,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信托余额为21.9万亿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及其子公司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余额分别为11.6万亿元、11.1万亿元、16.8万亿元、13.9万亿元、2.5万亿元。二、条文解读二、条文解读(一)第二条【资产管理业务定义】适用范围增加“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增加诚实信用作为金融机构义务之一,增加 “金融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收取合理的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入

2、管理费,须与产品一一对应并逐个结算,不同产品之间不得相互串用。 ”目的是推动预期收益型产品向净值型产品转型,强调金融机构的业绩报酬需计入管理费并与产品一一对应,要求金融机构强化产品净值化管理,并由托管机构核算、外部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明确“私募投资基金适用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意见,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二)第三条【资产管理产品】增加产品形式-人民币或外币形式(三)第四条【产品分类】对资管产品从两个维度进行分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强化功能监管:1、资金来源端,按募集方式分为公募和私募产品。2

3、、从资金运用端,根据投资性质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四大类。按照投资风险越高、分级杠杆约束越严的原则,设定不同的分级比例限制,各类产品的信息披露重点也不同。 增加“非因金融机构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金融机构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四)第五条【投资者】规定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分别对应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类不同的投资群体,适用不同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公募产品面向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偏弱的社会公众发行。私募产品面向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增加“其他组织”作为合格投资者增加“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作为合格投资者的新要求。私募基金原来合格投资者的门槛为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意见将合格投资者门槛提高,也即是提高对私募基金投资门槛。(五)第七条【金融机构及资管从业人员资质要求】要求金融机构符合一定的资质要求,并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六)第九条【产品代销】规定产品代销需具备资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