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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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2018-ZX-038招 标 人:邹城市环境保护局代 理 机 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 O 一八年四月 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5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8第五章 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和合同格式 .49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5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

2、件2第一章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1、项目编号:2018-ZX-0382、项目说明:1、本项目为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移动式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激光遥感监测系统 1 套,遥感监测专用车 1辆,便携式汽车排气分析仪 1 套、不透光烟度计 1 套,相应运营服务 2 年 。具体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2、预算金额:260 万元。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制

3、标书存档的方式(详情见投标人须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4.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货物及相应服务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均可;4.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4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4.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4.4.3 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

4、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4.4.4 供应商投报的产品中如果有“第 23 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该产品品牌型号必须为“第 23 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品牌型号的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4.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书面声明);4.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3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7 投标人

5、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4.8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过程中将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五、招标文件获得方法1、凡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 CA 电子密钥投标人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凡未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登记须知及办理 CA 流程”,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2、CA 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咨询电话:0537-3202114。3、项目报名

6、和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登录济宁市政府采购网,查看“项目查询-可报名的项目”栏目,进行报名;投标人登录济宁市政府采购网,查看“项目查询-可参与的项目”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六、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政府采购网。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政府采购网”选择“采购项目项目报名列表报名项目报价列表-增加投标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七、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 年 5 月 18 日 8 时 30 分2018 年 5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邹城市政务

7、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 号)。八、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2018 年 5 月 18 日 9 时 00 分之后 (北京时间)解密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邹城市太平东路 2666 号)解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 年 5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 号)。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4十、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

8、理机构。招标人:邹城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615920103 地 址:邹城市公园路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孔亚楠 联系电话:15053757930地址:邹城市太平西路 2146 号外贸小区沿街楼济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标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

9、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邹城市环境保护局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7 日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包组划分项目名称: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ZX-038包组划分:1 个包2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人:邹城市环境保护局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615920103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孔亚楠 联

10、系电话:15053757930 4招标内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移动式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激光遥感监测系统 1套,遥感监测专用车 1 辆,便携式汽车排气分析仪 1 套、不透光烟度计 1 套,相应运营服务 2 年 。具体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预算预算: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 2600000.00 元); 投标人所投价格不得高于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伍万元整;(人民币小写:50000.00 元)。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投标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转出,以其他名义或账户交

11、纳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8 年 5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指定帐户: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为准指定帐户: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为准开户银行: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为准开户银行: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为准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6账账 号: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为准号:以网上投标系统自动生成为准注:投标保证金注明注:投标保证金注明“环保局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采购环保局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采购”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银行资金划转需要一定时间请各投标人向相关银行了解保证金

12、到账所需的时间,提前到相关银行办理有关手续。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如若文件中要求缴纳)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请各投标人注意:1、各银行办理业务及投标保证金划转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望各投标人尽早到银行办理汇款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纳。2、开标时请各投标人携带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以备应急使用。8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伍份。10纸质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3、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1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1、密封套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密封套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人签字。2、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及在密封套标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2、投标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713电子投标文件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审。2、投标人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济宁市政府采购网;开标时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现

14、场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的响应文件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4、网络操作咨询电话:0537-3202119。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地点2018 年 5 月 1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到货后,其中设备费付至设备合同价的 6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设备合同价的 90%,剩余 10%作为质保金;其中运营服务费,运营服务满一年后付至运营服务合同价的 50%,两年运营服务期满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验收合格后,剩余价款一次性无息付清。具体支付方式按双方签订合同执行。交付使用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之内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得少于 2 年16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7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货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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