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2[1]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3870549 上传时间:2018-06-07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1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2[1]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2[1]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2[1]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2[1]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2[1]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2[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2[1](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6 号仓库防火安全管 理规则 (自 1990 年 4 月 10 日起施行)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六项)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

2、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三章 储存管理第四章 装卸管理第五章 电器管理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1984 年 5 月 13 日国务院公布) 。查仓库防火管理制度;查防火责任制;查防火检查记录;查灭火应急方案;查仓库电气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查仓库物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查仓库消防设施 及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符合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令第 108 号火灾事故 调查规定

3、(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三条 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 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 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 教训。 第二十七条 受损单位和个人应 当于火灾扑灭之日起七日内向火灾 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 实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并附有 效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查火灾事故台帐;符合19国务院令第 397安全生 产许可证条例 (自 2004 年 1 月 13 日起施行)第六条 、第七条 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为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 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个月 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 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年。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国务院令第 440 号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管理条例 ; 国家质监总局令第 80 号中华人 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管理办法 ; 国务院令第 445 号易制毒化学品 管理制度 ; 国家质监总局令第 5 号令非药品 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 公安部令第 77 号剧毒化学品购 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 否符合; 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5、内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情 况; 查其他行政许可是否符合国 家的规定。符合2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0 号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 办法 (自 2004 年 5 月 17 日起施行)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 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共 9 项) 。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 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7 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44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查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文

6、件; 查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交费凭符合五十条证; 查安全评价报告; 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符合 有关规定。2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自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满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

7、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及持证上岗情况;查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符合22电子工业部(87)电生字 8 号文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自 1987 年 1 月 2 日起 施行)第二章 电气安全工作基本要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变电站值班工作 第三节 变电站交接工作 第四节

8、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 第三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 施 第四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技术措 施 第十章 事故的处理和管理查电气工作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查变电站值班是否符合规定;查变电站交接班是否符合规定;查电气专业巡检记录;查电气专业组织及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查电气事故档案。符合2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 全评价导则 (试行) (自 2004 年 9 月 8 日起施行)四、安全评价内容:(一)危险 、有害因素;(二)生产装置、设施 的企业外部周边情况;(三)生产装 置、设施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四) 生产过程中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 (五)安全生产条件 七、安全评价所需资料:(一) 被评价单

9、位和评价单位共同收集、整 理被评价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资 料、数据;(二)收集、整理生产单 位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中 间产品、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物等 物质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 等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国务院令第 397 号安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44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 10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局安监管技装字 200437 号安全评价通则; GB12801-9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 求总则; GB/T15236-94职业安全卫

10、生术语; 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 。查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查化学品档案; 查其他相关资料。符合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三条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查女工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要符合令(第号) 女职工 劳动保护规定 (自 1988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 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 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 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 事的劳动。 第六条第十三条求25安监管人字2002123 号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 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及

11、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 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自 2002 年 12 月 18 日 起施行)二、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 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 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 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 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三、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 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 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每年

12、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 学时。八十一、十七、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查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台帐;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是否参加再培训;查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是否符合要求;查其他人员安全教育是否符合要求;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6安监管人字2002124 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 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 见 (自 2002 年 12 月起 施行)二、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 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 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 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 种作业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 基本条件:(四项)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 工种

13、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 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 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八、十一、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和上岗证;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复审。27卫法监发2002108 号 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 的通知(自 2002 年 4 月 18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 200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

14、知。国家规定的纳入职业病范围的职业病分 10 类 115 种。新的职业病目录出台后,1987 年由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职业病名单 9 类99 种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查职业病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符合28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3 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 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符合规定 (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 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

15、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 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 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 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 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 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 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第九条第三章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 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 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 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 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 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 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 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 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 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 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不得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 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 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新上岗(危险化学品生产岗 位)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 72 学时,每年接受再 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