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传人:精****档 文档编号:43666458 上传时间:2018-06-07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汴人社(2010)103号(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均纳入实施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参照执行。(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实施范围。事业单位原则上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进行岗位设置。因国家政策性安置、引进人才等事由,经党委组织

2、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事业单位的正式在册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解读实施范围1、 “册”,是指按人社部门要求建立的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工资基金管理册 。“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入的;二是有正式人事关系;三是有正式的工资关系。解读实施范围2、设岗原则: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3、设岗基数:空编或满编单位,以编制数为设岗基数,超编单位本次暂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为基数进行设岗。解读:实施范围4、未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但执行

3、公务员工资的事业单位,是否参加岗位设置管理,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自主决定,可暂缓实施。5、党校(除参照管理人员外)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三)关于事业单位主体岗位类别的确定(基本原则)事业单位主体岗位类别应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确定。主体岗位类别不明确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认定。、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

4、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三)关于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控制、管理岗位的设置(基本原则)事业单位要根据类别、功能、职责等情况,合理设置管理岗位。(1)其中,领导岗位的设置,按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职级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职级确定;(2)普通管理岗位根据管理情况合理设置。关于事业单位“非领导职务”问题a、按照政策规定,事业单位不设置“非领导职务”。b、对于事业单位现有享受相应级别待遇的人员、政策性安置人员、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但未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作为个案处理。经审批,可维持现状,进入相应职员等级,不降低工资待遇。职务发生变动或退休后,该岗位(等级)核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基本原则

5、)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类分级管理。(1)不同类别、级别、功能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总体控制目标为:市属事业单位为2:4:4。县(区)属事业单位为0.7:4:5.3。乡(镇)属事业单位为0.5:4:5.5。(2)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 80%。辅系列岗位最高级别的设置原则上低于主系列岗位最高级别。A、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农业等有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按照行业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如教育部规定,普通中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卫生部规定,卫生事业

6、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0%等。B、没有行业指导意见、但职能比较明确的单位,参照相近行业或按照我市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规定执行。C、既没有行业指导意见、职能又比较模糊的单位,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机构编制部门协调沟通以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工勤技能岗位设置1、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为: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标准为25左右。2、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标准为5左右。3、一、二级岗位主要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在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见汴办201044号第22条) 。(

7、四)关于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兼职(四)关于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兼职(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照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及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由批准部门或单位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在岗位聘用时,兼职人员同时占其主项工作和兼职工作所在岗位的结构比例。兼职基本要求:兼职基本要求:1、原则上不得兼职,首次聘用不考虑兼职;2、确需兼职的,须待首次聘用完成后依程序核准备案。且同时占两类岗位的结构比例。3、对于管理岗位兼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严格控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管理岗位总数的10%。4、具体兼职岗位和人员,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兼职三要素

8、:兼职三要素:1、具有所兼岗位的专业技术背景;2、确实履行做所兼岗位的工作职责;3、拥有并完成所兼岗位的工作量。其他事项:1、原属兼职人员、本次聘用到管理岗位的,3年过度期内其工资待遇可保持不变。(五)首次岗位设置后各类人员的聘用(五)首次岗位设置后各类人员的聘用(基本原则)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1、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与核准的结构比例一致的事业单位,按核准的结构比例确定。(五)首次岗位设置后各类人员的聘用2、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事业单位,先按现有人员聘用。a 在3年的过渡期内,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员的具

9、体情况,合理把握调控幅度,可采取超结构比例10%以内的退二进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进一,或者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b 过渡期结束后,尚未达到规定结构比例的,通过竞聘上岗的办法解决。解读:本条款体现了首次聘用不减岗、不减人、不减薪。但不适用正在进行改革,有分流任务的乡镇卫生院。(五)首次岗位设置后各类人员的聘用3、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新的职务。(六)关于人员在三类岗位之间的转聘概念:工勤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

10、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1、事业单位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根据工作需要,并按程序核准后,其它类别人员可以聘用到该岗位。2、在岗位转聘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3、转聘岗位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等相应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必须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解读:转聘三要素:1、岗位(经核准认定的岗位设置方案中的岗位)空缺并按程序核准;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竞聘上岗。3、拟聘人员符合岗位资格(准入)条件(七)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确定(基本原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11、条件,要与现行的职称制度相衔接。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2、其他条件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3、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或越级聘用,但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层级的最高等级。(八)关于首次岗位设置后聘用合同的签订(基本原则)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完成后,必须与其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度。1、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以及聘期问题要严格按照汴办200336号、汴办201044号和国人部发200361号、国人部发200463号等

12、有关文件执行。2、事业单位应处理好新、老聘用合同在有关内容上的衔接。尚未实行聘用制度的单位,要结合本次岗位设置管理实行聘用制度,使用新的聘用合同文本,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九)关于成岗位设置和首次岗位聘用的认定事业单位 a 完成首次岗位设置、b 岗位聘用并 c 签订聘用合同,d 填报开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汴办201044号附件2)等材料,e 经主管部门审核、f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g 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工资。解读:关于岗位变动后新岗位工资执行时间按照规定程序审核认定后,从岗位变动签订聘用合同的下月起执行。(十)关于2006年7月1日至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首次聘用期间已

13、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的确定(范围)2006年7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含2006年6月30日前到龄但经组织批准留任的人员) ,(政策)在本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首次岗位聘任时,可以按照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比照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条件重新确定岗位等级,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岗位等级变化的,在职人员兑现工资时,同步调整退休费。解读:基本要求:1、不受本单位结构比例限制,由事业单位自主确定。 。2、既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保护好老同志利益,又要把握好与在职人员的平衡与协调,注意调动在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按照规定程序认定备案。(十一)关于未定机构规格的事

14、业单位管理岗位的设置未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商机构编制部门确定,或者暂按党委组织部门等有任免权限部门(单位)批准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配备实际情况,确定其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承担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数量及等级。(十二)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时人员的补充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要补充人员时,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办理新进人员事宜;无岗位空缺的,除政策性安置、引进高层次或特殊人才外,原则上不予受理。其新进人员均要纳入岗位管理,并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所聘岗位进行人员岗位认定和登记。解读:公开招聘五要素:1、有岗位空缺;2、符合本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要求;3、拟聘人员符合岗位所需专业及素质要求;4、按照规定程序择优聘用;5、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展望启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公开招聘制度。探索事业单位职员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财政保障机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