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沟镇垃圾综合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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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沟镇垃圾综合处理厂白沟镇垃圾综合处理厂 移民安置尽职调查报告移民安置尽职调查报告 白沟镇垃圾综合处理厂 2012 年 8 月1 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白沟镇垃圾综合处理厂为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河北省小城镇行业发展示范项目的子项目之一。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垃圾综合处理厂 1 座,处理能力 500 t/d,分为垃圾综合处理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工程包括主厂房、办公楼、员工宿舍等生产生活建筑物。 项目受益区为白沟镇区, 近期 2010 年镇区 14 万人, 城市建设用地 12.51km2,远期 2020 年镇区 18 万人,城市建设用地 21.38 km2。 项目原计划征用许场、于庄两村集体废弃土地

2、共计 124 亩。土地原为砖厂取土坑,后被白沟镇用作全镇垃圾堆放场。由于考虑到填埋该土坑的巨额成本以及施工难度, 为了不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 根据白沟镇国土部门的建议, 县项目办、业主和设计单位对厂区进行了重新选择,并在新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白沟镇垃圾综合处理厂新址位于白沟镇东郊、西芦村北侧、于庄西南侧,距离城建区1.5km。 占用于庄村和西芦村的集体土地。 详见图 1。 新址征用土地面积为 112.88亩,均为农户承包废弃地。详见图 2,3。 图 1 厂址区位图 SNYuzhuang Village Xilu Village Baigou Town SWCDP Wuyi Road 2 图 2

3、 项目原计划选址 图 3 项目施工现场 2. 工程征地拆迁影响工程征地拆迁影响 该项目于 2008 年开始准备,当时项目办编制了移民行动计划,但是 2011 年才提交了这份 2008 年编制的未更新的移民行动计划。实际上,厂址于 2009 年发生了变更并且开始征地。该回顾报告就是基于此编制的。项目征地工作于 2009年 12 月开始,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工作于 2010 年 4 月 30 日完成实施工作。 2.1 永久征地永久征地 项目永久征收集体土地 112.88 亩,均为农户承包地,影响 97 户,412 人。这些土地由于质量差无法种植,均处于废弃状态。其中,征用西芦村 61.28 亩,影响

4、农户 72 户,283 人;于庄村 51.6 亩,影响农户 25 户,129 人。 表 2-1 项目征地影响表 受影响村 受影响对象 征地数量 影响户数 影响人口 土地类型 西芦村 农户承包地 61.28 25 129 废弃地 于庄村 农户承包地 51.6 72 283 合计 112.88 97 412 2.2 附属物与专项设施影响附属物与专项设施影响 项目还影响到 1966 棵零星树木和 17 座土坟。 表 2-2 附属物与专项设施影响表 类别 数量 零星树木(棵) 小树(直径10cm) 673 合计 1966 土坟 17 3. 移民安置政策和实施移民安置政策和实施 3.1 征地拆迁补偿征地

5、拆迁补偿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于 2008 年 12 月发布了冀政2008132 号文件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 ,其中规定: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 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3 价的 60%执行。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 (冀政2008312 号)附录相关规定,高碑店市区片 2 征地区片价格为 49779 元/亩,则本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定为 30000 元/亩。实际征地过程中,项目办和村集体、村民充分协商后,按照 40000 元/亩的标准补偿。 表 3-1 项目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表 地类 区片价(元/亩) 补偿标准

6、制定补偿标准 (元 /亩) 实际补偿标准 (元/亩) 废弃地 49779 按照区片价 60% 执行 30000 40000 3.2 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 项目影响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详见表 3-2。 表 3-2 项目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位 标准(元/单位) 1 小树(直径10cm) 株 4 3 土坟 座 1000 3.3 征地补偿方案征地补偿方案 3.3.1 征地补偿征地补偿 根据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资金共 451.52 万元。其中西芦村 245.12 万元,于庄村 206.4 万元。具体分配见表 3-3。 根据村集体与村民的承包协议,征收的农户承包地,根据剩余承包期

7、的年限对农户进行补偿,剩余补偿资金由村集体统一支配。征收村集体预留地,补偿资金支付到村集体,由村集体统一支配。 以西芦村为例,项目征收该村农户承包地 61.28 亩,均为废弃地。这些土地的剩余承包期为 18 年,按照每亩年产值 500 元的标准,对农户的补偿标准为500*18=9000 元/亩,合计 55.152 万元。剩余补偿费 31000 元/亩,合计 189.968万元的补偿资金存留在村集体账户,由村集体统一支配。根据调查,村集体利用这部分资金进行修路、铺设自来水管网和村庄的小区建设。 征收于庄村农户承包地 51.6 亩,于庄村村民的剩余承包期为 24 年,因此对于农户承包的废弃地补偿标

8、准为 24*5000 元=12000 元/亩,合计 61.92 万元。剩余补偿费 28000*51.6=144.48 万元,存留在村集体账户,有村集体统一支配,用于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修路、自来水管网铺设以及小区建设。 具体资金补偿详见表 3-3。影响户数名单详见附件。 表 3-3 补偿资金分配表 4 受影响村 受影响对象 征地数量 补偿资金 到户资金 到村集体资金 西芦村 农户承包地 61.28 245.12 55.152 189.968 于庄村 农户承包地 51.6 206.4 61.92 144.48 合计 112.88 451.52 127.072 334.448 3.3.2 地面附

9、着物补偿地面附着物补偿 地面附着物的补偿直接补偿到产权人。详见表 3-4。 表 3-4 项目地面附属物补偿资金 序号 项目 单位 标准(元/单位)数量 补偿资金 (元) 补偿对象 1 小树(直径10cm) 株 4 673 2692 产权人 3 土坟 座 1000 17 17000 受影响农户4. 实施时间表实施时间表 2009 年 11 月,发布项目征地公告; 2009 年 12 月,项目实施机构人员就征地补偿等问题进行培训; 2009 年 12 月,项目办实施征地拆迁;进行量地,签字确认;发布公告。 2010 年 4 月,完成补偿款的发放。 5. 公众参与及抱怨申诉公众参与及抱怨申诉 在 2

10、009 年 11 月份,白沟镇建设局、 国土局、 白沟镇政府有关领导及西芦村、于庄村干部和受影响户在西芦村村委会召开了有关移民社会经济调查和安置方案的现场办公会。 白沟镇垃圾综合处理厂征地移民办公室小组首先向与会群众介绍了项目建设对白沟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发展、白洋淀及海河水系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并详细介绍了工程规模、选址和征地计划。接着,工作人员向项目受影响户解释了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过程中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并现场向受影响户发放了移民户基本情况调查问卷 20 份,回收问卷 20 份,回收率 100%,公众意愿参与统计情况详见表 5-1。 5 表 5-1 公众意愿参与统计表 调查问

11、题 可供选择答案 调查结果分析 调查人数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你是否清楚本项目将要建设? (1)清楚 (2)不太清楚 (3)不清楚 20 20 100% 0 0% 0 0% 您赞成建设本项目吗? (1) 赞成 (2)不赞成 (3)无所谓 18 90% 0 0% 1 10% 您认为建设本项目对谁有利? (1) 国家 (2)集体 (3)个人 20 100% 0 0% 0 0% 环境恶化对您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程度如何? (1)没有 (2)不严重 (3)严重 (4)很严重 2 10% 2 10% 12 60% 2 10% 您认为本项目给您带来的好处 (1)改善生活

12、环境 (2)改善工作环境 (3)增加就业机会 (4)有利身心健康 6 30% 2 10% 8 40% 4 20% 您认为本项目给您带来何种不利影响? (1)无不利影响 (2)工程施工影响交通条件 (3)房屋拆迁可能造成经济损失 (4)土地被征用可能减少经济收入 (5)其他不利影响 12 60% 8 40% 您了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吗? (1)了解 (2)有些了解(3)不了解 16 80% 4 20%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您是否知道申诉? (1) 知道 (2)不知道 20 100% 15 根据调查结果统计,近 90%的征地影响人赞成项目建设,100%的受影响人清楚该项目是

13、利国、利民、利己的一项公益性工程,100%以上的人认为该项目建设可以改善生活与工作环境,并可以解决目前村内受污水污染环境的问题。80%的受影响人了解征地政策。 移民办公室小组、各相关部门与受影响户还进行了多场听证会及协调会,参与活动详见表 5-2。 表 5-2 项目公众参与 目的 方式 时间 单位 参与者 议题 征用土地调查 及公告 会议、村公 告栏及村 民会议 2009年11月移民办公室小组、 环保局、国土局、 及白沟镇人民政 府、乡镇、村干部所有受影 响人 调查群众意见和建议、 公告征地面积、补偿标 准及安置途径等 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公告 村公告栏 及村民会 议 2009年12月移民办公室

14、小组、 国土局、白沟垃圾 综合处理厂及乡 镇、村干部 所有受影 响人 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 实物量复核 实地调查 2010 年 1 月移民办公室小组、 国土局、白沟镇垃 圾综合处理厂及乡 镇、村干部 所有受影 响人 查漏补缺,确认最终的 影响量 确定收入恢复 计划及其实施 村民会议 (多次) 2010 年 4 月移民办公室小组、 国土局、白沟镇垃 圾综合处理厂及乡 镇、村干部 所有受影 响人 讨论最终的收入恢复方 案及补偿资金的使用方 案 通过多方面的与受影响户沟通交流协商,受影响户同意征地政策及补偿标准,表示愿意配合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实施建设,为社会造福。 为了有效解决问题,保证项目建设和征地成

15、功的实施,本项目建立了一个透明而有效的抱怨与申诉渠道,基本的处理程序如下: 阶段 1:如果在征地及移民安置的任何方面中受到任何权利侵害,受影响农户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蠡县污水处理公司提出抱怨和申诉。如是口头不满,白沟垃圾综合处理厂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并予以受理,受理人王亚光,电话13613128945,以上申诉在 2 周内解决。 阶段 2:如抱怨者对阶段 1 的决定感到不满,抱怨者可在收到决定后向白沟项目办或国土局提出申诉,白沟镇项目办或国土局在 2 周内作出处理申诉的决定。 阶段 3:移民若对白沟镇项目办或国土局的决定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决定后,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逐级向具有管辖权

16、的行政机关申诉,进行仲裁。 15 阶段 4:移民若对仲裁决定仍不满意,在收到仲裁决定后,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向民事法庭起诉。 各机构将免费接受影响人口的抱怨和申诉,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将由项目不可预见费中支付。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这些申诉程序一直有效,以保证受影响人员能够利用它们来处理有关问题。 截止到目前,尚未发生一起民户针对征地补偿发生的投诉和抱怨。 6. 移民安置效果移民安置效果 由于征用的都是西芦村和于庄村的废弃土地,这些土地处于废弃状态,因此征地对于农民和村集体的收入没有任何影响。 同时,由于白沟镇是高碑店市所辖副县级建制镇,是全国最大的箱包市场和北方大型小商品集散地之一,是保定市北部主要小商品流通中心之一,因此当地村民大多从事箱包制造加工, 受影响的这两个村村民的经济来源都是箱包制造和加工,西芦村里有箱包加工厂四五十家,于庄村有箱包加工厂三十多家,村民收入的 90%来源于箱包加工或是在这类企业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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