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收费项目及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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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务局收费项目及办事流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防洪保安费2、水资源费3、河道采砂管理费4、占用河道工程养护费5、水土流失补偿费6、水土流失治理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事项1、 取水许可证2、 河道采砂许可证3、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采砂许河证办事流程河道采砂许河证办事流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实行一户或者一船一证的许可制度。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问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其他手续的,应按照规定办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采砂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水资源取水许可办事流程水资源取水许可办事流程取水的申请和受理县级

2、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取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予以受理。2、 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申请书内容填注不明的,通知申请人纠正。3、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4、申请取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5、申请书;6、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7、 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8、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水保许可办事流程水保许可办事流程1、提供项目位置、规模。2、填报水土保持方案申请表。3、编制水土保持方案。4、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

3、。5、发放许可证。法规政策文件法规政策文件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市供水条例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 河道采砂管理收费依据河道采砂管理收费依据1、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 (水财199016号)2、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河道采砂管理费的通知 (黑价联字199974号)行政许可办理论据:河道采砂许可证(准采证)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九条2、 中华人民共和

4、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3、 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第九条4、 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第九条5、 哈尔滨市河道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收费标准:1、砂石土料:混合砂石土料每立方米1.80元,加工砂每立方米2.00元,河流石每立方米3.00元。2、淘金:按实际采剥砂量计收,每立方米0.50元。防洪保安费、水资源费收费依据防洪保安费、水资源费收费依据1、 国务院第460号令2、 黑龙江省防洪保安费使用管理办法 (黑政发199926号)和黑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规定 (黑水政字199590号)防洪保安费征收范围及标准:(一)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

5、营者,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计征:1、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实收利息收入的0.6征收。2、保险企业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6征收。3、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征收。4、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征收。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取用地下水的:工矿企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用水每立方米三角;农田灌溉用水每立方米六厘;畜牧业、养殖业用水每立方米一角;其他用水每立方米二角。取用矿泉水每立方米二元;地下热水每立方米一元。取用地表水的:工矿企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用水第立方米一角,农田灌溉用水每立方米三厘;畜牧业、养殖业及其他用水每立方米五分;火力发电利用河道直

6、流供水冷却的,取用水每立立米二分至三分。在中型水力发电每发一度电二分;小型水力发电每发一度电五厘至一分。利用池塘人工养鱼的,每亩养鱼水面按六百立米取用水计收水资源费;利用自然湖泊人工养鱼的,每亩养鱼水面按三百立方米取用水计收水资源费;利用水库人工养鱼的,水库水面面积按死库容面积计算,每亩养鱼水面按四十立方米取用水计收水资源费。生产芦苇的,每亩水面按取用水二百立方米计收水资源费。利用采矿生产排水的,按地表水资源费的标准征收水资源费。占用河道工程养护费占用河道工程养护费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黑龙江省占用河道工程养护费受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黑价联字199981号)占用河道工程养护费征收标准:(

7、一)原则上河道堤防工程不作公路使用,对于无法绕道行驶必须利用堤顶或马道通行的机动车辆,经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通行,并按核定的载重吨位(客车10个座位折合1吨)交费。4吨(含4吨)以上的每次收5.00元,2吨至4吨(含2吨)每次收2.00元,2吨以下每次收1.00元,在同一县(区)同一河流的堤防上一次连续行驶的车辆只收取一次费用。穿越堤防的车辆每次收0.50元。机关、事业单位非营运小型车辆免收,农村非营运的农业生产车辆免收,以上收费不包括由交通部门管理的堤路结合段和交叉段。(二)各种船只利用河道工程(包括堤防、护坡、护岸等)做临时码头须经河道管理部门同意,并按期足额交费。机动船只(包括机动舢舨,不

8、含机动摆渡船)每马力每月收4.00元,机动摆渡船每马力每月收6.00元(两岸为不同行政管辖区的,各按每马力每月3.00元收缴) ,非机动舢舨船每只每月收10元,不经常停靠的船只,可将上述标准按1个月30天折合成天标准后按天数计收。军队、公安、防汛、水文测量、水质检测、抢险救护和农民、渔民非营业性船只免收。(三)占堤、穿堤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应由建设单位事先向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一次性交纳费用,堤防每平方米收50元,护堤地每平方米收30元。(四)利用堤防、护岸和护堤林草地等工程临时堆放物料或开展经营项目的,占用堤身(包括堤顶、堤坡和马道)每平方米每日收0.30元,护堤林草

9、地每平方米每日收0.10元,超过一个月的可按月计收,超过一年的可按年计收。防汛物料免收。服务和成诺1、抓好以黑土区治理一期为重点的水土保持工作,巩固好已建成果,今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公顷。2、抓好以防洪安全为重点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二龙山水库、三处松干提防、四座小型()水库的防洪安全,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力争小旱不成灾,大旱无大灾。3、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新建农村饮水工程13处,达到管网入户标准,新农村试点乡村全部安装并饮用自来水。4、抓好以水利行政执法为重点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文明执法,热心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5、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重点的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构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和廉洁型的行政机关。据此我局推出四项推进措施:一是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项目申报代办制等制度;二是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三是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四是加强水利资金的管理,确保水利资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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