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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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廉租房、廉租房(low-rent house 或者或者 low-rent housing)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的上海为例,2003 年 4 月1,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 5 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 6 平方米以下。2003 年 12 月,认定标准再一次上调到7 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 7 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 570 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与中国的另一项住房保障措施

2、经济适用房相比,在经营方式、目标对象、房源等方面有以下不同:经济适用房房源为新建住房,而廉租房房源多样化,经济适用房房源为新建住房,而廉租房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 廉租房只租不售,而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廉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税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筑标准、限制利润等手段降低建筑成本,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于市场价格销售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于市场价格销售。2、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

3、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区别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区别2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限价房就是国

4、家给的硬性指示,就是死的价格,开发商没有权利更改。简单理解,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其价格比经济适用房高,如前者其价格比经济适用房高,如前者 6750 一平,后者一平,后者 2650 一平一平1。 限价房作为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 20%-25%确定。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最高价。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 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

5、备案之日起,不满 5 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2。3、公租房:、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就是这部分群体不属于低收入,但是他目前通过市场确实解决不了自己的住房困难。因此,政府提供给他们一定的帮助,过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支付能力了,他们就离开公共租赁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1在 2009 年 3 月 11 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对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政府又如何解决?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给出的回答是:要加快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公共租赁房归政府或公共

6、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能承受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这场对话是第一次将“夹心层”的苦涩如此高规格地铺陈于公共视野之中,也第一次给出了清晰的解决路径。 2007 年,有关部门就公共租赁房开始调研时,一个重要背景是,希望通过公共租赁房“探索解决大学毕业生等新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 “新就业人员的住房问题是各国都面临的一个难题。他们虽然不属于低收入群体,但刚刚就业,积蓄少,存在阶段性的住房困难。 ”齐骥表示,政府有责任支持他们解决住房问题,公共租赁房就是很好的方式。34、限价房:、限价房: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 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眼下正在积极推进的“限价商品房”。按照新规划思路,这类产品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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