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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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本文由 ce73j5f5xb 贡献doc 文档可能在 WAP 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 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附件一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教师岗位设置与 岗位设置(讨论稿) 为做好我校教师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 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努力建立一支结构优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根据上 级文件及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 聘用与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通 纺院2009 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1、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以专业建设为龙头,根据

2、专业建设水平、层次并结合 各单位承担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任务确定教师岗位设置标准、方案和岗位职 责,保证专业建设需要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2、个人发展与团队建设相结合。提倡和鼓励教师把个人目标和团队建设目标 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激励个人进取、团队提升的体制和机制。 3、业绩与资历贡献相结合。强化业绩导向,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 竞争激励机制,同时兼顾资历和历史贡献,鼓励以老带新,促进青年教师成长。 4、重点支持与统筹兼顾相结合。在保证重点专业建设、重要教学科研任务需 要的同时,对学校的新兴专业进行重点扶持,统筹兼顾学校各专业发展。 二、岗位设置 (一)教师岗位类别 教师岗位分为

3、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三种类型的岗位。教学科 研型、科研为主型岗位占教师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 5以内,副教授资格以上者 方可申报教学科研型或科研为主型岗位。 (二)教师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 根据上级部门批复,学院教师岗位数(含专职辅导员)为 455 个,占全院岗位 总量的 64(其中专职辅导员占 5%) ,各级教师岗位数量及比例见下表: 岗位层级 数 量 比例(%) 合计 455 100 教授 29 6.4 副教授 140 30.8 讲师 240 52.7 助教 46 10.1其中,教授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0.7:1.7:7.6;副教授一级、 二级、三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4、 2:4:4;讲师一级、二级、三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3: 4:3;助教一级、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5:5。 (三)教师岗位层级的分配1教授、副教授岗位的分配。学院预留本聘期 10%的教师高级岗位,用于支持新 兴专业、人才引进和重大教科研工作,其余教师高级岗位按基本需求和建设发展需 求进行配置,并分年度下达教学系部。基本需求岗位是指满足专业正常的教学与教 科研需要而配置的教师岗位,建设发展需求岗位是指为保持和提高办学水平,增强 核心竞争力的需要而配置的教师岗位。 1、基本需求岗位 (1)每个教学系以在校生 1000 人为标准,设正高级岗位 1 个,副高级岗位 4 个。在校生每减少 250 人减少

5、副高级岗位 1 个,每增加 500 人增加正高级岗位 0.5 个,副高级岗位 2 个; (2)全校思政、体育、公共英语、计算机应用、应用数学、语文应用能力训 练等课程教师的高级岗位数量,一般不得超过全院教师高级岗位的总体平均水平, 同时结合各部门具体岗位情况,由学校在每一聘期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建设发展需求岗位 (1)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增设正高级岗位 2 个、副高级岗位 4 个;省级品牌 专业增设正高级岗位 1 个、 副高级岗位 2 个; 省级特色专业增设正高级岗位 0.5 个、 副高级岗位 1 个;校级教改专业增设副高级岗位 1 个; (2)国家级团队(中心、基地、平台、示范点等)增设

6、正高级岗位 1 个,增 设副高级岗位 4 个;省级团队(中心、基地、平台、示范点等)增设正高级岗位 0.5 个,增设副高级岗位 2 个;市级科技服务平台增设副高级岗位 1 个;校级优秀教学 团队增设副高级岗位 0.5 个; (3)国家精品课程增设正高级岗位 1 个、副高级岗位 2 个;省级精品课程增 设正高级岗位 0.5 个、副高级岗位 1 个;校级精品课程增设副高级岗位 0.5 个。 以上标准均按最高等级设置,不重复计算。跨系建设的,每个单位增设数不得 超过该项需求的总增设数。各单位高一层次岗位空缺时,可适当增加低一层次的岗 位数。 讲师、助教岗位不按教学系部进行分配,学院在讲师、助教岗位数

7、内全院统筹。 三、岗位职责 (一)基本职责 1、教授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学校的专业发展规划制定、专业设置与调整等重大事项的论证 和决策; (2)担任省级以上品牌、特色专业以及中心、基地、平台等负责人,在专业 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3)主持所在系专业教学或某一方向科研团队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指导青年2教师的义务,积极指导或组织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 (4)积极承担本专业精品、核心课程的建设与教学任务,担任课程辅导、答 疑、实验、批改作业、考试(查)监考等工作;指导学生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 文或毕业设计、学生科研或学生课外科技竞赛活动。根据需要,担任专业导师工作。 每学年独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

8、工作量,且教学效果优良。 (5)潜心教学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论著,积极争取主持或 参与国家级教改项目,力争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 (6)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大 横向项目,在行业企业享有较高的声望。 (7)掌握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及研究成果,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每学年面向教师和学生至少分别作 1 场本专业前沿领域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2、副教授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所在系的专业发展规划制定、专业设置与调整等重大事项的决 策; (2)担任省级以上品牌、特色专业以及中心、基地、平台等负责人或承担相 关建设工作,在专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9、 (3)主持或主要参与所在系专业教学或某一方向科研团队的建设工作,认真 履行指导青年教师的义务,积极指导或组织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 (4)积极承担本专业精品、核心课程的建设与教学任务,担任课程辅导、答 疑、实验、批改作业、考试(查)监考等工作;指导学生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 文或毕业设计、学生科研或学生课外科技竞赛活动;根据需要,担任专业导师工作; 每学年独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优良; (5)潜心教学研究,积极撰写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论著,积极争取主持或 参与省级以上教改项目,力争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 (6)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专业教师具有“双师”素质,承担市级及以上科研 项目

10、或横向项目,在行业企业具有一定影响; (7)跟踪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及研究成果,每学年面向教师和学生至少分别 作 1 场本专业前沿领域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8)承担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团学组织导师等管理性工作。 (9)专职辅导员能够掌握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规律和基本方法,把握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前沿和热点问题。坚持管理育人,及时有效地处理 各类突发问题。指导中级、初级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3、 讲师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承担专业建设工作,参与新专业申报、课程建设等工作;参3加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等工作; (2)积极参加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11、根据学院安排, 认真接受导师指导; (3)积极承担专业教学工作任务,指导学生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或毕 业设计、学生科研或学生课外科技竞赛活动。根据需要,担任课程辅导、答疑、实 验、批改作业、考试(查)监考等工作。每学年独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 学效果良好; (4)积极参加下企业实践活动,专业教师具备“双师”素质,与行业企业保 持密切的联系; (5)积极参与教科研与教改活动,并撰写和公开发表相关论文; (6)承担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团学组织导师等管理性工作。 (7)专职辅导员能够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定 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配合任课教师和学工部门做好学生管

12、理和教育工作。 独立撰写业务性工作计划、总结或业务报告。 4、 助教岗位职责 (1)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参加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等工作; (2)积极参加教学建设工作和教研活动。根据学院安排,认真接受导师指导; (3)担任 1-2 门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授工作,担任课程辅导、答疑、实验、 批改作业、考试(考查)监考等工作,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实训、毕业论文或 毕业设计,每学年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参与组织和指导学生实 习、社会调查、学生科研指导等工作; (4)积极参加下企业实践活动,培养“双师”素质,与行业企业保持联系;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与教学研究活动,公开发表论文; (6)担

13、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7)专职辅导员能够认真做好学生党建、团建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 人工作,经常深入学生群体,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和班级的建设和管理;配合学校做 好学生教育教育、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岗位说明书,分别制定不同专业 技术岗位等级的具体职责。 四、岗位聘用 岗位聘用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 院的工作任务安排;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团结合作,顾全大局,4积极进取,锐意创新,有良好的师德,无不端学术行为; 3、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如为新进教师或新调整到教师

14、岗位的人员应按学 校安排参加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具备相应等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聘期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晋升本层级岗位等级者,师德考核必须良好以上,专业教师必须达到“双 师”素质要求。 (二)各级专职教师岗位聘用条件 1、教授岗位聘用条件 (1)教授二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教授二级岗位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 。 江苏省高校 教师系列正高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见附件) 。 (2)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任职教授时间满 3 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一项条

15、件者: 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劳动模范获得者; 省“333 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省部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完成人或省级特等奖完成人(排名不限) ; 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三大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各奖项或人文 社科成果奖各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担负重要的专业(学科)建设与管理职责,在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 校企合作和人才培养中作出突出贡献,学校公认的专业带头人。 (3)教授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 : 能够履行教授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本岗位工作。 2、副教授岗位聘用条件 (1)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第一类 任职副教授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一

16、项条件者: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完成人(排名前五) ;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完成人 (排名前四) ;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人; 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选者;或省“333 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或省级创新团队负责人; 省级及以上品牌(特色)专业负责人;5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 省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实训基地负 责人; 在一类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6 篇以上;或公开出版个人专著 2 部及 以上(每部 10 万字以上) ,或合作专著 3 部及以上(个人每部 8 万字以上) ; 至少有 4 项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 8 项以第一完成人 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第二类 副教授任职时间满 6 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二项条件者;或副 教授任职时间满 3 年,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意三项条件者: 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完成人(排名前五) ;或 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 或二等奖负责人(排名第一) ; 省级教科研项目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三) ;或主持横向科技项目,年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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